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步入政壇2(1 / 3)

35歲出任總理:人民行動黨成立後,行動節節告捷,這主要是李光耀和他的人民行動黨黨員們采取了正確的策略。他們聯合了一切進步力量,聯合共產黨,使人民行動黨得到了當時“左傾親共”的華文報紙的支持。這些報紙大量報道人民行動黨的動向和宗旨,向廣大華人讀者做宣傳,逐步擴大了人民行動黨在華人中的影響,為次年(1955年)該黨參加大選取得幾個席位起到了很大作用。

人民行動黨的建立,是李光耀立足社會的第三塊也是最重要的一塊基石,鋪就了李光耀的成功之路。同時,也實現了他早年提出的“組織起來”、“予以領導”、“發展一個統一的政治戰線”的夙願。

李光耀的人民行動黨一建立,西方輿論就把人民行動黨歸結為親共的左翼黨。作為黨的領袖,李光耀否定了這一說法。李光耀認為,人民行動黨是一個非共的社會主義黨,信奉“非共的民主社會主義”,黨的目標是“用和平與憲法的手段,來實現一個獨立的、民主的、非共的、社會主義的馬來亞”。

作為黨的領袖,李光耀出任的不是黨的主席或總書記,而是一個真正掌握實權的秘書長職務,他在黨內的威望可以說是“至高無上”的,這從其後李光耀擔任人民行動黨秘書長一職長達37年就可得到證明。

人民行動黨成立後,很快就開始影響著新加坡的政治舞台。這時的李光耀已經沒有時間照應他的律師事務所了,幸好他的弟弟李金耀的能力也很強,獨當一麵,與全體雇員一起,把律師事務所辦得有聲有色。

這段日子,柯玉芝正在為第二個孩子的降生做準備。對於李光耀的政治活動,柯玉芝是矛盾的,一方麵,她以極大的熱情支持丈夫實現在劍橋大學就已經確定的理想——民族獨立、國家自主,建設瑞士式的政治經濟秩序;另一方麵,她深知政治鬥爭的複雜和殘酷無情,越接近勝利就越令她擔憂。當她聽到有損於李光耀的言論時,心裏著實不是滋味。

以李光耀為代表的人民行動黨堅信,為了同英國殖民者進行有效的鬥爭,必須同包括共產黨人在內的各政黨組成聯合陣線。然而,正因為他聯共,所以受到了不少批評,一些人認為李光耀是在幹危險的玩意兒,以致對李光耀本人產生懷疑,甚至進行人身攻擊。

李光耀當時之所以要冒風險聯合共產黨,其後來曾撰文做了介紹。李光耀認為,他和他的那一群“中層階級反殖民主義者”都是受英文教育出身,當時其中許多人連華語都不會講(李本人也隻會講客家話而不會講其他中國方言),無法和占新加坡人口2/3多的華人群眾順利溝通,在華人群眾中的力量也還薄弱。他必須充分利用共產黨在新加坡華人中有廣泛的群眾基礎這一優勢,與共產黨結盟,允許共產黨加入人民行動黨。後來的實踐充分證明了這一決策的正確。

李光耀是一個非常自信的人,他的自信使得他的政敵們誣蔑他自高自大,而人民行動黨則把他看作穩健和決心的支柱。人民行動黨人認為,如果自高自大意味著狂妄的話,那麼,李光耀並非如此,他的自信源於自我認識。也有人認為他是一個“目標明確,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雄心勃勃的政治家”。

1955年4月,當時的新加坡總督羅伯特?布萊克下令舉行“部分民選政府”(不是全部民選)的首次選舉。盡管隻是部分民選而不是全部民選,不符合李光耀及其人民行動黨的要求,但這次選舉產生的議會的絕大多數席位由民選產生。共有32個席位,25個由民選產生。

參加這次選舉的政黨共有7個,從當時的情況看,人民行動黨倘若希望獲得25個席位中的大部分席位是有可能的,但這就意味著該黨必須完成憲法所規定的任務,而人民行動黨又是反對這個憲法的。既然反對這個憲法,那麼,又為什麼要參加選舉呢?李光耀等人認為,隻有參加選舉,成為議員,才能更好地利用議會這個講壇,在議會內攻擊憲法,並繼續為徹底自治而奮鬥。

人民行動黨決定派人參加選舉,引起各界議論紛紛,焦點便是成立才5個月的人民行動黨能否在選舉中獲勝。

經過反複磋商,人民行動黨決定派出4人參加林德憲製立法議會議員選舉。他們的競選口號是:反殖民地主義,實行民主政治。

人民行動黨參加競選的4名議員是:李光耀(在丹絨巴葛區參加競選);林清祥(在武吉知馬區參加競選);吳秋泉(在榜鵝淡賓尼區參加競選);蒂凡那(在花拉公園區參加競選)。另外,阿末?依布拉欣則以獨立人士身份在三巴旺區參加競選。阿末?依布拉欣是軍港工友聯合會的領袖,他在該區占多數的印度裔和馬來裔選民中很有影響,可望當選。

丹絨巴葛區是李光耀老家坐落的地區,也是李光耀最有影響力的選區,這個選區共有選民13430人,是25個選區中人數較多的一個選區。人數最多的芽龍區選民人數也不過16604人。當時,李光耀打官司打出了名,是新加坡著名的律師,所以,李光耀入選是有100%把握的。不過,由於是首次參加競選,膽大心細的李光耀十分謹慎,決定做一些先期工作。當時,其他候選人決定用汽車送選民參加投票,李光耀則背其道而行之,他發表了一份對選民十分親善、通俗有力的《告選民書》。這份《告選民書》也是李光耀用中文書寫的第一篇重要文告。

