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俄明州的下午天氣好熱;群山在遠處,你看得見山頂上的積雪,但山巒沒有陰影,山穀裏的莊稼地一片金黃,路上車來車往,塵土飛揚,鎮子邊的小木屋全都在太陽下曝曬著。方丹家後麵的門廊外有一棵樹遮蔭,我就坐在樹蔭下的桌子邊,方丹太太從地窖裏拿來涼爽的啤酒。一輛汽車從大路拐到小路上,停在屋子邊。兩個男人下了車,穿過大門走了進來。我把酒瓶放在桌子底下。方丹太太站起身來。
“山姆在哪兒?”其中一人在紗門門口問道。
“他不在這兒。在礦上。”
“你有啤酒嗎?”
“沒有。一點也沒有了。那是最後一瓶了。全喝光了。”
“他在喝什麼呀?”
“那是最後一瓶。全喝光了。”
“得了吧,給我們來點啤酒。你認識我的。”
“一點也沒有了。那是最後一瓶。全喝光了。”
“行了,咱們上弄得到真正啤酒的地方去吧,”其中一人說道,他們就出去上車了。其中一人走路跌跌撞撞的。汽車發動時晃動幾下,在路上飛快地開走了。
“把啤酒放在桌上,”方丹太太說。“怎麼回事,好了,沒事了。怎麼回事?別放在地板上喝啊。”
“我不知道他們是什麼人,”我說。
“他們喝醉了,”她說。“那才惹麻煩呢。回頭他們上別處去,說他們是在這兒喝的。說不定他們連記也記不得了。”她說法語,不過隻是偶爾說說,而且還夾了好多英語單詞和一些英語句法結構。
“方丹上哪兒去了?”
“他在做葡萄酒。哦,天哪。他真喜歡葡萄酒。”
“可你喜歡啤酒。”
“是啊,我喜歡啤酒,但方丹,他真喜歡葡萄酒。”
她是個身材豐滿的老婦,膚色紅潤可愛,滿頭銀發。她渾身上下幹幹淨淨,屋子也收拾得幹幹淨淨,整整齊齊。她是倫斯人。
在美國如果醉漢開車肇事,警方要追究他剛才喝過酒的酒店責任。
原文是法語。以下排仿宋體處原文均為法文。
倫斯:法國北部地區。
“你在哪兒吃的?”
“在旅館裏。”
“在這兒吃。他可不喜歡在旅館或飯店吃。在這兒吃!”
“我不想給你添麻煩。再說旅館裏吃得也不錯。”
“我從來不在旅館吃飯。也許旅館裏吃得不錯。我這輩子在美國隻上過一次飯店。你知道他們給我吃什麼?他們給我吃生豬肉!”
“真的?”
“我不騙你。是沒煮過的豬肉。我兒子娶了個美國女人,經常給他吃罐頭豆子。”
“他結婚多久了?”
“哦,我的天,我不知道。他老婆體重兩百二十五磅。她不幹活。不煮飯。她給他吃罐頭豆子。”
“那她幹什麼?”
“她老是看書。光是看書。她經常躺在床上看書。她已經不能再生孩子。她太胖了。肚子裏容不下孩子了。”
“她怎麼啦?”
“她老是看書。他是個好小子。幹活賣力。以前在礦上幹活,如今在牧場裏幹。他以前從沒在牧場裏幹過。牧場主對方丹說他從沒見過牧場裏有誰幹活比他更賣力的。他幹完活回家,她竟沒東西給他吃。”
“他幹嗎不離婚呢?”
“他沒錢辦離婚。再說,他很愛她。”
“她美嗎?”
“他認為美。他把她帶回家來的時候,我還當自己要死了呢。他真是個好小子,幹活始終賣力,從不到處亂跑,惹什麼禍。當時他出門到油田去幹活,就帶回來這個印第安女人,那會兒體重就有一百八十五磅。”
“她是印第安人?”
“她是印第安人倒沒什麼。哦,天哪。她嘴裏老是掛著狗娘養的,該死的這種話。她不幹活。”
“眼下她在哪兒?”
“看戲。”
“什麼?”
“看戲。電影。她隻會看書和看戲。”
“你還有啤酒嗎?”
“天哪,當然有啦。你今晚來我們這兒吃飯吧。”
“好吧。我應該帶什麼來呢?”
“什麼也別帶。一點也別帶。也許方丹會弄到點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