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 急重症護理學(三)(1 / 3)

(四)低血糖危象

1.概念當某些病理和生理原因使血糖降低,引起交感神經興奮和中樞神經異常的症狀及體征時,稱為低血糖危象。

2.病因

(1)空腹低血糖。

(2)餐後低血糖。

(3)藥物引起的低血糖。

3.臨床表現

(1)交感神經興奮表現:心動過速、饑餓、煩躁、臉色蒼白、冷汗及手足震顫等。

(2)腦功能障礙症狀:精神不集中、反應遲鈍、頭暈嗜睡、視物模糊,並可有精神異常、神誌不清、肌肉顫動,最後昏迷、驚厥、抽搐、血壓下降等。有些病人出現低血糖時,不一定按上述次序出現各種症狀,可突然出現昏迷。

4.診斷要點

(1)有低血糖臨床表現。

(2)即刻測血糖<3.8mmol/L。

(3)立即給予葡萄糖後可以消除症狀。

5.急救護理

(1)嚴密觀察病情

1)密切觀察生命體征及神誌變化。

2)觀察尿、便情況,記錄出入量。

3)觀察治療前後的病情變化,評估治療結果。

(2)急救措施

1)血糖測定:疑有低血糖患者,立即測血糖,並動態觀察。

2)升高血糖:①口服糖水;②昏迷或抽搐時,立即靜脈注射50%葡萄糖溶液50ml,並隨後給予10%葡萄糖溶液500~1000ml靜脈滴注,清醒後應盡早進食果汁及食物;③必要時靜脈滴注氫化可的鬆或肌內注射高血糖素。

(3)一般護理

1)昏迷病人按昏迷常規護理。清醒後要注意再度低血糖的症狀。

2)抽搐者,可酌情應用適量鎮靜劑,注意保護病人,防止外傷。

(4)病因治療。

(五)重症肌無力危象

1.重症肌無力指一種影響神經-肌肉接頭傳遞、主要由乙酰膽堿受抗體介導、細胞免疫和補體參與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2.重症肌無力危象指重症肌無力病人呼吸肌及全身肌肉的無力進行性加重,出現了喉肌和呼吸肌麻痹、通氣和換氣功能障礙以致不能夠維持正常生理功能的危險狀態時,稱為重症肌無力危象。

3.誘因

(1)感染。

(2)創傷、分娩、胸腺切除手術或放射線治療特別容易誘發。

(3)重症肌無力治療不當。

(4)藥物,如箭毒、嗎啡。

4.急救護理

(1)嚴密觀察病情:常用觀察指標有生命體征、藥物反應等。

(2)急救措施

1)維持呼吸。

2)肌無力危象急救:常用新斯的明,用藥物症狀不減輕,甚至加重,應警惕膽堿能危象發生。

3)膽堿能危象急救:應立即停用抗膽堿酯酶藥物,靜脈或肌內給予阿托品,同時可用解磷定。

4)反拗性危象:立即停用一切藥物,行氣管插管或氣管造口術,人工控製呼吸。至少72小時後才可以從小劑量開始應用抗膽堿酯酶藥物。

5)應用激素和免疫抑製劑。

6)糾正水、電解質失衡。

5.一般護理

(1)絕對臥床。

(2)加強營養。

(3)預防感染:改變體位、拍背、霧化吸入,做好口腔、皮膚護理。

6.病因治療第二節 重症監護技術一、體溫監護

(一)測溫方法

(1)測溫計種類:玻璃管汞溫度計、電溫度計、深部溫度計。

(2)測溫部位和方法:身體各部位的溫度有顯著差別。體表溫度從皮膚表麵測得,室溫為23℃時,足部溫度為27℃,手部為30℃,軀幹為32℃,頭部為33℃。機體內部的溫度又稱中心溫度,比較穩定,以肝、腦溫度最高,接近38℃,其他器官溫度略低。食管中段的溫度可代表心髒大血管內血液的溫度,接近中心溫度。可采用的體溫測量部位如下:口腔溫度、鼻咽溫度及深部鼻腔溫度、直腸溫度、食管溫度、腋窩溫度、鼓膜溫度、皮膚溫度。

(二)危重患者的體溫變化

1.體溫過高體溫超出。

37.4℃稱為發熱,是患病時機體的一種病理生理反應,亦為生理防禦反應。體溫過高時,患者可出現譫妄、煩躁不安甚至驚厥,機體氧耗增加,對呼吸、循環及肝腎功能產生不利影響。

(1)發熱的病因:臨床上可分為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兩大類。

(2)發熱的熱型:按發熱程度,臨床將發熱分為以下幾類。①低熱:體溫為37.4~38℃為低熱,若持續在1個月以上,稱長期低熱。②高熱:體溫高於38℃時稱為高熱,若持續2周以上,為長期高熱。③超高熱:指體溫超過41℃,亦稱過高熱。根據體溫波動情況,臨床上將發熱分為不規則熱、稽留熱、弛張熱、波狀熱、間歇熱、雙相熱、再發熱和雙峰熱等熱型。

(3)發熱的處理要點:對於發熱的患者必須積極予以降溫處理,以減少患者的氧耗和能量代謝。對於嬰幼兒更要及時處理,因小兒的中樞神經係統發育不完全,高熱可造成嚴重的中樞神經係統損傷,導致癡呆、失明、失聰等後遺症。對高熱患者,可采用物理降溫法,如將患者移至溫度較低的環境、用酒精擦浴、在大血管附近使用冰袋等,亦可根據醫囑肌注氨基比林或經肛門給予吲哚美辛消炎痛)栓等。

2.體溫過低體溫低於36℃為體溫過低。當體溫在34~36℃時稱輕度低溫,低於34℃為中度低溫。體溫過低多表現為四肢和軀幹發涼、表皮出現花斑、寒戰等。在體溫過低時,機體的應激反應及呼吸、循環、肝功能、腎功能受到抑製。

(1)產熱不足致體溫過低:危重患者、極度衰竭的患者失去產生足夠熱量的能力,導致體溫過低。嚴重創傷患者常發生體溫過低,且中心體溫和創傷程度呈負相關;休克伴體溫過低時,死亡率明顯升高。

對這類危重患者,應嚴密監測體溫變化情況,並采取積極治療措施,加強營養支持,供給足夠的熱量,以增強機體抵抗力。對不能進食的危重患者,應注意及早采用胃腸外營養,經靜脈供給足夠的蛋白質、脂肪、碳水化物、維生素和電解質等。注意保持病室環境溫度不低於21℃,並給患者采取保暖措施,如使用電熱毯、熱水袋。對頑固性低體溫者,應考慮是否有血容量不足。若是,應在保暖複溫的同時,積極補足血容量,然後用硝普鈉或硝酸甘油等擴張血管。若是低心排血量綜合征者,應積極糾正心功能,改善全身血液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