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是孩子的天性。對於孩子來說,玩耍是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父母,應當鼓勵孩子玩耍。隻有讓孩子快樂地玩耍,才能讓孩子在多玩多看中擴大眼界,增長閱曆,吸收廣泛信息。因為孩子在玩耍中很可能對某些事物產生興趣,而這種興趣能夠帶領孩子,更好地學習與成長。
19世紀,德國有一位普通的燒磚工,他的兒子非常調皮,喜歡玩耍,但是燒磚工從來不嚴厲地管束兒子,或不讓他玩。而是鼓勵兒子玩,當兒子發現父親的工地上很好玩時,父親還誇讚兒子很有玩的頭腦。於是父親帶著兒子到磚窯廠去玩。
在那裏,孩子在泥土中嬉戲。他在觀察父親堆砌磚瓦的勞動中,很自然地發現了形的概念和數的概念的關係,並由此對數學產生濃厚的興趣。
從此,這個孩子癡迷數學,整日整夜在數學世界裏暢遊。19歲那年,這個孩子發明了“十七等分圓周法”;20歲那年,他創作了《數形奧秘》、《排列組合》等論文;30歲那年他獨創了“解析幾何”的理論體係,並在德國格丁根大學擔任數學教授。這位燒磚工的兒子名叫高斯,他是19世紀偉大的數學家。
當《萊茵報》記者采訪高斯的時候,高斯說:“數學並不是神秘的東西,它來源於實際生活,又服務於實際生活。如果我的父親不鼓勵我玩,不帶我到磚窯廠玩耍,那我不可能與數學結緣,也就沒有今天的成就。”
高斯的成長過程給了我們父母們許多啟迪。如果孩子沒有玩耍的機會,就不太容易發現自己的興趣。生活中,常常有些父母害怕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而強迫孩子不停地學習,認為玩耍是會耽誤孩子寶貴的學習時間。
比如,有的父母下班回到家裏看到剛剛玩了一小會兒的孩子,就會說:“就知道玩,不知道學習”。接著就是:“趕緊做作業去!”如果孩子說“功課做完了”或者“今天沒留作業”時,父母馬上會說:“你不會好好看看書啊!”或者“你不會複習複習啊!”“你再做點補充練習去!”
總之,孩子玩得越起勁,父母們越是擔憂。有的父母甚至說:“必須把孩子的時間都占領,叫他根本沒有玩兒的功夫!”
每一位父母對孩子的出發點都是好的。但是,父母也應該清楚地認識,玩耍和學習之間並非是對立的,不是學習好就不可以玩耍,玩耍了就一定學不好。隻有科學地安排學習與玩耍,對孩子的學習和成長才更有利。實際上,玩耍是一種特殊的教育過程,也是學習的方式之一。忽視或者阻止孩子玩耍的做法,對孩子的教育的損失是很大的。
由於孩子玩耍的種類很多,內容廣泛,形式多樣,這就要求孩子“會玩”。這時,就必須依靠父母的指導,父母應該成為孩子“玩”的支持者、幫助者、保護者和遊戲的夥伴。以下幫助孩子學會玩耍的方法,值得父母們借鑒:
幫助孩子認清玩耍與學習的關係。該學習的時候,就要認真地學習,該玩的時候,就要開心地玩。讓孩子自己訂個學習計劃和時間表。如果因為玩耍而影響了學習,孩子應該對自己有懲罰的措施,父母積極配合,不能含糊。年齡小的孩子不會訂計劃,可能訂得很滿,父母要指導他修訂,留有餘地。
給孩子創造良好的玩耍環境。父母要從物質和心理兩方麵來為孩子提供玩耍的環境。物質環境包括提供一些玩耍的設備應具備以下特點:活動材料具有挑戰性,能引起孩子探究的興趣;隨著孩子的興趣和需求不斷地擴展、增加和更換等等。心理方麵就是提供一個輕鬆自由的氣氛,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心理環境,就能夠激發孩子遊戲的興趣。
有意識地引導孩子玩耍。孩子的玩耍是身心發展過程中的一種“本能”,父母們應有意識地引導他們進行無意識的玩耍,多讓孩子們聽音樂、學習畫畫、聽講故事、模仿動物叫、學唱歌等。通過這些活動,孩子的大腦活動量得到增加,思維能力、想象力得到提高,大腦功能也會得到進一步開發。
和孩子一起發明新的玩法。當父母們有空陪孩子玩耍的時候,不要局限於以往的玩法,要和孩子一起創新玩法。最主要的是要激勵孩子積極思考,敢於打破常規的玩法。比如,把椅子當船,把掃把當漿,和孩子一起感受劃船的歡快。
教孩子學會與人合作。讓孩子在玩耍中建立團結合作意識。你可以給孩子定下一些規矩:比如,讓孩子記住自己的遊戲角色,建立合作共事意識,不單打獨鬥。當與其他孩子發生矛盾時,引導孩子多從自己的身上找原因,而不是對他人求全責備。即使是玩遊戲,也要有責任感。作為父母,不要動輒訓斥甚至教訓孩子及其玩伴,而應該從積極方麵引導孩子們正確處理彼此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