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麼病症,緩則治本,急則治標,都是一種最基本的治療原則。緩則治本原則的運用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從病症的本質與現象來分析標本,本質為本,現象為標。此時病症由正氣與邪氣相互鬥爭所致的病機為本,其所反映的症狀和體征現象為標。一般情況下,標症都不急。所以,針對疾病的本質進行治療,病本一除,標象自解。
例如:風寒頭痛,風寒之邪氣阻礙了經絡病機為本,頭痛的表現就為標。這時,在治療的時候,就可采用疏風散寒的祛邪之法,風寒之邪被祛除了,頭痛就被治好了。又如:肺陰虛所致的咳嗽,肺陰虛病機為本,咳嗽的表現就為標,這時治療采用滋陰潤肺以扶正的方法,肺陰充足了,咳嗽自然也就消除了。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以發病先後來分析,先病為本,後病為標。一般都是以先治先發之病,後發之病不急,後治其後發之病。《素問·標本病傳論》稱為“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例如:先患外感咳嗽,後病心悸失眠。如果心悸失眠不急,就應該先治療肺病咳嗽,待外感咳嗽治療好之後,再治療心悸失眠。
在治療疾病的過程中,往往是很複雜的,因為矛盾可能不止一個。在疾病發生的時候,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治療時必須抓住主要矛盾,治其根本。但矛盾常有變化,有時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上升為主要矛盾。如陰虛發熱的病人忽然喉頭腫痛,水漿難下,這時慢性的陰虛發熱是本,喉頭腫痛是標。如果喉頭腫脹嚴重,有窒息的危險,成為主要矛盾,就應先治喉病,這是“急則治標”。如果喉頭腫痛已經消除,而陰虛發熱未癒,就繼續治療陰虛,這是“緩則治本”。所以,還是有句話說得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具體事情,具體解決。
2、急則治標
急則治標的意思,就是說在標症緊急,有可能危及生命的情況下,或後發之標病症影響到先發之本病治療時的一種治療原則。所謂急則治標,是指病症在急的情況下,在標症或標病治療之後,必須治療本病,這一點是不容置疑、不可否定的。
《素問·標本病傳論》中說:“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醫論三十篇·急則治其標》說:“病有標有本,不可偏廢,而危急之際,則必先治其標。”意思就是說,標病如不及時治療解決,很可能就會危及人體生命或者影響本病的治療。也就是說,病人對標病的治療反應不能適應的話,就不能接著向下治療。這時治本固然重要,但是還是較標病次要,因為這時的標,已成為整個治療過程中某一階段的本了,這往往是疾病的關鍵所在。所以,根據急之當之,治標以保生命,這時候它就成了治本的前提了。
有的醫學專家認為,這時治標就是治本。例如:一個大出血病人,由於短時間內出血量很大,甚至危及生命,所以無論是由於什麼原因導致的出血,此時都應采取緊急止血,施以治標,待血止病情緩解後,再究其導致出血的病因病機,予以治本。又如蛔厥腹痛,蛔厥為本,腹痛為標,當蟲體盤結腸中,逆竄膽道時,可使人髒腑氣機逆亂而導致腹部絞痛、汗出肢冷。此時若先驅蟲治本,則蟲擾不安,更令人不支。所以,應當先安蛔止痛以治標,痛緩蟲安後再圖驅蟲治本。
再如就是,如果說患者原來就有某種慢性疾病,後來又引發其他病症,且後發之病病症還比較重。這個時候,若不及時治療,一方麵病症會很快深入傳遍全身;另一方麵還會造成對宿病的治療,所以,應先治療外感病症,待其痊愈,再治療原來的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