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結論支持這兩個變量間的雙向格蘭傑因果聯係下的互補性假設。BajoRubio(1999)實證分析了西班牙的對外直接投資流出與出口的關係。研究結論是對外直接投資流出與出口之間是互補關係。然而,這兩個變量間的互補性僅在對外直接投資對出口方向上起作用。作者說明對外直接投資對出口的格蘭傑因果關係具有一個正的係數。Wissem(2002)對美國、日本、法國、德國及西班牙1970-2001年的年度數據進行了計量分析,實證考察了宏觀水平的對外直接投資與貿易的關係。他將考察的變量分為兩組:即出口與對外直接投資流出,進口與對外直接投資流入,並對它們的互補與替代分析進行了分析。其結論是對外直接投資與貿易之間的關係廣泛依賴於各國的經濟特征。格蘭傑因果關係檢驗證明了對外直接投資(流入和流出)與貿易(出口和進口)的一些因果聯係。但針對所有國家的分析均表明這種因果聯係僅是單向的,說明因果聯係不僅依賴於所分析的國家的經濟特征,而且其特點與方向在不同國家間波動較大。如在進口對對外直接投資流入的影響上,法國的數據表明有顯著因果聯係;但在對外直接投資流入對進口的影響上,日本的數據又具有顯著的因果聯係;美國的對外直接投資流出對其出口也有顯著的因果聯係。8.6實證研究之四:FDI與母國就業一些西方國家的工會組織認為,對外直接投資減少了本國的就業機會,是導致本國高失業率的重要原因。而一些西方學者和官方機構則持相反的觀點。關於對外直接投資會減少母國就業機會的觀點,最早是20世紀六七十年代由美國的一些工會組織提出的(胡德和揚,1990)。西方學者在研究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就業關係時,通常從兩個角度切入:一個角度是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就業的直接聯係;另一個角度是對外FDI與母國就業的間接聯係。前一個角度切入研究的一個重要命題是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就業的數量效應。Hawjins(1972)的研究是早期比較有代表性的。Hawjins將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的就業數量的影響分為三種效應,即生產替代效應、出口刺激效應和跨國公司總公司及輔助性企業效應。對外直接投資的生產效應替代了母國就業,表現為“工作削減效應”;出口刺激效應、跨國公司總公司及輔助性企業效應構成了母國的“工作創造效應”。因此,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就業數量的效應視“工作削減效應”與“工作創造效應”比較的淨效應而定。Brainard和Riker(1997a,1997b)研究美國跨國公司母公司與其分支機構的就業替代彈性,而且計算了在地理位置和發展階段不同的東道國的分支機構間的就業替代彈性。他們的研究結果表明,母公司和海外分支機構間的就業替代彈性非常低,與之相反,分布在不同新興市場國家的分支機構間的就業替代度則非常高,然而分布在工業化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的分支機構間的就業關係卻是互補的例如墨西哥的工資降低10%,美國的國內就業率僅下降0.17%,然而,其他發展中國家如馬來西亞的就業率就將下降1.6%。
。總之,該結論提出了一種跨國公司根據技術和工資差異在全球範圍內配置其生產活動以最小化其成本的垂直生產結構。Slaughter(1995)除了將其分析限製在生產工人之外,使用了相似的方法,因為生產工人最容易遭受潛在的替代效應。他也發現母國公司與其海外分支機構的就業替代度很低。事實上,當允許資本存量變動時,上述關係還是互補的。Hatzius(1997b)研究了瑞典的勞動替代與就業的關係。他提出是否瑞典的跨國公司是根據瑞典與各個東道國各自的工資而改變其勞動需求分布的問題。研究結果表明,勞動需求對實際和潛在東道國的工資高度敏感但對瑞典國內的工資卻不敏感。這種不對稱有點奇怪,但可能暗示替代彈性是非常低的,實際上,Hatzius的研究中彈性方程的解釋能力相當低相關性指數R2僅為0.3。。由於在母公司和外國分支機構就業上的低替代度,上述結論暗示即使存在因對外直接投資而對母國工人的就業轉移,這種影響效應可能也是非常小的。Andersen和Hainaut(1998)在其研究中也暗示了這種替代效應。他們的研究表明,美國分支機構的就業受工業化國家及新興市場東道國相對工資水平的顯著影響。通過對1994年美國分支機構在20個工業化國家的產出及工資水平的計量分析,其結果表明這種替代彈性高達0.42,加入另外10個新興市場國家的數據後,替代彈性有所下降,但仍高達0.29,且相關性都較高。