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複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東理工大學、第二軍醫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徐州)、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湖南大學、中南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第四軍醫大學、蘭州大學、中國科學院。

3.自主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上述研究生院都是2003年以前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此後,盡管多所高校申請設立研究生院,但教育部再未批準。“經批準”和“未經批準”有何區別?按照教育部2006年出台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主要差別在於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保研的比例可占本科畢業生的15%左右;而未設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則按5%左右的比例保研。

隨著高等教育體製改革和辦學自主權的落實,除教育部批準設立的57所研究生院高校外,已有二三十所高校相繼自主設立了研究生院。

對於這種“越權”行為,教育部官員也有著不同的觀點。有的認為,名也不能隨便叫;也有的認為,這屬於高校辦學自主權的範疇,符合我國高等教育法的精神。

而且,這些院校在研究生院揭牌儀式或成立大會上,都有省級地方官員出席。有的部屬高校自主設立研究生院時,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一些領導也應邀出席。

《高等教育法》對高校辦學自主權有七條規定,其中第三十七條規定:“高等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和精簡、效能的原則,自主確定教學、科學研究、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

真相67雙學位都是“地方糧票”嗎

案例播報

林萍是福建農林大學2006級的學生。大二上學期,學校發布雙學位、雙專業的報名通知,凡本專業成績達到一定條件的,可申請修讀另一專業。若申請修讀的專業與本專業分屬不同的學科門類,稱為雙學位;若相同,則是雙專業。為了拓寬就業出路,林萍選擇修讀了一門管理類專業。

“雙學位”修1學分需交100元,3年學習共需交六七千元。2010年大學畢業時,林萍在文學學士、管理學學士中都拿到了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當年,她所在班級就有人按第二學位的專業考上了福建省公務員。

2012年8月,林萍也準備報考2013年省公務員。沒想到省公務員局發布的《福建省2012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上有了新規定:“報考者的第二學曆(位)須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曆(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電子注冊,可以查驗。”而林萍上網一查才發現,她的第二學位的專業並沒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注冊,周圍甚至外校同學也是如此。最終,她以本專業文學學士報了崗位,一些為考公務員而修讀雙學位的同學則放棄了報名。

案例點評

“雙學位”這一概念最早出現於1985年第二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之後頒發的《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該決定明確提到了“實行學分製和雙學位製”。但是,當時對關於什麼是雙學位、如何進行培養、待遇怎樣,並沒有具體的政策進行規定。2000年以來,一些學校根據自己的理解,在大學自主辦學權的旗幟下試行了雙學位製。由於沒有國家統一的標準,各個學校的要求差別非常大,導致了培養質量各不相同。

林萍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申請了本校的雙學位。

然而,當林萍畢業兩年後,需要用這個雙學位時,才發現這個學位隻是“地方糧票”,國家並不承認。在教育部網站的政策谘詢中,教育部分別於2007年、2008年公開答複公眾留言,稱:“國家目前沒有實行所謂的雙學位製度”“我們國家尚沒有適用於雙學位的相應政策。”

難怪林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不到自己的信息呢!

在往年中央機關及各省的公務員招考中,每年都有考生谘詢雙學位能否報考某崗位的問題。2012年10月13日發布的《2013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中,就有多個單位要求“雙學位必須是第一專業報考”。

呂老師提醒

1.雙學位必須是跨學科

第一個專業是市場營銷,第二個專業是會計學,畢業時能獲得雙學位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這兩個專業都屬於工商管理類學科,本科畢業時授予的學士學位都是管理學學士,所以不可能獲得雙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