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地區傳統習俗禁止孕婦接近醬缸,古代亦信仰此俗,《齊民要術》卷八載:“若為妊娠婦人壞醬者,取自葉棘子著甕中,則還好。俗人用杖攪醬及炙甕,醬雖回葡胎損。”一些地方破土建房、打井時,孕婦都不能在場。
特別是蓋房上梁,為了怕孕婦“衝撞”,一般都把時間進在清晨。打井時,如果被孕婦衝了,就被認為破了龍脈,不是打不出水來,就是打出來的水質量不好。第四,傳統信仰中婦女生殖能力和自然生殖具有交感聯係,婦女(孕婦)一旦接觸果樹,兩者旺盛的生殖力量就會互相排斥。
因此,廣東梅縣“懷孕的婦人,不得攀折花木,采摘果實。花木如被攀折,香氣和色素都會變異,果實被采摘了以後,味清純者變為苦酸之類。”“凡果樹曾經孝子孕婦手折,則來年不生,或數年不著花結實。”
對婦女的產血就更為忌諱,認為它帶有更大的破壞力。一般人患病時每每大意,倘若有出血、吐血現象,就立即驚怖異常,惶悚失措了。
女子出血無過於分娩,因此婦女生產被稱為“血光之災”,佛經中特別造出了一部《血盆經》來祈禳消災。此經雖是偽經,不載於《大藏經》目,但隋唐時已經出現,可知流傳已久。看過巴金著名小說《家》的人一定還記得這樣一個情節:當封建世家的家長高老太爺一命嗚呼、魂歸西天之時,恰好高老太爺的長孫覺新的妻子就要生產了,由於叔叔克明的反對,覺新隻好把妻子搬置鄉下的一所房子裏分娩。最後,其妻難產,由於離城太遠醫救延誤,母子雙雙告亡。
導演這出悲劇的克明反對瑞玨在家生產的理由是什麼呢?是忌諱辦紅白喜事之家遇女人生育,以防止“凶”衝“喜”,給家裏人帶來災難。產婦分娩中的這類禁忌習俗在民間大量存在,歸結其緣由是因為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認為婦女分娩是一件異常神秘、可怕、充滿恐懼和災禍的事件,婦女生育時伴隨而下的羊水、血水等物,都是汙穢不祥的,處理不好,不僅這種血光之災會給產婦和胎兒帶來不利,還可能褻瀆祖宗和各路神靈,使受神靈們的懲處。因此,人們造了各種帶有強烈迷信色彩的禁忌做法,以避免這種所謂的災難發生。
在中國各民族生活的廣大區域裏,對婦女分娩的住處曾經有過異常嚴格的限定,其目的是通過這種人為的禁忌來躲避婦女分娩產生的“凶災”。
忌諱婦女在原住地生產是最常見的避邪手段之一。《中華全國風俗誌》說:“鄂倫春婦臨產,夫為搭棚寮數裏外,送婦居之,既生兒,乃迎歸。”解放後,鄂倫春人在其聚居的村寨修建了公共產房,哪家有婦女臨產,哪家產婦就到裏麵分娩、坐月子。台灣的高山族雅美人亦流行過此俗,每當產婦臨蓐,必須從家裏移出,另住一所房子,且房頂要豎兩隻竹竿,人們認為它能夠趕走鬼神,保佑產婦與嬰兒的平安。
居住我國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在其曆史上也時興過這種禁忌民俗。如羌族忌避產婦在家中生產,人們相信:產婦的“不潔”將給家人帶來邪氣。因此規定,產婦必須到圈養牛羊的房子裏分娩。獨龍族亦禁止婦女在家中生育。
他們擔心孕婦生產時的汙物,會衝犯室內像弓弩一類的狩獵工具,拿它們出去狩獵有可能一無所獲。
在中國一些民族的曆史上,不但曾經有過禁忌婦女在家裏生育的習俗,而且在某些地區還有避忌產婦回娘家分娩的習俗。產生這種習俗的原因,依然是對婦女生育過程缺乏了解,認為產婦不潔,其血汙會給娘家帶來凶災。漢代應劭在《風俗通義》中即言:“不宜歸生,俗雲令人衰。
(按:婦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許歸。)”原來是男家不許產婦回娘家生產。究其理由,一則擔心產婦若生了女孩,在重男輕女的年代,她或她的家人可能來個移花接木之計,換了別人家的男嬰,以致亂了自家的血脈;二則回家生育顛簸勞累,使產婦衰弱對其身體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