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一直是社會最基本的組合方式,婚姻的締結也直接景響到一個宗族係統的發達與否;所以婚姻雖為好事,但它在締結韻過程中又會受到各種各樣有形無形甚或神秘力量的幹擾,故商在這個過程中就需要恪守一係列的禁忌。當然,婚禮場合中的禁忌是最多的。

這主要表現在擇定舉行婚禮日期、迎娶新娘和結婚典禮三個階段。

先說擇定婚期的禁忌。

舊時指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女家,求其同意。婚期的擇定因趨吉避凶而有了一些禁忌。

據《中華全國風俗誌》記載,舊時,南京一帶“男家欲迎娶,先將男女八字送星家諏吉,必使無衝犯,無刑克之良辰,以全紅柬上記新人沐浴何時,水傾何方,新人上轎何時,合巹何時,避忌何人,謂之送日子。”又據《白族社會曆史調查》記載,白族“結婚要擇吉日,舉行婚禮時,看其是否有‘白虎壓房’或‘白虎壓床’;若白虎壓房、壓床,便不能結婚,隻有另擇吉日。”可見,白族也有婚期擇吉避凶的習俗。

在婚期方麵,對於年、月、目都有忌諱的規定。

首先是禁忌某些年份。民間對結婚安排在哪一年是有選擇的,有些年份必須忌避,以祛凶辟邪。漢族許多地區忌無立春日的那一年結婚,認為這一年是“寡年”,而“寡年結婚不養崽”。

對於有兩個立春日的那一年是否應忌避各地就很不一樣,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好,取“雙春雙喜”之意,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不好,因為“雙春喜衝喜”。中南一帶漢族地區,有忌避一年內一家舉辦兩次婚事的習俗,原因也是“喜衝喜”。白族忌避在自己的屬相那一年結婚,以避免傷了自己的“本命”,也就是說男女雙方在二十四、三十六、四十八等年齡不能結婚。

德宏傣族則有忌避“凶衝喜”的習俗,在直係親屬長輩去世一年中因服孝要忌舉辦喜事。

其次是禁忌某些月份。漢族、佤族及其他一些少數民族忌避五月、七月、九月嫁娶,說這幾個月是“惡月”,鬼很多。

由於惡鬼出沒作祟,這期間嫁娶是不易成功的。傣族在傣曆九月十五日以後的三個月忌婚,認為這期間結婚新郎新娘會像牛馬和狗一樣,不知季節,更不知禮儀,死後會變成狗的,而且還會觸犯寨鬼,將來寨子裏會發生疾病或其他災害。台灣民間忌避四至九月嫁娶,當地的俚語把為什麼忌避這幾個月嫁娶的原因說得很明白:“四月死日,五月差誤,六月娶半年,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月狗頭重,死某亦死夫。”這種忌避看似取決於人們的吉凶觀,但實際上則是根據農忙農閑與氣候變化的關係而約定俗成的。

再次是禁忌某些日子。漢族和許多少數民族都有忌避單日嫁娶的習俗,反映了民間“好事成雙”的信俗。漢族某些地方尤忌七月七日嫁娶,反映了人們夫妻要長相伴隨的心理,而不要像牛郎織女那樣長期分離,隻有在七月七日那一天相會。對於長期處於男耕女織、自給自足小衣經濟狀況的古代中國人來說,夫妻長期分離既是夫妻間的不幸,更是家庭的災難。

黎族人忌在虎、猴、牛日嫁娶,因為“虎猴牛,黎人以為惡獸,避之則吉”。白族忌避在男女任何一方“屬相日”結婚,比如男女一方屬馬或屬鼠,則屬馬日屬鼠日不能結婚。哈尼族忌在日食或月食日婚娶,認為若犯忌婚後必生六指兒、豁嘴兒等,造成不幸。

再說迎接新娘的禁忌。在迎親過程中為了辟邪是有些忌避事象的。

白族迎親日有些路段要忌避,怎麼辦呢?隻有沿途敲鑼打鼓,同時在經過的忌地鋪氈或鋪席,忌門和櫥,須把門和廚房遮住。朝鮮族迎親時,新郎忌腳踩地。

另在湖北神衣架一帶有半夜打鼓迎親的風習。當夜深人靜的時候,男家即遣迎親者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去女家迎娶新娘,這裏的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固然是為了喜慶熱鬧,但也有驚嚇山中野獸而辟邪的作用。燃放鞭炮不獨在半夜迎親的習俗中才有,一般它在整個婚儀中都可能出現。

婚禮中燃放鞭炮,是帶有驅鬼辟邪的含意的,民間有所謂“崩崩邪氣”之說。因為在大喜的日子人們是比平常更擔心會有惡鬼來搗亂的,所以要用爆竹聲嚇跑鬼神,亦壯壯行人之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