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治國方略1(1 / 3)

根植於民眾之中:1984年11月,中國香港《亞洲周刊》記者羅伯特?烏德盧這樣評價李光耀:“如果諾貝爾獎設最佳國家領導人獎的話,李光耀一定是得主,而且可能不隻得獎一次。”

可以這樣說,有這種想法的絕不僅僅是烏德盧一個人。在當今世界,李光耀是公認的善於治理國家的領袖,世界上許多專家學者競相研究他的治國經驗,一些國家的首腦也暗裏仿效他的做法。那麼,李光耀最重要的治國方略是什麼呢?

我們認為,除了著力抓經濟建設外,緊密結合新加坡國情,從人民的長遠利益出發,根植於民眾之中,是他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1980年夏天,新加坡《南洋商報》一個記者在接受日本新聞協會招待時,談到人民行動黨長期掌握政權的秘訣時,也得出了與筆者相同的觀點。他這樣介紹說:“李光耀政權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是因為政府與人民行動黨竭力聽取民眾的心聲,而後反映在政策上麵。政府組織‘公民谘詢委員會’,和社區中心的‘聯絡所管理委員會’等,通過居民的各種組織,讓政府與國民緊緊聯係在一起。”

盡管這不是人民行動黨能夠長期執政的全部秘訣,但確實是秘訣之一。

為使工會成為自己的有力支持者,人民行動黨一成立,李光耀就提出建立新社會的“共同經營者”意識,就是指全體新加坡人,包括政府工作人員、雇主、勞工等,都是建立新社會的“共同經營者”,都齊心協力來建設新加坡。李光耀曾經這樣說過:“新加坡是一個複合民族社會,當勞工形成這種精神時,工會擔負特別的任務。每位國民為了團體的生存與榮譽而埋頭苦幹,同樣的,他們也會獲得公正的代價,唯有這樣,才能促進經濟發展。”

新加坡工會誕生於40年代後期和50年代。那時,新加坡剛從日本侵略者的鐵蹄下解放出來,馬來亞共產黨和一些進步人士為爭取馬來亞的獨立,組織了許多工會和社會團體,團結廣大中下層群眾以及勞工,與英國殖民當局進行鬥爭。

李光耀從劍橋大學畢業後,很快就與普通群眾打成一片,積極參加工人運動,先後擔任100多個工會的法律顧問。後來,人民行動黨成立時,14名發起人中,有7人是工會領袖,包括後來當總統的蒂凡那。

50年代後期,新加坡工會相當龐大,從1955年到1958年,先後有126個工會注冊,代表教師的工會就有17個,代表海員的工會也有12個。而且,當時的工會相當活躍,僅1955年,工會就發起275次反英罷工。

1961年,人民行動黨內部發生分裂,以共產黨員為主體的一派從人民行動黨中分離出去,組成了社會主義陣線,所以,新加坡工會組織也一分為二,支持社會主義陣線的工會組織名為新加坡職工聯合總會,支持人民行動黨的工會組織名為全國職工總會。最初,新加坡職工聯合總會的勢力比全國職工總會的勢力大得多,到1965年,由於人民行動黨的全力扶持,全國職工總會勢力日漸壯大,並占優勢,領導了新加坡的大部分工會,後來成了新加坡最大的、主要的工會,到1979年,會員人數達25萬人。

人民行動黨執政後,李光耀公開表示,今後工會的作用不一樣了。過去,工會主要是發動工人同英國殖民當局作鬥爭,替工人向政府爭取權益。“代表勞苦大眾利益”的人民行動黨執政後,工會和人民行動黨及其領導的政府是站在同一立場、同一戰線上的,所以,不能搞罷工,不能采取對立態度,要協調政府和勞方、資方的關係,共同促進新加坡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

