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服飾習俗(1 / 3)

衣食住行平常事——徽州生活習俗

衣能蔽體,食能果腹,上有片瓦,下有寸土——這是古代徽州貧窮百姓最基本的生活追求,謂之“混日子”。

錦衣玉飾,珍饈佳肴,高堂華屋,高馬大轎——這是徽州仕宦鄉紳、富商巨賈所追求、炫耀的奢靡、氣派的生活,謂之“過日子”。

“十裏不同風,百裏不同俗”。徽州衣、食、住、行諸習俗與其他地區差異迥然,即使是在徽州本地,各縣鄉、各社會階層也有很大差異。

(一)服飾習俗

1.服飾沿革和徽州女紅

和其他地區一樣,徽州的服飾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逐漸變革的。就其質地而言,早期山越人的服飾基本上是以麻和動物皮毛為原料製成的。漢晉以降,尤其是唐宋以後,由於中原士族的大量遷入,徽州風俗漸趨文雅,服飾習俗也隨之發生了較為明顯的變革,如以獸皮或樹皮遮身蔽體的原始習俗逐漸被擯棄,窮民百姓以麻衣為主,絲綢服飾進入一些富貴人家。同時,由於葛、麻、桑的種植和蠶的養殖,直接促使了徽州服飾向以苧(麻)布和絲綢為主要原料的轉變。元代以後,隨著木棉的大量引種和棉花產量的提高,以棉花為主要原料的服飾成為徽州百姓最為普遍的服飾。這種棉布製品一統天下的格局,一直持續到上個世紀80年代,隨著化纖、混紡等衣飾麵料的出現才被打破。此外,徽州服飾的樣式、色彩、佩飾、圖案等,也因時代的變革以及性別、年齡、職業、季節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

徽州服飾是由婦女來進行裁剪、縫製的,至今人們還習慣稱呼製作服裝的工匠為“裁縫”。徽州是一個典型的農業社會,自古以農為本,並逐漸形成了所謂“男主外,女主內”的男耕女織的傳統,諸如紡織、漿染、縫紉、刺繡、鞋帽縫製等“內事”都是由女性來完成的。特別是到了明清時期,社會對於女性的要求以及夫家擇妻的標準,都以“德、言、容、工”等四個方麵來衡量,其中的“工”即為女紅活計。所以,徽州女子從小就要學習描花刺繡、紡紗織布、裁衣縫紉等女紅活計,長大以後,舉凡衣帽、鞋襪的縫製,以及刺繡、編織等,自然樣樣精通。

徽州的女紅製品是非常精致、秀美的。徽州的刺繡就非常有名。據萬曆《歙誌》記載:一些巧婦在繡大士像時,“惟以一絲縱橫,不知其所起止。毋論衣裳、花蔓,而顏麵具有慈悲、歡喜各種相”;在繡玄帝像時,“須發如生……望之似有凹凸,而拂之毫無籜手”。清代宣統二年(1910年),徽州羅絹參加全國南洋勸業會展覽,獲農商部頒發的特等獎。明清時期,岩寺有繡衣裏,以生產刺繡而名著徽州及鄰近省區,其產品遠銷滬、杭等地,相傳杭州靈隱寺僧人所著的袈裟即定製於此。徽州布鞋,其鞋底是用數十層碎布、舊布(俗稱“布片”)層層鋪疊、壓實後,再用針、鞋繩(苧麻搓成的細線)密密縫製而成,針腳整齊、細密、嚴實,絲毫不遜色於機製品。童鞋、女鞋的鞋麵上一般還繡有花朵、動物等圖案,十分精美。每逢農閑、春節或雨季,徽州村姑農婦們常常三五成群地集聚在一起,納鞋底、做布鞋、縫補衣服,或描花刺繡、編織毛衣,互磋技藝,為頗具特色的農村生活場景之一。

2.服裝

清末民國時期,男子上衣主要是長袍(衫)、馬褂、比甲(馬甲)、短褂,長衣多為大襟,馬褂則為對襟;褲子主要是折疊高腰口係帶的便褲(搭板褲)。女子服裝主要有襦衣、旗袍、短衣、襦裙、便褲等,農村婦女多穿斜襟大裾便衣,老婦紮褲腳,外係黑、藍圍裙。孩童多著毛衫、短褂,褲為搭片開襠褲、係帶吊帶並用猢猻褲。衣、褲均有單、夾、棉三種。質料因家境而異,富裕戶有綾、羅、綢、緞、紗、皮等,一般家庭為粗布、細布、士林布。

服裝的色彩以青、赤、黃、白、黑五色為基本底色,與五行相對應,謂之“五方正色”。穿著色彩因人、因事、因場合而異:富裕的徽商及其子弟追求衣飾的華麗奢侈,服飾以大紅大紫為主色調;婚嫁、壽誕等喜事中,當事人著裝以大紅色調為主;喪事中,以黑、白二色為基本色調。在徽州,舉凡喪葬、上墳等悲傷場合,俗規是不許穿著紅、紫等色彩豔麗的服飾的,而以黑、白等素色為主,否則,親人為“不敬不孝”之舉,朋友則有“幸災樂禍”之嫌。反之,喜慶之事亦忌諱黑、白色調乃至醬色。這種習俗一直延續至今。20世紀70年代,岩寺、潛口等地農村仍禁止子女穿白球鞋,視其為犯忌的事,因其與當地喪事習俗中的“孝鞋”(即在日常所穿之布鞋、膠底鞋的鞋麵上蒙上一層白布)相似,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