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區域經濟是一個經濟範疇,因而也是一個曆史範疇。在自然經濟和計劃經濟條件下,雖然也存在區域的自然差異和空間距離,但並不存在區內和區際的內在密切經濟、技術聯係,因而也不存在經濟學意義上的區域經濟。隻是由於社會勞動分工和商品經濟的發展,以及市場配置資源規律的作用,才造就了現代經濟區域和區域經濟。市場經濟發展和政府對經濟的幹預,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一方麵,現代區域經濟是社會化程度日益提高的市場經濟,是有序化、規製化的經濟;另一方麵,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存在著失靈的領域,公共品的供給也不能完全通過市場的力量達到特定的經濟區域,區域市場秩序的規範和區域經濟運行中的許多問題需要政府有效的幹預。這就要求通過依法行政、規範決策、權力約束、職能轉變等諸多法治的行為加以實施。因此,區域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有著內在的、密切的聯係,從一定意義上講,現代區域經濟亦即法治經濟。
朱容博士所著的《法治建設與區域經濟發展研究》,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和方法,考察了區域經濟發展與法治建設的相關關係,探討了法治對區域經濟發展產生作用的機理,論述了建設法治區域的實踐命題。作者認為,法治既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為區域經濟係統的運行營造穩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合理有效的競爭環境和管理完善的信用環境,形成科學高效的管理模式和調控規製機製。同時,更為重要的是,法治一旦與經濟結合,成為區域經濟運行的“秩序”和經濟主體的行為規範,進而成為社會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就對區域經濟發展具有內在的激勵與約束功能,在降低交易成本、節約交易費用、提升區域配置資源的效率和獲取資源的能力等方麵發揮著重要作用。在此基礎上,作者係統探討了區域特色經濟培育、區域核心競爭力提升、特殊區域經濟開發、區域可持續發展等區域發展的各重要領域如何進行法治建設的問題。作者認為,適應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區域法治建設應在堅持法製統一的原則下,以區域不同的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經濟特點等為基礎,采取不同的規則和法律製度安排,形成各具特色的法治運行模式,以協調區域經濟關係,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作者強調要針對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經濟活動條件,找準區域法治建設的著力點,確立區域法製安排的側重點,建立有效運行方式和運作程序,逐步形成較為係統的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構建和諧區域的法治體係。
該書是作者在博士學位論文基礎上增刪、修改而成的一本專著,試圖密切結合實際提出一些見解,希望能對地方法治建設和區域經濟發展有所裨益。
四川大學杜肯堂
2006年12月
一、選題背景
法治是千百年來人類社會孜孜以求的政治理想,是現代國家的治國之道。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離不開法製的健全,而法製的完善,又將進一步促進經濟的繁榮和社會的全麵進步。當前,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麵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我國要加快形成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係,推進司法改革,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製化,加強對權力的約束和監督。黨的十六大從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高度,進一步對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了深刻的論述。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麵加強經濟法製建設”,要求按照依法治國的方略,著眼於確立製度、規範權責、保障權益,加強經濟立法。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會,在本質上要求實行法治,法治是社會有序運轉的重要保證,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基礎。因而,從宏觀背景上說,經濟發展,包括區域經濟發展都要納入法治的軌道。
區域經濟的發展不僅取決於法治化,而且受益於法治化,法治不僅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更是一種潛在的資源,是區域經濟發展的製度性因素。區域經濟增長的潛力蘊藏於經濟、政治、文化等多因素構成的綜合體中,法治能將“環境優勢”上升為競爭優勢,區域法治化提升的不僅僅是區域的法律品質,更是區域的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