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對於幸福的祈盼,幾乎是從剛懂事的時候就開始的。但究竟什麼是幸福,卻可能到老了也沒想清楚。
幸福其實是一種感覺,別人怎麼說是不管用的,非得自己親身感受。你覺著挺幸福的一件事,旁人看著可能根本不算什麼;而你認為很平淡很簡單的經曆,又可能使某個人覺得幸福得要死。
古希臘有位無名氏說幸福有四要素:一是健康,二是天生性情溫和,三是有一份並非來之不義的財產,四是有一批朋友歡度春光。這恐怕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仍然是許多無名氏的幸福感覺。健康是頂要緊的,整日病病怏怏什麼事都幹不了,什麼福都享不了,幸福自然無從說起。這跟咱們那句“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屬同一個道理;性情溫和看似易得,其實也難。真要是人人都不驕不躁,真誠相待,就不僅是個人的福了。整個人類準得少受許多罪,天下太平也就指日可待;有一份財產便可以不受窮,而這財產又並非來之不義,那就該是合理收入,勞動致富了,享受起來自然心安理得,甜美無比;至於有批朋友,那是很風光的事。古今中外都引為自豪的,豈有不幸福之理!
落實到個人,幸福又有各種不同的感覺。俄國大作家屠格涅夫他老人家就認為:“你想成為幸福的人嗎?那你首先要學會吃苦。”乍看上去似乎有些困惑,怎麼把吃苦和幸福拉扯在一起呢?但細細一想就知道有理了。沒吃過苦也不肯吃苦的人,可以說根本沒有對幸福的感覺。一切都來得太容易,一切都被認為是理所當然,沒有比較,也沒有苦難作鋪墊,又怎麼去領略幸福的好滋味呢?
最要命的是對幸福麻木不仁,對痛苦倒特別敏感。稍不如意就難以忍受,感覺自己是天下最可憐的人。偏偏四處乞憐又四處碰壁,那就更是揪心揪肺地痛苦,一副活不下去的模樣。可到底沒有死的勇氣,勉勉強強地掙紮著活,就是找不到幸福在哪裏。
說起來幸福一點都不神秘。你認清了她,她就無所不在,且為你提供了充分的創造餘地。每一天我們都可以為自己創造一份小小的幸福感覺。比如測驗得了好成績,比如工作中避免了一次小差錯,比如周末和愛人去郊遊,比如找到了一本好書連夜挑燈看得又哭又笑……幸福就在普普通通的生活之中,就從一件件的小事上體現出來。即使是多年難遇的巨大幸福,想穿了往往也與平日的幸福積累和吃苦創造分不開。
我相信幸福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也告誡自己不要對幸福寄予太高的期望。還是那一絲一縷幸福的感覺來得實在,漸漸積聚起來便會感到幸福與你同行;還是那一朵一朵幸福的小花惹人喜愛,彙在一起姹紫嫣紅就能成為幸福的樂園。
真正的幸福離不開平凡,而平凡絕不是平庸和平淡。我不敢說自己是個幸福的女人,但我確確實實總在尋找幸福的感覺,而且不放過細細咀嚼幸福滋味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