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2 / 3)

“你還要在這間冰冷的屋子裏靠你自己的體溫取暖嗎?走吧,去找你的心上人,或者是你喜愛的人,到她們那裏去,從她們的言語和眼睛裏取回一些實在吧!”

我得聽從他的話,要不,在這孤獨的黑夜裏,一個人是無法度過漫漫長夜的。在這裏,時間變成無比地漫長而粘稠,人世間的一切離我很遠很遠。

這樣,我就又一次侵入校園。“侵入”一詞是大衛說的,小衛覺得特別貼切。他說,隻要我一走進校園,就像一隻狼進入了校園,吞食的是男生的愛情,侵犯的也是男生的尊嚴,當然,受害的也是女生自己,隻不過女生們天生就賤,一看見我就不由自主了。我隻當它是笑話,可是由此我也知道男生對我的仇恨。他們叫我花花公子絕對是一種貶義,一種惡罵。

也許他們是對的。似乎很多女生都知道我,並且知道我的故事。原因太多了,首先是我自己長得太酷,這怨不得我;其次是歐陽的幾次來臨成了神話;再次則是吳靜怡的情誌失常和韓燕秋的當眾自殺與我有關;第四點是現在的大明星朗莎的男朋友曾經是我;最後一點則是我為著名作家古月的獨生子。大概還有人也知道我外公是誰吧,因為他送給了我一輛車。總之,我成了學校中的明星,而且是民間的明星,就像西西裏島上的黑社會頭子唐一樣,雖然很少在公眾場合露麵,但卻無人不識。

但是,現在的我與以前卻有大不同。我不會輕易再和誰談戀愛了。雖然我每天都會去找不同的女生聊天,有時還開著車帶她們去看落日,但是我對她們都是像對待朋友一樣。可能我的玩笑話常常使她們心跳臉紅,甚至半夜裏醒來再也睡不著,但我不會向他們說“我愛你”三個字了。說真的,我也輕易愛不起來了。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汪玉涵。我常常想起她,想起她那臉上憑空掛著的憂傷。她常常攪動了我溫柔的那部分。我想起她的時候已經沒有痛苦,隻有一種說不清的傷感。

城裏落了一層薄薄的雪,很快就化了。聽說郊外下了很大的雪,我給汪玉涵打了個電話。自從那次以後,我再也沒有在操場上遇到她。她大概再也不會來看我踢足球了。

“你好,最近好嗎?”我溫柔地問她。

“好,你呢?”她也溫柔地問我,似乎也有些興奮。

“很好,我能有什麼不好呢?”我笑著大聲說。

“你找我幹什麼?”她有些緊張地問。

“沒什麼,你能下來一下嗎?”我說。

她猶豫了一下,說:“好吧!”

她下來了,身後卻跟著一個人,是久違了的宮春梅,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仿佛一個魔鬼。

我跟宮春梅也打了招呼,生怕她又在後麵起壞作用。宮春梅見我對她很殷勤,也笑了笑。

“我想請你們去看雪。這裏的雪太小了,聽說郊外下了很大的雪,很好看。”我看著她們兩個說。

玉涵沒有主意,轉過頭看著宮春梅。宮春梅說:

“那麼遠?怎麼去啊!”

“這你們就別管了,你們準備一下,四十分種後我來接你們。”說完我就跑了。

我打車回了家,父親正在接待一個記者。他想讓我和那個記者打個招呼,可我沒有時間了。我衝她笑了笑便飛出來了。大約三十八分左右,我驅車來到了汪玉涵住的樓下。我給她們打了電話。是玉涵接的電話,她怯怯地問我:

“能不去嗎?”

“我都已經把車開來了。”我有些生氣。

她一聽我生氣,趕緊說:“好吧,我們就下來。”

她們換了件厚衣服,還戴了頂帽子。那種新疆的帽子戴在玉涵的頭上時,她刹那間就變成了一位仙子,最差也是一位公主。我高興極了。

在車上,宮春梅的話最多,她問我車是誰的。我說是我的。她很驚訝。我也說了些恭維她的話,她高興起來了。我們上了高速公路時,她們有些興奮了。玉涵看著窗外飛速退去的樹對我說:

“是不是太快了?”

