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固有一死(1 / 1)

諶勝藍

漢武帝元狩四年,飛將軍李廣因為在漠北之戰中誤了與大將軍衛青會合的時間,犯下死罪,他沒等人審問,就拔劍自刎而死。在此之前,李廣也有過一次犯死罪的經曆,但那一次,他出錢贖了罪,而這一次,他沒有給自己一點機會和餘地。

王立群老師說,因為李廣非常看重他一生中最後的這一次漠北之戰,這時候,李廣己年過六十,他希望這一次出征能完成他一生的夙願:立功封侯。可是,在即將遭遇匈奴單於建立戰功的那一刻,他被衛青調走,他失去了最後的機會。如果說上一次李廣出錢是贖命,不如說是贖下一個建立功勳的機會,可是現在,機會不再有,他留下性命又有什麼意義?

在一個將軍眼裏,最光榮的死是戰死沙場,馬革裹屍,最榮耀的事是立功封侯。如此說來,李廣之死是理想破滅的結果。他當然屬“不得好死”之人,而其死蘊涵的高尚人格追求,怎麼不讓人覺得比泰山還重。

公元1279年二月初六,在中國南部崖山海麵上,風吼海嘯,撕殺衝天,南宋海上小朝廷的二十萬軍隊,與元軍進行著最後的較量。在船上缺乏淡水和物資十日的宋軍終於抵擋不住元軍的進攻,失敗就在眼前。一直拚死保護皇帝的陸秀夫麵對此景,悲痛地對八歲的小皇帝趙昺說:“國事至此,陛下當為國死。”說著,他身著朝服,背起皇帝,用素白的綢帶將兩人捆在一起,縱身跳入茫茫大海,跟著他們一起入海的是成千上萬的宋軍。在此之前,陸秀夫的妻兒在他的命令下也跳海殉節。

公元1645年5月的揚州,再現類似場景。清軍凶猛地圍攻著揚州,揚州城破就在當即,清軍力勸城內史可法率軍民投降,被史可法嚴詞拒絕。城破後,史可法自刎不死,被眾人擁下城樓,他對清軍將領說:“城亡與亡,我意已決,即碎屍萬段,甘之如飴。”隨後壯烈就義。

陸秀夫在南宋朝廷投降元軍之後,拒不承認元政權,另建一宋政權,與元軍對抗達三年之久;史可法在大明己滅亡、各地紛紛降清之際,率揚州軍民奮起抗敵。他們表現的是一個民族永不妥協的氣概。在緊急關頭,明知不可勝而為之,犧牲了生命,這種為民族大義而死的精神,怎不比泰山還重。

公元前494年,吳越開戰,越國大敗。越王勾踐成了吳王夫差的奴仆,負責看守夫差父親的墳墓,兼為夫差養馬,他“服犢鼻、著樵頭;夫人衣無緣之裳、施左關之襦。”百依百順,小心伺候夫差。三年後,得以回國。回國後的勾踐臥薪嚐膽,富民強國,12年後,率軍一舉擊敗吳軍,並成為春秋時間最後一個霸主。

越軍初敗之時,勾踐本有以死相拚、不願受辱的想法,終於被文種勸住。由國王而變為異國奴仆,勾踐體會的是天堂地獄的差別,是榮耀屈辱的變更。難得的是,他堅定地活了下來,為了一雪國家恥辱,為了一展稱霸宏圖。為了一個遠大的抱負,選擇了比死更艱難的活法,這種生命散發的意義重於泰山。

公元前278年,在得知楚的首都郢都被秦攻下之後,悲憤的屈原自沉於汨羅江。在此之前,他被兩度流放,時間長達二十年,其中的艱難困苦,無以言表。在各國紛爭的戰國時期,“朝秦暮楚”、“楚材晉用”成為士大夫們和各國的共同認可的價值觀,以屈原之才,他受到的將不止一個國家的歡迎,他完全可以去別國尋求出路,但在漫漫流放路上,他始終不肯離開楚國一步,表現了對祖國的無限忠誠和熱愛,最終以死殉國。這種為了國家而苦難地支撐著生命、又義無反顧選擇死亡的品格,可與日月爭光,可與泰山比重。

司馬遷在給好友任安的信中說:“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這句話是司馬遷經曆李陵之禍後對生命全新的認識,對生和死的最透徹的領會。因為他並不怕死,他可以為李陵去死,可是他的心中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任務,他要完成《史記》。於是這個堂堂七尺男兒,選擇了接受宮刑,選擇了這種屈辱的活,隻有活下來,才能完成這個宏偉的著作。這種生命的本質,難道不能與泰山一比輕重嗎?

人固有一死,但死的境界各有不同,為遠大理想、為民族大義、為高尚人格、為真理大義......死得其所。作為生命的個體,生的意義也各不相同,是苟且偷生,還是為理想信念而生,其價值各有不同。

司馬遷從自身的經曆中提煉出了全新的生死觀,他也用實際行動,活出了生命的意義。無數的先人,用他們高尚的人格、堅韌的品質,在生死的訣擇中,生得燦爛,死得輝煌,照亮著曆史長河,照亮著我們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