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午飯後給許寧徽打電話。
電話通了,我剛叫了一聲:“許寧徽……”
電話那頭就傳來許寧徽帶點頹的聲音:“你有沒有看今天的新聞?國家又出房地產調控新政了,該來的終究躲不掉。”
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問:什麼?
許寧徽說:“你去看看吧,我們的房子,真的是買錯了。小舟,我今天有點忙,晚上再和你說……”
他又一次掛掉了我的電話。
我莫名其妙,上網一查,原來新華社在今天早晨發出快訊:4月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麵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隔壁組的同事正在大聊特聊這事兒,說此政策可謂是直指要害,從資金源頭上下猛藥,提高投資客的炒房門檻,去年年底以來一路瘋長的樓市看來要進入一個冰雪期了。
我說:這意味著什麼?
老胡摸著下巴淡定地說:就是說房價要跌。
到了4月17日,國務院又發出了《關於堅決遏製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通知要求遏製房價過快上漲,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通知中提出十條舉措,這就是眾所周知的房地產“新國十條”。
其實“調控”差不多是2010年房地產市場的關鍵詞,密集的調控政策幾乎貫穿全年。年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4月17日,出台“新國十條”,實施了金融信貸、稅收等一係列綜合性調控措施,之後的九月十月還有一係列打壓房地產的政策,當然,我們現在還不知道。
但可以看到的是,我和許寧徽的買房大計在這一連串的國家新政的出台後,徹徹底底變成了一個杯具。因為我們在房價最高點買進房子,我們樓盤的價格又在新政出台後三天之內開始下跌,而且我們全額商貸,還比去年買房的人多交許多的貸款利息。
更何況這套房子,許寧徽的家人本來就不滿意,覺得太小,周邊配套也不齊全。這樣一來,為了更加長遠的利益,我們勢必得毀了那一份買房協議。
周末見麵的時候,許寧徽嚴肅地對我說:“你要做好賠違約金的準備,搞不好還要打官司。”
我說怎麼會鬧得這麼嚴重?
正在這時,許寧徽的手機鈴聲大作,他擺擺手示意我不要出聲,按了接聽鍵。
電話那頭應該是負責我們這次交易的中介。隻聽許寧徽一本正經地對她說:“我現在在法國出差,這個月都沒法回來。你把相關材料交給我女朋友就可以了。”
掛了電話,他冷冷地說:“我才不會跟他們見麵呢,等一會兒,那個中介聯係你,你把我們簽的協議給她,再把她交給你的一些材料帶回來,別多說話,她問起來就說我在法國出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