我一聽,就說:“你看前麵,不要看兩邊。路上的雪已經化了,你們不必害怕。”

不過,走了一會兒後,路上的積雪越來越厚,我慢了下來。我們欣賞著兩邊白茫茫的世界。銀色的山巒人煙絕跡,像是在沉睡。天空中還飄飄灑灑地搖著大片大片的雪花。我知道一處遊人很少去的山穀。在那裏,我們找到一戶人家。他們因為常常會碰到像我們這樣的遊人,所以一見我們就知道是來玩的。他們睡的還是炕,屋子中央有一個火爐子,屋子裏非常溫暖。玉涵和宮春梅都顯得非常高興。我讓主人給我們做一些熱菜,並讓他們給我們燒一些紅薯吃。

主人們忙去了。我們烤了一陣火,就到外麵去看雪景。剛開始玉涵在我們的中間,可是後來宮春梅硬是擠到了中間。我有些不高興。我還注意到玉涵也不大高興,我借去看主人家的房屋時轉到了玉涵那邊。玉涵掩飾著內心的高興。因為雪下得太大,我們還是回到了屋子裏去。我們圍坐在火爐旁,說著笑話,每個人的臉上都被爐火照得紅樸樸的。紅薯由我們自己來燒,我不停地將它們翻騰著。半個小時後,它們已經能吃了。我先給玉涵給了一個,她小心地拿著,用嘴吹著,開心地吃起來。我又給了宮春梅一個。見她們吃得高興,我也趕緊把最後那個拿出來剝了皮吃。

不一會兒,主人給我們送來了熱熱的菜,我們將它們放在爐子上吃。

“幾年了,我還是第一次出來玩,也是第一次吃這麼好的東西。”玉涵高興地說。

“你們還沒有這樣玩過吧?”我說。

玉涵高興地點著頭,宮春梅也說:“哪有這樣的機會啊?我們知都不知道。你以後要經常帶我們來玩。”

玉涵一聽,猛然抬頭看了看宮春梅。我笑著說:

“好啊,隻要你們願意,我一到周末就可以帶你們出去玩。平常也可以,隻要你們沒課,就可以出去了。”

“你沒有女朋友嗎?”宮春梅明知故問。

“沒有。我不準備找女朋友了,沒意思,總是讓人傷心。我想等我快三十歲時再找,那時,找上就可以結婚了。”我隨口說著。

玉涵一直埋頭吃著菜,眼睛總是看著火爐裏的火。她像是一個聽眾。

為了說明我不是有意要找玉涵,我在談話中故意說了和我交往的很多女孩子的名字。宮春梅對有幾個也熟悉。我告訴她們,我時常和她們在一起玩。

“那你看上過誰嗎?”宮春梅的話總是咄咄逼人,刀刀見血。

“我說過,我現在不會找女朋友的。我覺得很不實際,再說,姻緣姻緣,就是要碰的。我家裏人也不同意我在大學裏找。”我故意說。

“那你為什麼談了那麼多?”她說。

“誰說我談了那麼多?我是喜歡人家,可人家都不喜歡我。我是受害者。”我說。

“你還受害者?你知道女孩子見了你是一種什麼感覺嗎?她們很容易喜歡上你,可是她們都不敢和你談,你知道是為什麼嗎?”她說。

這倒是我聞所未聞的事。我搖搖頭,覺得很可笑。她繼續笑著對我說:

“原因就是你讓人覺得太不可靠了。你知道嗎?你不能給人一種可靠的感覺。任何女孩子都可能會跟你談戀愛,但一想到要和你結婚,很可能就會忍痛割愛,和你一刀兩斷。”

“真有這樣的事嗎?”我覺得麵前這個女子太讓人討厭了,但我仍然笑著對她們說,“我沒有你說的那麼壞吧!我實際上是一個很有責任感的男人。”

“反正你看著不像好人。”宮春梅笑著說。

這時,玉涵抬起頭來看著我,也笑了。可能宮春梅說到了她的心裏。

我也隻好衝她們笑著。

窗外的雪還在紛紛揚揚地下著。玉涵看著窗外說:

“如果今天不停怎麼辦?”

