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辭格的定義與設立標準(1 / 2)

一、辭格及其定義

辭格是人們在長期的言語實踐中創造並有目的的加以反複運用的一種言語表達技巧。辭格是能產生各種言語效果的不同技巧的集合。這個集合是開放的,從無到有,由最初的一種發展到現在的百餘種甚至更多。漢語辭格從無名到有名,從單名(如比、興等)到雙名,這是語文學家和修辭學家研究的結果。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辭格本身在曆史上產生很久了,一直沒有取名;大部分到了近現代才取的名,其中有好些雖然取了名,但是並不出名,隻好又改名。如唐鉞的《修辭格》,1923年取的辭格名,現在再去翻閱,就會發現大多都沒有語感了。

因此,修辭現象產生在前,辭格名稱出現在後。作為一種修辭現象,如後世命名的比喻、排比、設問、層遞、反複、引用、擬人、誇張、對偶、回環、頂真、示現等,遠在先秦的文獻作品中就已大量出現了。茲看幾例:

子曰: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論語?雍也》)——反複

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論語?子路》)——頂真/層遞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老子?八十一章》)——回環

……若民,則無恒產,因無恒心。……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示現/排比

《詩經》善於運用“賦、比、興”,《孟子》善於結合運用排比、反複等修辭手段,《莊子》則大量綜合運用比喻、排比、誇張、擬人、設問等等。

辭格作為修辭學的術語,是從唐鉞的《修辭格》開始引進的。他第一次將辭格分為五類27格。(詳見第二章第一節 )

作為現代修辭學的奠基之作,“《修辭學發凡》寫得最成功的地方是第五至第八篇”,即“闡述積極修辭的辭格部分”(鄭子瑜《中國修辭學史稿?自序》)。依據譚永祥先生的研究,《修辭學發凡》問世以後近半個世紀,辭格的研究處於停滯不前的狀態。這段時期裏雖然也出版過一些以辭格為主的修辭書,如譚正璧的《修辭新例》,倪寶元的《修辭學習》等,實際上都是舊框子裝上新例句。上世紀80年代以後,才陸續出版了不少修辭專著。其中有關辭格研究的專著有鄭遠漢的《辭格辨異》,濮侃的《辭格比較》,林文金的《辭格》,袁暉的《比喻》以及譚永祥的《修辭新格》等。此外,還有不少有關辭格的單篇論文。僅《修辭新格》一書就提出了十五種新格。所謂新格,是指它們有的是現代漢語裏新出現的,有的是古已有之,但一直未被發現,如“留白”、“換算”、“異語”、“奇問”、“疑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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