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留學生遭了淩辱,欲諸駐日公使,及留學生監督,出為維持,借泄眾忿,偏莊、江兩人,置諸不理,好似胡越相視,無關痛癢一般,實恐得罪強鄰。惹得眾學生滿腔怨憤,無處可泄。嗣由青年會幹事馬伯援,親往日警署探問,共計學生被捕為三十六人,拘入麹町區警察署,約二十三人,拘入日比穀警察署,約十一人,尚有二人,受錮表町警察署。於是設法運動,得於次日午後六時,放還麹町區警署中二十三人,尚有十三人,未曾釋出。日本各報,反言留學生胡俊,用刀砍傷日警,不能無罪,所以日比穀警署中,拘有胡俊在內,應該移入東京監獄,照律定刑。留學生看著報語,當然大嘩,一麵登報辯護,一麵再函詰莊公使及江監督,詞極迫切。莊景珂、江庸方電達北京政府,自稱製馭無方,有辭職意。假惺惺的做什麼。這消息傳到上海,上海總會中,便複電慰勉,且決計不買日貨,作為抵製。一經鼓吹,八方響應,就是廣州人民,亦組織國民外交後援會,號召各界,於五月十一日大開會議,到會人數,幾至十萬,比上海尤為踴躍,演說達數十萬言,傳單約數十萬紙,結果是張旗列隊,至軍政府遞請願書,要求岑春煊、伍廷芳等,力起與爭。請願書分三大綱:(一)宜取消二十一條件,及國際一切不平等條件,直接收還青島。(二)應循法嚴懲賣國賊。(三)請北方釋放痛擊賣國賊因此被逮的誌士。岑、伍等極口應許,大眾才各散歸。既有了這番要請,遂山岑春煊等致電上海,使總代表唐紹儀提出和會,嚴重交涉。上海和會中正彼此爭論,凡各種條件審查,統有雙方齟齬情事,相持已一月有餘,再加入青島問題,致生衝突,哪裏還能融洽?唐紹儀即擬定八大條件,通告北方總代表朱啟鈐,作為議和綱要,條件列下:
(一)對於歐洲和會所擬山東問題條件,表示不承認。
(二)中日一切密約,宣布無效,並嚴懲當日訂立密約關係之人,以謝國民。
(三)參戰軍國防軍邊防軍,立即一律撤銷。
(四)惡跡昭著,不協民情之督軍省長,即予撤換。
(五)由和會宣布前總統黎元洪六年六月十三日解散國會令,完全無效。
(六)設政務會議,由和平會議推出全國負重望者組織之,議和條件之履行,由其監督,統一內閣之組織,由其同意。
(七)所有和會議決審查案,由政務會議審定之。
(八)北方果承認以上七條約款,悉數履行,則由和會承認徐世昌為大總統,執行職權,至國會選舉正式總統之日為止。
看官試想!這八條要約,與北方都有關礙,就使末條中有承認老徐字樣,也隻得為短期大總統,不能正式承受,多約半年,少約數月,還要受政務會議的節製,這等無名無望的總統,何人願為?顯見是南方作梗,強人所難哩。朱總代表啟鈐,不待電問政府,便即複絕,然後報告中央,聲言辭職。就是唐總代表紹儀,亦向廣東軍政府辭職。廣東軍政府尚有複電留唐,獨北京政府,竟準朱啟鈐辭職,不再慰留,明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