這次競選的選舉日是1955年4月2日,而提名日卻是2月28日,其間1個多月為競選宣傳期。實際上,非正式的宣傳期在2月5日就開始了,因為這一天新加坡立法議會正式解散。

李光耀在丹絨巴葛區的競選對手是人民黨的彼得林和民主黨的藍天,這兩人都屬上層商賈,是“有汽車的有錢人”。為了徹底擊敗對手,李光耀在2月26日以“獻身民族獨立、為你爭取利益的候選人”的名義,發表了一篇用詞通俗化、平民化的《告選民書》,受到廣泛好評。他的《告選民書》是這樣的:

親愛的選民:

今年4月2日,丹絨巴葛區的候選人就會來叫你們到投票站投票,有些候選人還有汽車載你們到投票站去。他們希望,給你坐一次免費汽車,你就會選他們出來。

我希望你去投票。

我隻有很少的汽車。我的政黨,人民行動黨,專門為工人和窮人的利益而奮鬥,所以,有汽車的有錢人都不大願意把他們的汽車借給我。

不過,不管是別人載你去投票站或是你自己走去,我都希望你能投我一票。

你應該選出一個忠實和能幹的代議士去照顧你的利益,這是非常重要的。

立法議會是製定新加坡法律和政策的機構。

隻有你才能決定應該選誰出來。投票是秘密的,絕對沒有人知道你在什麼人的票上打一個叉。

拿出你的良知來投票,不要管誰載你去投票站,也不要管誰給你一筆小錢。

請選那個最忠實和最能照顧你的利益的人出來。

要怎樣辨別這樣的人呢?不要看他決定參加選舉以後所說或所做的東西,他最近所說的話、所做的事,都可能是用來爭取你的選票。你要看他在沒有想到來丹絨巴葛區參加選舉以前所說的和所做的事。

隻要我認為是對的,我都會毫不畏懼地跟政府鬥爭到底!

我是第一個出來反對學校注冊修正法令的人,根據這個法令,什麼華文學校都會隨時被封閉。

去年年底,當一些英文報紙發動一個攻勢,誣指華文學生為共產黨時,隻有我的政黨起來發言保護學生,也隻有我的政黨曾經出來反對民眾服務法令,因為我們主張,唯有獨立和完全民選的立法議會才有權利實行征兵法。

多少年來,我一直積極地幫助工人,扶助他們的職工會。

1952年郵差大罷工時,我跟他們在一起奮鬥。

我也曾為許多職工會爭取更高的工資和更好的工作待遇。我覺得,馬來亞的工人創造了巨大的財富,卻分不到一點公平的份額。

我們人民行動黨相信,英國在馬來亞的殖民統治,是造成本地許多社會與經濟罪惡的根源。

我們要爭取一個完全民選、主權獨立的立法會,作為走向完全獨立的第一步。

隻有這樣,新加坡人民才能充分掌握本邦的經濟資源,並保證本邦的財富被用來提高新加坡貧苦人民生活水準,而不是用來提高英國人的生活水準。

在4月2日你到投票站去投票,你就可以幫助我爭取提高你的生活水準。我請你投我一票,這樣,我跟我的人民行動黨就可以繼續在立法會中作鬥爭,促使實現馬來亞人民的獨立和美好的生活。

當你到你選區的投票站時,你應該出示居民證。你將被出示一張紙,紙上有英文書寫的候選人的姓名,在每一個姓名的旁邊,有那位候選人的標誌,那些不懂英文的人便應該按照標誌去選出他所欲選的人。

請你投我一票。

最衷心地感謝你!

獻身民族獨立,為你爭取:利益的候選人:李光耀:1955年2月26日:李光耀的《告選民書》說出了民眾心裏想說的話,不僅在丹絨巴葛區的選民中,而且在整個新加坡都產生了強烈的反響,選民們認定李光耀是最忠實和最能照顧他們利益的人,大多數選民都投了他的票。結果,李光耀得6029票,彼得林得908票,藍天得760票。

與此同時,除蒂凡那一人落選外,人民行動黨的其他候選人,包括以獨立人士身份參加競選的阿末?依布拉欣,全都當選。

這幾位人民行動黨的黨員當選為立法議員後,便成為立法議會中的反對黨,李光耀擔任反對黨領袖,從此正式開始了爭取掌握政權的鬥爭。

李光耀一直認為,所謂領導,就是有群眾支持,倘若沒有了群眾的支持,也就談不上領導,談不上掌握政權。而為了得到群眾支持,就必須深入群眾,了解群眾。而了解群眾的根本途徑,就是與群眾打成一片,和群眾有共同語言。為了能使自己成為一個合格的馬來人的領袖,李光耀在緊張的工作之中,每天擠出幾個小時來學習語言,以便能夠同大多數群眾見麵,並用他們的語言交談。

李光耀在學校裏就學會了馬來語,但對中國的方言不太熟悉。為了能贏得更多的華人群眾,他以極大的毅力和精力,重新學習。他進一步精通了馬來語,並學會了兩種中國方言。所有這些,為他今後實現種族協調提供了較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