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生產的件訂購,分包與自製(1 / 1)

當構成產品的零部件較多時,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決策問題。例如,對汽車製造公司來說,汽車的零部件多達兩、三萬個,涉及到機械、電子、橡膠、玻璃、精密儀器等不同行業,其生產不可能全部集中在汽車公司內。那麼,在多大範圍內外購?什麼樣的零部件可以外購,什麼樣的零部件應該自己生產?外購的話,是向不同企業隨機訂購還是固定專門的分包廠家?芽甚至把這樣的分包廠家通過控股等方式完全置於自己的控製之下,等等。這些問題是製定生產戰略時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

這裏實際上是兩大問題。首先,自製還是外購,這個問題主要需考慮本企業的製造能力和優勢;對自主經營的影響程度,如是否有受控的危險,對他人的依賴性是否過強以及企業的長遠發展規劃等。例如,如果自製,某一類零部件的生產車間有可能擴大為事業部或子公司。另一個問題是訂購還是分包。訂購是指不同時期向不同的企業訂貨,或者同時向幾個企業發出訂貨詢問,招標,貨比三家,最後選擇質量好、價格低的企業進貨。分包是指與某些零部件生產廠家建立固定關係,本企業的生產計劃同時就是這些零部件供應廠家生產計劃的一部分,由這些零部件生產廠家固定送貨。以汽車產業為例,美國的汽車廠家傾向於采用訂貨方式,由此可以獲得價格優勢。而日本的汽車廠家大都采用分包方式,與分包廠有固定的關係,甚至幫助它們提高技術,籌措資金,培訓人員等,其目的是保證零部件質量的穩定性以及嚴格遵守交貨期。因此,訂購與分包各有利弊,主要看企業在其生產戰略中更重視什麼。也可以兩種方法並用。

我國過去有一些“大而全”、“小而全”的企業,實際上可以說是在這個問題上采取的基本方針有問題,尤其是在加工裝配型企業。在這些企業中,從毛坯製造到加工裝配,幾乎全部零部件都靠本企業自己加工完成。企業內各車間的生產能力都是針對該企業的產品配置的。一旦市場需求發生變化,企業往往需要花費很大的投資和很長時間進行改造,才有可能改換產品,這種生產組織方式是無法適應今天技術進步飛快、市場需求多變的時代發展要求的。而在西方工業發達國家,製造主機的企業一般隻生產關鍵的零部件和進行產品總裝配,其他一般零部件通常外購。他們的社會生產體係中有很強的零部件協作生產體係。這些零部件生產企業一般規模不大,生產的品種很少,專業化程度很高,生產上采用專用的先進生產技術,所以不僅生產效率高,產品質量穩定,而且成本也低。這些企業訂購零部件比主機製造企業自己生產還要劃算。對於我國企業來說,有必要根據上述的原則與思路,重新製定生產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