替代效應的證據在Lipsey使用一係列麵板數據進行的分析中也可見到。所有的經驗方法(Lipsey和Kravis,1988;Lipsey,1994;Blomstrom等,1997)都基於如下方程:Emp=α+βXp+δXa,i+φXa,d+ε其中,Emp指母公司的就業;Xp指母公司的產出;Xa,i指在工業化國家的分支機構的產出;Xa,d指在新興市場國家的分支機構的產出;ε是隨機變量。運用該方程,Lipsey(1999)利用近20年美國跨國公司就業數據進行實證研究。其結論是,對外直接投資對美國整體就業並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即使有影響,那也是使得美國國內的工資水平上升。Lipsey等(2000)還對幾個主要對外直接投資國,即日本、美國和瑞典的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對其母國就業的影響進行了國際比較。其結論為,日本對外直接投資規模與國內就業水平正相關,即國外分支公司生產水平越高,日本國內就業水平也增加,但美國情況卻相反。TainjyChen等(2003)用我國台灣地區製造業的數據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表明,我國台灣地區製造業對外直接投資對台灣的就業淨效應為正,即對外直接投資促進了島內就業,但對不同的勞動群體影響不一。一般而言,對外直接投資對技術工人就業最有利,其次是管理人員,對藍領工人帶來的益處最小甚至是負效應。後一個角度切入,即對FDI間接影響母國就業的研究主要圍繞兩個論題展開:一個是對外直接投資對國內投資的替代效應,進而對母國就業的替代效應;另一個是對外直接投資對國內出口甚至反向進口母國造成母國就業的損失。
在對外直接投資對國內投資的替代,進而對母國就業的替代方麵,Feldstein(1994)的研究是早期具有代表性的。他在試圖回答對外直接投資外流一單位會減少多少國內投資這一問題時得出了一個例外的結論。其實證方法本質上是Feldstein和Horioka(1980)方程,包括對外直接投資及其他可能影響對外直接投資和國內儲蓄與投資的變量的擴展。Feldstein偏向於對外直接投資和國內投資1∶1均衡的方程,儲蓄係數保持在0.75的水平且很大程度上獨立於有無對外直接投資。結果表明,對外直接投資每上升一單位將導致相應的國內投資下降。然而,當海外分支機構控製的資產超過對外直接投資流出時,又是另外一番結論。實際上,主要投資國的海外資產都以對外直接投資流出額的數倍增長,這些資產主要來自東道國或第三國的融資。Stevens和Lipsey(1992)研究是否跨國公司投資海外的決定通過金融的相互作用而影響他們在國內的投資。在研究中他們使用資產/負債比代表金融聯係,結果在最大限度上發現顯著且為負的係數,即在14個單獨的國內與國外投資方程中,有11個的資產/負債率係數是負的且顯著。其後他們又使用母公司和分支公司的自有資金和產出代表金融聯係,結論不再明顯。雖然母公司的自有資金和產出係數顯著為正,但分支機構的產出隨不同的公司而變化,因而不能表明對外直接投資與國內就業是替代還是互補關係。與此同時,Bayoumi和Lipsey(1997)對日本的研究卻表明,對外直接投資對國內投資具有替代效應,雖然這部分地是由模型的特殊性所決定的。他們假設在日本國內外的投資活動能確定是否對外直接投資,且使用了日本與20個東道國的麵板數據進行估計。結果表明,日本的對外直接投資被一體化動機所驅動,與國內投資是互補關係。另一方麵,由於對外直接投資替代國內出口甚至反向進口母國造成母國就業的損失也是間接聯係所研究的重點。自從Mundell(1957)開創性地得出要素流動與對外貿易是替代的關係後,是否一國對外直接投資通過外貿變化而影響國內產出與就業的話題引起了激烈的爭論。由於一般觀點是對外直接投資通過更高的進口而減少國內就業(例如,分支機構的進口與對外直接投資是互補的且大多通過中間品的公司內進口),那麼關鍵問題就是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出口是替代還是互補的。大部分對美國的研究(Lipsey和Weiss,1981,1984;Blomstrom等,1988;Hufbauer等,1994;Lipsey,1994)的結論是美國對外直接投資與美國出口間是一種弱互補關係。另一些學者在對澳大利亞與德國(Hufbaue等,1994;Pfaffermayer,1994),法國(Fontagne和Pajot,1997),以及瑞典(Swedenborg,1985;Blomstrom等,1988)的研究中也得出了相似的結論。然而,一些學者也得出與此不同的結論。
