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裏所稱的“記憶的自然法則”其實十分簡單,它一共隻有三項,每一個所謂的“記憶係統”都是以它們為基礎的。簡單地講,這三項是指印象、重複和聯想。
記憶的第一項法則:對於想要記憶的事物,獲得深刻、生動而且持久的印象。要想達到這一目的,你就必須要集中注意力。羅斯福總統就有著驚人的記憶力,這給所有見過他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他之所以有這種傑出能力,主要是因為他將自己要記住的東西的印象仿佛深深刻在鋼鐵上一般,而不是將它們寫在水麵上。他的這種能力是他透過堅強的意誌練習和訓練出來的。這使他即使在最混亂的情況下也能集中精神。
1912年於芝加哥舉行的會議,總部就設在國會大廈。群眾湧向旅館下的街道,揮舞著旗幟,高呼:“我們要西奧多!我們要西奧多!群眾的呼喊聲,樂隊的奏樂聲,進進出出的政治家,匆匆召開的會議,各種密謀與磋商,整個場麵非常混亂而又嘈雜,如果是換上普通人的話,可能早已被攪得心神不寧,但羅斯福卻安然坐在他房間的搖椅上,全然不顧會場內外的混亂與嘈雜,專心閱讀著古希臘曆史學家希羅多德的作品。有一次,羅斯福在巴西野營旅行期間,每天傍晚,一到達宿營地,他就立刻在大樹底下找一個幹燥處,取出露營用的小凳子,開始閱讀隨身攜帶的一本由英國曆史學家吉本寫的《羅馬帝國的興亡》,立刻沉迷於書中,完全忘掉了滂沱大雨、營區的嘈雜聲以及熱帶雨林區發出的異樣聲響。在這樣的環境下,他都能專心地讀書,難怪他能牢牢記住讀過的內容。”
花5分鍾全神貫注地集中注意力,將比你在精神模糊時胡思亂想好幾天更能產生好的記憶效果。亨利·沃德·比徹寫道:“激情奔放的一小時,勝過迷迷糊糊的無數歲月。”每年賺取數百萬美元的貝泰鋼鐵公司老板大吉尼·格瑞斯就曾說過如下意味深長的話:“我一生當中學會的最重要的一個教訓,就是集中精神,注意我手中目前的工作。而且不管在任何情況下每天皆奉行不渝。”
這就是記憶力所產生的力量和秘訣。
印象
他們看不見櫻桃樹——發明大王愛迪生發現,他的27名助理研究員,每天都來往於新澤西州門羅公園內,這是一條從他的電燈工廠通往主要實驗室的固定路線。他們一連走了6個月之久。有意思的是,在這條路旁長有一棵櫻桃樹。
有一次,當他詢問這些員工是否見到過它時,這27個人竟然沒有一個人注意到這棵樹的存在。
為此,充滿熱情與活力的愛迪生大發感慨道:“常人的頭腦所注意到的東西還不及他眼睛所看到的千分之一。我們的觀察力——真正的觀察力——一竟然貧乏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
試試看,把一個普通人介紹給你的2位或3位朋友。我敢保證2分鍾之後,他可能再也記不起其中任何一人的姓名了。為什麼會如此呢?因為他一開始就沒有充分注意他們,他也從未認真而準確地觀察過他們。他很可能會為此結果開脫,說他的記憶力不好。不,這不是記憶力的問題,而是因為他的觀察力太差。在現實生活中,你不應責備相機為什麼拍不下霧中的景象,隻能責怪你的腦海為何不能捕捉住那些相當模糊而又朦朧的雨中即景。
創辦《紐約世界報》的約瑟夫·普立茲在他編輯部的每位員工的桌子上都寫著重複的兩個字:
“正確+_正確+_正確。”
這正是我們在各個行業做每件事時所需要的。首先要聽清楚對方的正確姓名,一定要弄清楚。如果沒有搞準,可以請他重複一遍,甚至問他是怎樣拚寫的。對於你的細心他不僅不會不耐煩,相反還會因為你對他的名字顯得如此有興趣而感到受寵若驚。正是因為你已經在他的姓名上集中過注意力,所以你能牢牢記住他的姓名。通過這一過程,你已對你的對象獲得了一個清晰、正確的印象。
林肯為什麼要高聲朗讀——林肯小時候上的是一所很貧窮的鄉下學校,這所學校連地板都是用碎木頭拚湊而成的,教室的窗戶也沒有安裝玻璃,而是貼著從習字帖上撕下來的沾滿油汙的紙張。全班就隻有一本教科書,老師就拿著它大聲朗讀課文,學生們跟著老師念。大家齊聲朗讀,因此教室裏吼聲連綿不斷,附近住的人家甚至戲稱這所學校為“長舌學校”。
就是在這所“長舌學校”裏,林肯養成了終生不變的一個習慣,那就是,凡是他想要記住的任何東西,都要大聲朗讀。每天早晨,他一到達春田市的法律事務所,便立刻斜坐在長沙發上,將他那條笨拙的長腿擱在附近的一張椅子上,然後開始大聲朗讀報紙。他的夥伴曾這樣講述這段經曆:“他吵得我差點忍受不了。有一次我問他為什麼要以這種方式讀報。他對此作出了如下的解釋:‘當我大聲朗讀時,會有兩種感覺:第一,我仿佛看到了我所閱讀的東西;第二,我仿佛聽見了我所念的東西,因此我就可以牢牢記住它們。”’
林肯的記憶力相當好。他說:“我的注意力就像一塊鋼鐵,平時一般的東西很難刻上去,一旦刻上去,我就能擦不掉它們。”
他上麵所提的那兩種感覺,就是他在注意力的鋼板上刻字的方法。你也可以如法炮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