正文 第53章 古時婦女經血之謎(1 / 2)

“女人就是禍水”,原因在於女人的血水,主要是經血。

在原始的萬物之靈中,血被視為靈中之靈,受到特殊的信仰。《淮南子·精神訓》曰:“血氣者,人之華也。”古人不知血的製造過程和作用,隻是由種種實在的事例體味到血之重要:他們親自看到動物和人受傷就會血流如注,若是血流不止就會死亡。而當他們發現婦女的經血排出後對人體無任何影響,閉經卻對身體有害時,便認為經血與一般的血不同,為毒物、汙物。

經期婦女便為不祥之人。歐洲人認為經期婦女像是惡魔附體,漢族民間男人忌被人用月經帶打,或僅僅是當麵顯示,否則是一個男子的大恥辱,沾上不盡的晦氣。

由於古時婦女褲裙常被經血玷汙,女之褲裙亦被視為不祥。民間流傳一則名為《神馬》的故事:古時有家人養著一匹神馬,能夠日行萬裏,來去無蹤。神馬從不吃喂給的馬料,也不吮附近的河水和井水,專門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喝聖水。

有一次,神馬喝水歸來,遍身大汗直流,家裏的婦人見之,趕快撩起圍裙給馬揩汗。這一揩竟使馬倒地而亡。所以俗信婦女的裙子會汙染動物,不能亂揩動物,至今還作為一種禁忌。

男人們忌諱從晾曬著的婦女衣褲下走過,禁忌婦女的褲裙,尤其是內褲曬得很高,一般婦女的褲子隻能曬到廁所旁邊或僻靜之處。現在農村婦女還告誡小孩,不得穿過婦女裙褲,否則,難以長高。

同樣原因,漢族民間視女性胯下為不潔之處。假如男子在樓下,婦女不得上樓,若必須上時,須示意對方避開,否則以為大不吉。還禁忌婦女住在樓上,尤其忌外來的已婚婦女住在樓下,說是怕衝犯了祖宗。

禁忌婦女坐在堂屋門檻上,以為婦女坐了要辱沒家神,家中要破財的。漢族舊時還禁忌婦女到打麥場上去,禁忌她們坐在打麥場上的石滾上,恐怕衝中犯了財神,少打了糧食;禁忌婦女跨坐建房用的梁檁上,怕衝了宅神,將來房子不牢固,會有禍事發生。

由於不知婦女是不是處在經期,為保險起見,在一些特殊的場合對所有的婦女都有禁忌。以節日期間而言,北京地區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五忌婦女串門和走親戚,俗稱正月忌門。

以為此間有婦女串門不祥。熱河一帶,舊時年初五以前,婦女“如貿然前往,必被痛惡。蓋彼間以婦女為不祥物”。

在天津,據劉炎臣《天津年俗》說:除夕這天,擺好供品後,一般舊式家庭,就臨時處於戒嚴狀態,禁止親戚鄰居的婦女進入。因是舊俗相襲,一般自家的婦女們到了這天,也就不再到別家串門了。我國西南地區漢族,婦女在過年的頭幾天,也不得步出大門。在祭祀鬼神或逢年節祭龍時,都嚴禁婦女參加。

漢族有農曆十二月二十三日夜祭祀灶君的習俗,諺語雲:“男不拜月,女不祭祭灶。《帝京景物略》雲:“灶,老婦之祭,今男子祭,禁不令婦見之。祀餘糖果,禁幼女不不得令啖。”可知禁忌婦女主祭灶神之嚴格。

在各民族的禁忌中,有不少是專門限於婦女的。阿昌族婦女禁忌跨坐在家堂屋的門檻上,不能住在樓上,也不能從犁、耙、鋤、刀、槍等物上跨過,認為這會給男人們招來不幸的後果。

鄂倫春族禁忌婦女到“仙人柱”後邊供神像的地方去,也禁忌乘坐供神騎用的馬匹。傈僳族、苗族亦忌諱婦女參加祭神活動,忌觸摸上供之物,認為那樣都是會觸犯神靈的。漢族婦女的行動也不自由,惠西成、石子編《中國民俗大觀》一書,收錄了河北安次婦女的禁忌:沒有訂婚的姑娘,不能在用畚箕人的前麵走,說是怕把媒人扇跑了。沒結婚的姑娘,不看新婦理妝,怕衝了美神,使新郎看見新婦就生氣,以至於夫婦不和。

女人不能磨刀,磨了的刀便從此再磨不鋒利;又說姑娘磨刀,嫁“千磨頭”(固執的意思)丈夫。姑娘不用黑碗吃飯,怕嫁個黑丈夫;不用長短不齊的筷子,怕嫁個矮丈夫;不坐有孔的器物,怕患痔疾;不枕包袱睡覺,怕得雜癆病。

婦女的枕頭不要接補,怕重婚;不用橫絲布做衣服,怕性情橫野,又說怕遭難產;踞坐起來,膝蓋不能與額頭接觸,怕早寡。結婚的那一天不可穿紅鞋,否則丈夫見了就氣得眼紅。最好穿藍鞋,可以攔婆婆的嘴。

姑娘不吃一盤饅頭頂上的那個,吃了會受氣,等等。這些與婦女有關的禁忌習俗和觀念,絕大部分形成於父權製占統治地位,特別是封建社會儒家思想占統治地位時期,濃重的封建宗法意識和男尊女卑觀念的深刻影響,是它們最突出的特點。

對一般婦女有禁忌,對孕婦的禁忌就更加嚴重。

在不少民間習俗中,孕婦被貶為不潔之物,她們的行動往往要受到限製,懷孕之後還有許多的禁忌。當然,其中有一些禁忌對孕婦的特殊身體狀況,可以起到保護的作用。遺憾的是,即使是這類禁忌,對於它們的解釋,卻一般也仍是迷信的和歧視婦女的。

對孕婦的禁忌的主要方式是對其進行種種短暫的隔離,以免其身上的“不潔”汙染周圍。第一,孕婦不能參加婚嫁禮儀。新娘未進新房前,孕婦不得先人內,不然便認為會衝走了喜氣。江蘇儀征婚姻中“上頭”和“攙戚”的女眷必須是夫婦全福而未懷孕者。不僅如此,在廣大漢族地區,禁忌孕婦觸摸新房的一切東西(包括新娘)。第二,孕婦忌接觸喪葬、祭祀儀式。其原因可能是喪葬、祭祀的對象——神靈和胎兒——尚未成形,亦為精靈類似,恐二者互相影響,尤其恐前者傷害後者之故。孕婦要是“衝”了喪禮或棺木,就被認為要有“血光之災”,會招致亡人和家室不祥。因此,夫家如果正為長輩服喪,孕婦要另找臨時住所,移至離本宅很遠的地方待生產。廣東梅縣婦女懷孕之時,忌見死屍,如見,胎兒產出後皮膚(麵部)色澤較暗。第三,孕期婦女忌參加一切具有重大意義之事,更忌參加巫術活動或神事。孕婦因其汙穢性(民間傳統認為汙穢性的東西,如糞便,具有破解法術的功效)而具有厭勝功能,因此禁忌參加一切與神有關的活動。而民聞的一些意義重大的活動,往往與神事有關。因此孕婦必須和這些重大活動隔離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