例如,Svensson(1996)認為,由於分支機構向第三國的出口,即使母公司向分支機構所在東道國的出口增加,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公司出口的總的影響仍是負的。更進一步說,當控製價格和非價格的競爭後,Pain和Wakelin(1996)發現了對歐洲大多數國家以及美國的長期替代效應,但對日本則例外。就德國而言,Jost(1997)的誤差修正模型揭示了在對外直接投資與出口間的顯著的短期與長期的關係。由於大約2/3的德國對外直接投資的地區分布可由出口分布所解釋,德國對外直接投資與出口貿易的關係具有互補性。由於先驗知識暗示對外直接投資緊隨出口,關鍵問題是一旦對外直接投資擴張完成,這種正相關關係還是否維持。對此,Bayoumi和Lipworth(1997)以及Goldberg和Klein(1998)的估計作為更早的發現是有指導性的,即Pain和Wakelin所得出的正相關關係被限製在建立階段,此時日本公司從增加的投資品的出口中受益。一旦外國工廠竣工,主要效應是日本更高的進口。相反,格德伯格和克萊因發現日本在東南亞的投資與日本對該地區進出口之間的關係具有強烈的互補性,該結論亦為日本在拉丁美洲投資的類似估計所支持。Lipsey等(2000)的一項研究結果表明,日本與瑞典的國內就業水平與其對外直接投資對規模是成同方向變動的。換言之,日本與瑞典的對外直接投資對其本國就業有著積極效應。8.7實證研究之五:FDI與母國國際收支一般而言,對外直接投資通常伴隨著資本的流出,有可能會對投資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帶來不利影響。然而,大量的理論研究與實證分析表明,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國際收支平衡的直接影響並不大,且主要表現為短期影響;間接影響則較大,主要表現為對外直接投資所帶動的母國對外貿易的變化會進一步影響到其國際收支的平衡。間接影響在較長時期內持續發揮效用。應該看到,直接影響與間接影響是相互關聯的,後者更是構成了前者的一個進一步影響因素。一國的國際收支狀況反映在國際收支平衡表中,資本項目和經常項目是國際收支平衡表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一國對外直接投資對其國際收支平衡的影響集中體現在對資本項目和經常項目的影響上。就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資本項目平衡而言,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的國際收支效應是十分複雜的。這主要是因為:一方麵,跨國公司在從事對外直接投資時,凡涉及母公司與海外分支機構的經濟交易(如資金轉移、投資收益彙回、進出口等)均關係到母國國際收支問題;另一方麵,跨國公司海外直接投資是以獲得長期綜合利益為目標的跨國性生產經營活動,因而對國際收支具有長期而複雜的影響(趙偉、古廣東,2005)。為了便於分析,一般將其對投資國的國際收支效應分為以下兩個方麵:第一,正麵效應。其一,從長期來看,海外子公司各種投資收益(包括利息、紅利、專利技術使用費和服務收益等)的彙回,可以增加母國的對外支付能力,進而有利於改善母國的國際收支狀況。
其二,跨國公司海外直接投資是包括資金在內的一攬子生產要素的跨國轉移,它必然會帶動母國對東道國相關原材料、中間產品、資本貨物的出口;同時跨國公司海外直接投資有助於鞏固原有市場和開辟新市場,增加母國的出口業績。這些均利於增加貿易收支,進而改善母國的國際收支狀況。第二,負麵效應。其一,由於涉及資金外流,海外直接投資至少在短期內對母國國際收支具有消極影響。其二,海外子公司的產品可能在東道國產生對母國出口品的替代,而子公司的他國銷售可能與母國產品形成競爭,海外子公司的產品亦可能大量返銷母國,等等。這些可能對母國貿易收支平衡產生不利影響,進而惡化母國的國際收支。顯然,上述分析將資本流出與商品進口分隔開來考察各自對母國國際收支的影響,過於定性且缺乏實證綜合分析。從戰後跨國公司海外直接投資的實踐看,其對母國(尤其是發達的母國)國際收支改善具有綜合的正效應。更重要的是,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對外直接投資對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之間的平衡起著重要的調節作用(程惠芳,1998)。對外直接投資對投資國國際收支中資本項目的效應與特定的對外直接投資項目所處的階段、投資國經濟發展水平有著密切的聯係。從其所處的階段來看,在不同的階段,對外直接投資項目對投資國資本項目的效應是不同的。在對外直接投資的初始階段,跨國公司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通常會有一部分貨幣資本流出,有可能構成投資國資本項目逆差的一部分。