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1 / 1)

一、什麼是“改派”?

“改派”是指對畢業生就業方案所做的一種調整。對於畢業後已派遣的本、專科生原則上不改派,但對於因特殊原因或跨地區就業的、的確需要改派的畢業生,由畢業生提出改派申請,經浙江省教育廳或有關市、縣人事、教育部門批準後,可以辦理改派手續。

二、如何辦理“改派”手續?

改派一般可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畢業後跨省就業;

第二種是在省內跨大市就業;

第三種是在原派遣地所在大市範圍內跨縣(市、區)就業。

第一種情況需要到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例如浙江省,地點為杭州華星路203號(米蘭洲際酒店斜對麵),受理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聯係電話:0571-88008635,88008653,88008656。就業調整手續的受理範圍是,畢業後兩年內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從市縣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的畢業生。對已經落實就業單位並領取就業報到證的畢業生,原則上兩個月內不予受理調整手續。

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手續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1)就業報到證;

(2)畢業證書;

(3)以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原就業單位同意解除協議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麵意見;

(4)現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與就業單位簽訂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就業協議書,或是由就業單位出具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麵接收意見。

對第二、三兩種情況,按照《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做好200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浙委辦\[2004\]39號)規定,畢業生在本市範圍內跨縣(市、區)調整就業去向的,由本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市調整就業去向的,由兩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所需材料與到省裏辦理的基本相同,具體手續需根據相關市、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根據現有規定,畢業生無論屬於哪種改派都不必來校,隻要到省或市、縣有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手續就可以了。

三、“改派”後如何辦理戶口改簽手續?

畢業生在辦理改派手續後,憑改派後的報到證、原發的戶口遷移證到相應的省地市服務中心辦理戶口改簽手續。

申請辦理改派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提供以下材料:

(1)放行函(退函)。原接收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畢業生另行擇業的函(說明辭退原因);

(2)接收函。新接收單位出具的經上級主管部門簽章同意接收畢業生的函(就業協議書);

(3)個人改派申請和原報到證。

憑材料按下列原則辦理:

(1)不跨地市調整改派的,直接到地市就業主管部門辦理;

(2)跨地市改派的,由兩地市就業主管部門協調辦理,不再報省就業主管部門審批;

(3)由市地改派至省、部隊或省外單位的,持上述材料至省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四、改派畢業生的戶籍關係如何辦理?

未在原接收單位所在地落戶的,由畢業生持改派後的就業報到證、原戶口遷移證到原就讀學校主管部門辦理戶口改遷;已在原接收單位所在地落戶的,由畢業生持改派後的就業報到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