到了60年代,李光耀賦予職工總會特殊的地位和權力。他委派全國職工總會的勞工代表進駐政府的重要部門,特別是派到經濟發展局、工業訓練局等經濟機構,政府在製定有關經濟發展的決策時,都要事先和這些勞工代表協商、研究。1960年,新加坡政府專門頒布了《工業關係法令》,為工會和雇主提供解決勞資糾紛的法律條文。新加坡政府還撥出專款,在“職總”成立了勞工研究組,專門研究勞工問題和如何處理好勞資糾紛。政府還聘請“工業關係員”協助“職總”屬下各工會解決勞資糾紛。1968年8月,新加坡政府又通過了《雇傭法令》和《工業關係修正法令》,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1972年,又專門成立了全國工資理事會,根據全國經濟發展的情況及各公司的盈利情況,負責同勞資雙方協商每年職工加薪的幅度和數額。在1985~1986年新加坡經濟困難時期,全國工資理事會和“職總”還動員工人節製增薪,有的甚至做出暫時犧牲,自動減薪以幫助新加坡政府渡過難關。

為了加強和工會的聯係,在李光耀的提議下,人民行動黨於1980年專門成立了一個聯絡委員會,人民行動黨和全國職工總會雙方各派4名代表參加。當時,人民行動黨派出的4名代表是該黨第一副主席王鼎昌、第二助理秘書長吳作棟、第二助理財政司庫馬塔爾和當時的政府外交部部長達納巴蘭。全國職工總會則派出了當時的會長蒂凡那、秘書長林子安、第一副主席彼得溫森和新聞出版秘書張潤誌。這個聯絡委員會的任務就是溝通人民行動黨同全國職工總會的關係,確保“職總”協助政府推行各項工作,尤其是在促進新加坡經濟發展方麵,使廣大職工同政府同舟共濟、協同作戰。

1985年,李光耀提議讓人民行動黨一些新當選的議員兼任各工會的顧問,李光耀認為這樣做的目的是讓新議員多接觸勞動群眾,鍛煉他們的政治敏感性和辦事能力,同時加強政府同職工群眾的聯係。在這些擔任工會顧問的新當選議員中,包括李光耀的長子李顯龍。

早在1965年,當時擔任全國職工總會秘書長的蒂凡那就提出了一個發展壯大工會的計劃。在這個計劃中,蒂凡那提出,要擴大工會的任務,使工會從單純的談判勞資糾紛發展成為全麵參加社會和經濟發展工作的組織,並從事職工的培訓工作和教育工作。蒂凡那認為,工會在經濟上要能夠獨立,自給自足。為此,蒂凡那在全國職工總會建立了3個合作社,即保險合作社、交通合作社和牙齒保健合作社。

蒂凡那創建的3個合作社使全國職工總會成為真正為職工服務的民間組織,籌建合作社的資金由工會會費提供(會員會費從工資中扣除)。其中,保險合作社是為職工做人身保險,職工每月隻需交納幾新元,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就可從保險合作社得到一筆錢。交通合作社主要服務對象是出租汽車司機和小型巴士司機,參加交通合作社的司機隻要每月向合作社交納一筆錢,就可以通過分期付款買到汽車,這樣,不太富裕的司機便可在短時間內成為車主,擁有自己的汽車。通常,一個小夥子加入交通合作社,兩年後即可擁有自己的汽車。交通合作社辦得很好,在不長的時間裏就使1200名出租車司機和250名小型巴士司機有了自己的汽車。牙齒保健合作社在世界各國工會中較為少見,主要是利用牙科診療所為職工及其家屬治牙病。1971年8月,全國職工總會又成立了新加坡消費人協會,負責接受職工對商人搞不公平交易的投訴,維護消費者的利益。1973年3月,全國職工總會又成立了消費合作社,消費合作社擁有超級市場,職工到那裏購物可以得到優惠。這之後,全國職工總會還成立了全國旅遊公司、書籍合作社和一些企業,使職工能廉價旅遊和優惠購買課本和其他書籍。這些合作社和企業辦得都不錯,既使職工多方麵受益,又獲得可觀的盈利,能完全負擔全國職工總會的所有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