但如果其資本流出采取的不是資金流出方式而是向國外分支機構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技術和設備等方式,則不會構成投資國資本項目逆差的一部分。隨著國外業務的開展,跨國公司總公司可能會不斷地向其所屬的分支機構出口原材料、零部件、技術和設備等,構成投資國資本項目順差的一部分。當跨國公司國外分支機構進入贏利階段後,會不斷地向總公司彙回利潤、特許費和管理費等,將會進一步增加投資國資本項目的順差。大量實證研究結果表明,跨國公司總公司在對外直接投資項目實施初初期(建設期)對國外分支機構的投資額小於後期(生產和經營期)國外分支機構對總公司彙回的各種款項。這一結論說明,國外分支機構成立之初的一次性貨幣資本流出給投資國帶來資本項目的逆差部分,與後期連續性收入流量所帶來的持續順差相比,將可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從一個較長時期來看,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資本項目有正效應,有利於母國國收支狀況的改善(李東陽,2002)。對外直接投資對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母國資本項目有著不同的效應。對發達母國而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高,本國跨國公司總的所有權優勢和內部化優勢強,信譽卓著,在對外直接投資的籌資過程中處於有利地位。大量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在發達國家的對外直接投資的資金來源中,來自國際金融市場和東道國的融資以及利潤再投資占據著極大的比重,而來自跨國公司總公司自有資金投入的比重則相當小。發達投資國家的大型跨國公司在國際金融市場和東道國金融市場上有較強的融資能力,其國外投資項目的高利潤率可以將豐厚的投資利潤用於再投資。
這些因素使得對外直接投資給母國資本項目可能帶來的負效應降到一個較小程度。如果考慮到項目生產和營業期利潤等的彙回,則有利於改善投資國的國際收支狀況。盡管投資初期的資金流出對母國國際收支有不利影響,但資金外移隻是母國一係列要素資源外移的一部分;而且研究表明,海外直接投資的返還期大致為5~10年。如赫夫鮑夫和阿德勒(1968)對美國跨國公司在20世紀60年代上半期的海外直接投資的分析表明,約9年的利潤收入即可收回全部直接投資。從長期結果來看,美國國際收支得益每年達11.7億美元。另外,對英國的研究也得出類似的結論。按1955-1964年60家英國企業的數據推斷,平均每增加100英鎊對外直接投資,從長期結果看,每年可給其國際收支經常賬戶帶來8.1英鎊的收益(陳小強,2005)。事實上,跨國公司母公司從海外直接投資中獲取的收入及其利潤增長是非常高的。1982-1992年間,美國、日本、瑞典從國外獲得的直接投資收入的年均增長率分別為5%、13%和17%;1993年,上述三國從事海外直接獲得的收入分別為280億美元、83億美元和18億美元。可見,從長期看,跨國公司在海外直接投資的巨額收入有利於改善母國的國際收支狀況。例如,根據美國商務部的統計,20世紀70年代後期,美國國內製造業的平均利潤率為13%,但1979年其對外直接投資的利潤率高達21.9%!其中在發達國家投資的利潤率為19.2%,在發展中國家投資的利潤率高達32%。在1960-1976年,美國跨國公司國內分支機構的利潤增加3.2倍,而國外分支機構的利潤則增加5.2倍。在1966-1978年,美國跨國公司國外分支機構納稅後的利潤總額為1704億美元,而在1979-1982年則高達1307億美元,1983-1989年為2600億美元。這種巨額利潤的獲得進一步增強了美國跨國公司利潤再投資的能力。在1976-1982年間,美國將獲得的投資利潤用於再投資部分為1255所美元,占利潤總額的41.8%,而在1983-1989年,利潤再投資額達1266億美元,占獲得利潤額的48.7%(陳繼勇,1993)。1994年,美國跨國公司國外分支機構資本存量的資金來源結構為:東道國金融市場籌資占42%,國際金融市場籌資占20%,投資國金融市場籌資占2%,利潤再投資占13%,總公司股權投資和貸款占23%(WIR,1999)。而對發展中投資國而言,經濟發展水平低,本國跨國公司的所有權優勢和內部化優勢弱,加之對外直接投資起步較晚,實踐經驗少,在投資項目的選擇等方麵與發達國家有很大的差距,在利潤的獲取上存在著較多的風險與不確定性,這在很大程度上製約了其利用利潤進行再投資的能力。同時,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對外直接投資者一般規模相對較小,缺少信譽卓著的大型公司,利用國際金融市場和東道國金融市場進行融資的能力有限,使得對外直接投資初期的一次性資本投入更多地要依賴於其國內的資本。
