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升本形式
普通高校專升本(本站推薦):招生對象為省內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包括電大普專班)的優秀應屆專科畢生。考試時間由當地主管部門通知。
二、報考專升本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應屆專科畢業生
三、招生對象及條件
招生對象為浙江省各級各類全日製普通高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應屆專科畢業生(包括普通高專、高職、電大普通班的應屆畢業生)。報考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
(2)所學專業與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
(3)已通過CET-3級或高職高專英語應用能力A級(藝術類專業除外),浙江省高校非計算機專業學生計算機基礎知識和應用能力等級考試(一級)。
(4)身體健康。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在校期間曾受記過(含)以上處分者;當年讀完專科,因各種原因不能按期正常畢業者;所學專業與招生專業非相同或相近的專科畢業生。
四、報名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向所在學校招生辦領取考生登記表,填妥後上交所在學校招生辦。所在學校招生辦負責考生資格初審,填妥《考生花名冊》。報考材料如下:
①大學期間所有課程成績單;
②考生身份證複印件;
③考生登記表(格式見實施意見附件一)以及其word文檔;
④考生花名冊以及其excel電子文檔;
⑤CET-3級考試證書或高職高專英語應用能力A級證書和計算機等級證書複印件;
⑥考生近期一寸正麵免冠照片2張(照片背麵寫上畢業學校及考生姓名),一張貼在報考登記表上,一張用於準考證;
⑦報考費。
(2)考生登記表、考生花名冊不單獨印製,請各考生所在學校用A4紙複印後發給考生使用,或者到浙江教育網站下載。
3.準考證編號辦法。準考證號碼由8位數字組成,前3位為招生院校代碼,第4~5位為招生專業代碼,後3位為順序號。
院校代碼專業代碼順序號
五、命題、考試、閱卷及加分原則
考試科目設基礎課和綜合課兩門,其中高等數學、大學語文與寫作、管理學等三門基礎課實行高校間聯考。其餘課程分別由招生院校根據專業特點單獨命題,單獨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統一公布,各科考試滿分均為150分,兩科考試總計為300分,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藝術設計考試時間為下午3個小時)。
在校期間通過CET-4級以上者或獲得省大學生科技競賽二等獎以上者學校可酌情加分,具體辦法由選拔學校決定,在報名前公布,但所加分數累計不能超過10分。所加分數計入總分。
六、檔案組建
考生檔案由考生所在學校負責組建。檔案材料組成:考生中學及大專學習期間的檔案。考生檔案由考生所在學校密封後,寄送至錄取學校招生辦。
七、錄取
選拔工作於5月結束。招生院校負責德、智、體全麵衡量,按基礎課和綜合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名額原則上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及省定分數線錄取,若報考生源不足,將視情況對招生計劃及專業進行調整。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高教處和省招辦備案。
錄取通知書於6月寄出。
八、學製、文憑、戶糧關係及就業
普通高校“專升本”班為全脫產學習,學製兩年(醫學類專業為3年)。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糧遷移手續。畢業後發全日製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文憑表述為“我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畢業後享受國家普通本科畢業生待遇。
選拔優秀專科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是一項構建縱向銜接、橫向溝通的人才成長“立交橋”的重要舉措。各相關學校要高度重視這項試點工作,加強領導,確保今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順利完成。各生源選送學校要嚴格把關,嚴禁弄虛作假。對在招生過程中出現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參照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