“那我們就住在這裏。”我笑著說。

她有點急了,我笑著說:“別著急了,再等兩個小時若還是不停,我們就回去。”

一個多小時後,雪還是下得很大。我們都開始有些著急,我看著火爐說:

“我怎麼把吉它忘帶了,要不我可以在這裏給你們彈琴。”

“那我們現在回去聽你彈吉它好不好?”玉涵突然高興地說,說完她又看著宮春梅。

“那我們現在就走吧!”宮春梅也很高興。

“那好吧!”我高興地說。

我付了賬,到車上時,我笑著對玉涵說:“你又欠了我一頓飯。”

她有些害羞地笑了。我看著她說:“實際上,我有時候想,若是能吃一頓你親手做的飯就好了。”

她的臉更紅了。宮春梅這時說:“我說你這人壞吧!你老是欺負玉涵。”

走了一會兒,我看了看表,我們在那農家居然呆了三個小時。雪下得越來越大了。我們發現城裏也終於下了一場很大的雪。等我們到我的住處時,雪越下越大了。

我帶她們到了我的住處,屋子裏非常溫暖。我讓她們倆坐在沙發上,我則坐在她們的對麵彈著。我給他們彈了《在那遙遠的地方》和《嘎達梅林》,還有《半個月亮爬上來》。這些曲子都是

我看了一些別人改編的曲譜後,又按照自己的理解改編的。我先是以古典吉它的方式彈一遍,然後再輕輕地唱一遍。我看見玉涵的眼睛裏有光在笑。她無比溫柔地坐在沙發上,微微靠在沙發的扶手上,內心一片柔情。宮春梅的話很多,她似乎在認真地聽,但我覺得她肯定聽不懂。果然,她在聽了這幾曲後問我:

“你會不會唱搖滾?”

“會,但我不喜歡。那音樂太鬧,我喜歡安靜的抒情的音樂。玉涵,你呢?”我看著她問。

“我?我喜歡古典一些的東西。”她說。

“不過,搖滾音樂也很好。”我看著宮春梅有些尷尬就說。

“就是,春梅原來的男朋友就唱得非常好。”玉涵說。

這話一說,宮春梅有些不高興。我忽然覺得玉涵也是有心機的,也是有嫉妒心的。發現這一點,使我高興,我覺得她又多了一些可愛的東西。她不是聖女,而是一個純潔的女人。

“是嗎?你們分手了嗎?”我問。

“都是什麼年代的事了?還提它幹嘛?”宮春梅說。

宮春梅的心情從那一刻開始變得很壞,而玉涵也覺得很不好意思。我便打圓場說:“現在那個女孩子上大學不談它三四個男朋友的?現在是你不談戀愛就說明你不行,沒人看上你,你將來也嫁不出去。那說明宮春梅的魅力還是很大的。”

她們是唯一的在我彈過琴後沒有大加讚揚的人,連句可能的讚美話都沒有說。但我知道,玉涵是喜歡我的琴聲的。我在後麵給她唱了好幾首古典曲目,她聽得入了神,臉上浮現出一層淡淡的憂傷。

晚上我還準備請她們吃飯,可是她們說什麼也要走。我也不想挽留,就送她們回去。我也回家去了。

一進家門,我就覺得氣氛有些不對。我爸不停在地打電話,我媽坐在電視前,表情很嚴肅。我媽隻是看了我一眼,就聽我爸打電話。原來我爸要打官司。有一個筆名叫英雄的小夥子,在一家發行量很大的報紙上說我爸的某個小說是抄了誰誰誰的新聞稿。那篇新聞稿裏的故事情節與我爸的某個小說很相似。我爸很生氣,他在拚命地給他的律師打電話,說他的確是曾經看過這麼一則報道,但也隻是看了一眼就將報紙扔了,也許是受了那篇小說的啟發,但他寫這篇小說是那則報道發表後兩年以後寫的,小說本來就是虛構的,是從現實生活出發的,肯定是要從現實中取材的,這怎麼能說是剽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