這同樣也意味著,對發展中投資國而言,對外直接投資的初期階段的資本外流可能會給發展中投資國資本項目帶來負效應。即使在不考慮對外直接投資促進母國對外貿易增長進而改善國際收支狀況的間接效應的情況下,還存在生產和經營期內的利潤、管理費等彙回所形成的收入流量。再從一國整體來看,對外直接投資所形成的資本流出與利潤彙回都必須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二者相抵後的淨效應還得視特定投資項目的具體情況而定,不能簡單地一概視之。由此,李東陽(2002)得出的一個結論是:相比於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在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過程中將會承擔較大的國際收支失衡的風險。就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經常項目平衡而言,對外直接投資收入在經常項目的收支中已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發達國家樣本國中投資收入占經常項目收入比例,英國達到30%以上,日本為25%左右,美國為20%左右。英國對外直接收入占經常項目收入比例為8%左右,這表明對外直接投資收入對經常項目平衡調節已經產生重要的影響(程惠芳,1998)。經常項目通常由商品貿易項目、服務貿易項目和收益項目組成,因而對外直接投資分別通過影響這些構成要素來對母國經常項目收支發揮調節作用。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麵(易鋼、張磊,1999):第一,對外直接投資的行業結構對商品貿易收支項目產生的效應。對外直接投資的行業結構可以分為促進出口型結構、替代出口增長型結構和阻礙出口增長型結構三類。促進出口增長型結構是通過對外直接投資促進出口商品結構和出口行業結構的轉換,增強一國出口競爭力,使出口持續增長,從而有助於改善商品貿易收支,實現商品貿易項目的順差。替代出口增長型結構是對外直接投資行業替代了本國具有比較優勢的出口貿易先進水平,此類對外直接投資對商品貿易收支平衡並不產生明顯的調節作用。阻礙出口增長型結構是指本國對外直接投資由於行業投向結構不合理而阻礙本國出口增長,對商品貿易收支調節產生負效應。第二,對外直接投資對服務項目收支產生的效應。對外直接投資通常會帶動服務貿易業開放和發展,如果服務貿易開放程度與本國服務貿易競爭不相適應,服務貿易收支就會出現逆差。可見,對外直接投資對服務貿易收支產生的是間接效應。第三,對外直接投資對收益項目收支產生的效應。一般來講,隨著對外直接投資規模的擴大,由此產生的利潤額也會隨之增加。在商品貿易項目和服務貿易收支一定的條件下,對外直接投資的利潤將對收益項目產生重要效應,並繼而對經常項目收支產生影響。當對外直接投資利潤收入增加時,收益項目將出現順差。上述分析表明,對外直接投資從三個方麵對國際收支中經常項目收支產生影響或調節作用。要使一國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經常項目收支產生積極作用,其前提條件是對外直接投資的產業和投向的選擇必須合理,必須有利於增強本國出口競爭能力,有利於帶動本國出口產業結構優化。此外,伴隨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服務貿易的開放要與本國服務貿易業的國際競爭力相適應,以防止因服務貿易項目逆差導致經常項目不平衡。
在這方麵,發達國家對外直接投資對其國際收支中經常項目的調節作用更為明顯。發達國家對外直接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較強,其投資收益在經常項目的收支中已占有相當大的比重。例如,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英、美兩國對外直接投資收益占其經常項目收入比例達到了8%。發達國家的投資收益項目盈餘已成為緩解商品貿易項目逆差的重要組成部分。80年代末以來,英、美兩國在商品貿易項目下出現持續逆差,但在服務貿易項目和收益項目下出現連續順差,後者的盈餘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或緩解了商品貿易赤字,減少了經常項目逆差的數額。另外,從德國的情況來看,其對外直接投資作為抵消對外貿易巨額順差的手段,在保持國際收支平衡方麵起到很大的作用。