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本書的孩子應該是這樣的:

認為天堂在天上,

地獄在地下;

從沒有聽說過倫敦或巴黎,

認為丹麥人隻是狗的一個品種

這本書從旅遊者的角度來看世界——但不是旅行推銷員的角度。

這本書告訴孩子們地平線以外的東西,從“美國密歇根州的卡拉馬祖市到非洲馬裏的延巴克圖市”。

這本書不僅讓孩子知道世界的七大奇跡,

而且讓他們知道還有很多其他奇跡。

當我還是個小男孩的時候,我們家住在美國東北部的新英格蘭。過感恩節時大人們會準備六種不同的餡餅:有蘋果餡、桃餡、蔓越橘餡、奶油凍餡、肉末餡和南瓜餡。但是大人們隻讓我選擇其中的兩種餡餅。不管選擇了哪兩種,我都覺得不滿意。在為這本書選擇要講的地方和主題時,我也遇到了像選擇餡餅一樣的困難。地球上有太多“非常重要”的地方需要在這本書裏介紹,但是不可避免地會有讀者想知道為什麼某些國家或某些地方沒有講到,尤其是讀者自己居住的地方。

我小的時候,地理對我來說就是一連串令人厭惡的名字——氣候和貿易、製造廠家和實業公司,還有產品、產品、產品。好像地球上每一個地方的主要產品就是:玉米、小麥、大麥、黑麥;或者黑麥、大麥、小麥、玉米;或者大麥、玉米、黑麥、小麥。在我學地理的時候,講到現代希臘時隻有一張照片,我猜測是因為希臘不生產小麥、玉米、大麥和黑麥。我那時候學的地理隻有“肚子”,地理這門科學的“頭”和“心髒”都被省略了。

我當時很愛看地理書上的圖片和地圖,但是不喜歡看文字講解。除了偶爾一個描寫或者敘述的段落,地理書上的文字部分根本不值得一讀——因為全是混亂的標題、副標題、小副標題:有家庭作業、筆記、地圖學習、給老師的建議、幫助、使用說明、提問、複習、問題、練習、背誦、課文、圖片學習等等。

我上學的時候,地球對我來說就像一個橘子。我當時學的地理知識,現在“肯定”記住的隻有三項:荷蘭的小朋友穿木鞋,因紐特人住在雪屋裏,中國人用筷子夾菜吃飯。

我們當時有一種問答形式的教學法,是學習乘法口訣表的時候開始用的。老師會看著書讀道:

“問‘美國人的生活狀況是什麼?’”坐在我後麵的那個13歲的男孩口齒伶俐地回答道:“答‘他們很貧窮無知,住在破舊的小屋裏。’”聽到這兒,老師毫無表情地說了一句讓人驚駭不已的話:“不對,那是下一個問題‘因紐特人的生活狀況是什麼?’的答案。”

當我開始教九歲的孩子地理時,發現現有的地理課本要麼商業氣息太濃,要麼孩子氣十足而缺乏邏輯。書上列的各種數據和抽象的內容完全超出了九歲孩子的理解範圍,而那些關於其他國家小朋友的故事又太隨意,對於孩子們了解地理知識毫無價值。

我很多年前就開始旅遊。地球上的大部分國家我都去過,實際的旅行距離加起來能夠繞地球走五圈了。於是我就想,既然我去過那麼多地方,我自己也可以寫一寫地理。就是為了虛浮的榮耀啊!我上課的時候會講一些臨時想起來關於我旅遊的故事,一個班的學生都對這種故事非常感興趣,於是我讓一個速記員把我講的內容逐字記下來。我拿著這些筆記去給另外一個班級上課,然後突然意識到如果有一本這樣的書就好了。我把課上講的內容寫下來就是一本書了。因為不可能預知孩子們會有什麼樣的反應,所以我就一遍又一遍地拿我的筆記給孩子們上課。另外,如果不經過試驗,也無法得知孩子們是否能理解我筆記上的內容。提前假想他們應該知道或可能不知道某些字詞的意思是毫無意義的,因為他們明白“令人驚歎的和令人震驚的”(英語原詞stupendous和appalling屬於日常生活中不太常用的詞——譯者注),卻會誤解一些更簡單的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