資料顯示,德國的對外直接投資與出口貿易之間存在一定的時滯(劉躍斌,2000)。相比之下,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對經常項目的調節作用要單一一些。由於其對外直接投資的贏利性相對較弱,投資收入部分對經常項目的調節作用有限,更主要的還是依靠對外直接投資所帶動的出口貿易增長來改善經常項目收支。總體來講,對外直接投資在短期內可能會對投資國國際收支帶來負效應,但在長期內將有助於改善投資國國際收支狀況;對外直接投資對發達母國的國際收支的正效應要遠大於發展中母國。但由於各國國情的不同,這種效應在國家之間差異也較大。8.8小結對於對外直接投資之母國經濟利益的研究,理論上仍是一個薄弱的環節,大量理論與實證的研究仍搖擺與對外直接投資有利於或有損於母國經濟利益的爭論之中。但總的而言,大部分理論研究已支持對外直接投資有利於母國經濟利益的觀點,大量的經驗研究亦與此結論相同,本章的研究將進一步加深這種認識。就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產業結構的關係而言,存在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產業結構優化與空心化的爭論,不同國家的實踐也差異較大。但一般認為,對外直接投資有助於母國產業結構優化。就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技術進步而言,存在兩條影響母國技術升級的路徑,即對外直接投資→勞動的技術結構變化→母國技術升級,對外直接投資→技術獲取、技術擴散→母國技術升級,這兩條路徑無疑都支持對外直接投資有有利於母國利益的觀點。就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出口貿易而言,存在對外直接投資替代或互補母國出口的爭論,研究也從各個角度展開,包括新古典理論框架下的分析,新貿易理論框架下的分析以及實證分析,但大部分研究支持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出口貿易互補的觀點。就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就業的關係而言,仍然存在對外直接投資替代還是互補母國就業的爭論,研究的角度也經曆了從直接聯係到間接聯係的全過程,但大部分研究支持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就業互補的觀點,至少在提高母國就業質量上如此。就對外直接投資與母國國際收支平衡的關係而言,一般從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兩個角度展開,大量研究表明對外直接投資有助於改善母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對中國而言,對外直接投資的進程還很短,規模也不大據UNCTAD的統計,截至2003年底,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為370.06億美元,所占GDP的比重僅為2.6%。
如果按商務部的統計,這一數據會更小,截至2003年底,僅為110多億美元。,其對中國國內產業結構、技術進步、出口貿易、國內就業及國際收支平衡的影響尚不顯著。但就中國企業近年來掀起的對外直接投資熱潮來看,尤其是中央最高決策層提出實施“走出去”戰略以來,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無論數量還是單個規模都明顯增加,且這些對外直接投資帶有明顯的目的性,或尋求市場,或尋找技術,或獲取稀缺的原材料。這也是企業在“國內競爭國際化,國際競爭國內化”的背景下,走出國門,廣泛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的必然選擇。通過對外直接投資,企業發展壯大了,我國的綜合國力才會進一步顯現。這對於中國經濟在全球化浪潮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至關重要,對於我國國內的產業結構升級、技術進步、出口貿易的進一步擴大、增加國內就業以及改善國際收支狀況必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因而,深入研究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利益的影響,並借鑒先行國家的有益經驗加以規範,對中國經濟持續、穩定的發展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