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育當作國家發展的龍頭事業:在李光耀頭腦中,有一個從祖先那裏就遺傳而來的觀念,那就是“良好的教育是一個人成才的基礎”。
李光耀認為,在萬事萬物中,“人是最主要的”。“一個人不論天賦多高,不經過教養也不能成才。”即使是天才,“如果沒有受過訓練,那你隻是個無用的天才”。1967年,李光耀在一次講話中說:“人們要根除貧窮,必須根除愚昧無知,排除蒙昧主義。人民,主要是窮人,必須受教育、受訓練、受紀律訓導,使之成為現代化工業社會有用的人才。”1968年,李光耀在公教中學參加對優秀學生的頒獎典禮時發表講話,他認為一所理想的學校至少要做到三點:1要著重培養學生的品格,灌輸良好的道德觀念;(2)向學生傳授知識,使學生至少通曉兩種語文;(3)要有適當的課外活動。也就是說,要使學生在德、智、體、群四方麵全麵發展。
李光耀認為,新加坡缺乏天然資源,隻有人才資源的富足才能彌補天然資源的缺乏,於是,他大力發展教育事業。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目前,據聯合國一次勞工質量調查表明,新加坡人才質量居世界之首。
李光耀執政之前,新加坡教育在東南亞國家是比較差的。在英國統治初期,由於殖民當局長期實行愚民政策,對馬來亞(當時新加坡是馬來亞的一部分)的教育事業放任自流,所以,新加坡人口中的文盲比例較高,而且不同種族的整體文化水平相差較大。由於普通百姓受教育機會少,文化程度低,國民的整體素質不高,帶來諸如就業困難、勞動生產率低等一係列社會問題。
當時,馬來人很少上學,以農業、漁業為主,華人、印度人各自辦學。華校有自己的教學大綱、教師和校長,校董事會由省、鄉宗教團體的頭麵人物組成,各校頒發各自的畢業證書。英國傳教士則在新加坡創辦了英文學校和少量的馬來文學校。這種各種族獨自為戰創辦學校的結果,加劇了種族隔閡。到了1920年,英國殖民當局認為,馬來亞的華人勢力越來越大,不加限製而任其發展下去,將會難以控製,於是,頒布了對華校有很多限製的《教育法》。這個《教育法》使華人非常反感,更加不信任英方。
1947年,殖民當局頒布了《十年教育規劃》,計劃通過普及小學教育來發展本地語文,但規劃提出的建議沒有考慮到曆史上教育分裂所造成的各種後果,使不受英文教育的人同受英文教育的人對立起來。前者視後者為往上爬的投機分子,認為英語是“殖民主子的語言”,是“外來的和反民族的”,對英語十分忌恨。直到李光耀1959年執政後,才大力扭轉了人們對英語的偏見。當時,李光耀多次強調指出,英語是“謀生的工具”,是“商業語言”、“科技語言”,新加坡要發展經濟,就需要許多通曉英語的人才。
新加坡自治後,李光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在贏得大選、開始執政的第一天,便公布了競選綱領中所講的教育政策:1.:接納“立法議會1956年各黨派華文教育報告書”,平等對待華、巫、印、英4種語文教育源流;小學實施2種語文教育,中學則實施3種語文教育;采用馬來亞為主的課程綱要及教科書。2.:接納馬來語為國語,同時複興馬來教育。3.:修正現有課程,注重實際科目,諸如數學及科學,以適應工業化社會和學習當地語文的需要。此外,停止自動升級製度,廢除親眷同校陋規,所有中小學每周上課6天。
為了使上述政策能準確實施,李光耀指示他的政府製定了一係列措施:
1.平等對待4種語文教育源流。第一,他們將華文中學的三三製改為四二製,使中學的前4年,等於4年的英校,中學的後2年,等於2年的大學先修班。這樣,4種語文教育,都可從6年的小學,進入4年的中學,再經2年的大學先修班,進入大學,完成其“國民教育梯”。第二,統一各語文源流的師資訓練。第三,統一各語文源流教師的待遇。第四,平衡各語文學校的建校計劃。第五,舉辦多種語文的文憑考試。
2.實行小學兩種語文與中學三種語文教育。首先規定各語文學校第二甚至第三語文為必修課。第一,華文學校的數理課,改用英語教學,英文學校的公民、史地,改用華文教學,其他語文學校類推。第二,各種文憑考試,第二語文為必考科目。第三,設立混合學校,或華、英兩種教育源流混合,或華、英、巫三種教育源流混合,在多種語文環境之下,加強各族青少年的聯誼與了解。
3.采用以國家為主的課程及教科書。第一,聘請專家編寫以國家為主的共同課程綱領。第二,政府自編或審定書坊的教科書,介紹給各類語文源流學校使用。第三,實行公民訓練與課外活動,加深各民族學生的交往和友誼。第四,利用教師節、青年節、兒童節的慶祝遊藝和體育比賽,加強各民族的友誼。
4.推行國語運動和複興馬來教育。第一,規定華、巫、印、英文為4種官方語文,而以羅馬拚音的巫文為國語。第二,由馬來小學而擴展至馬來中學,並實施馬來人由小學至大學的免費教育。第三,印度人的泰米爾文教育,可能時比照馬來教育辦理。
5.修正現有課程,注意實際課目,以配合工業化的要求。第一,成立科學理事會,以負責各級數理教育的推進。第二,設立職業訓練中心,在中學實行強製技術訓練,以加強工藝教育來促進國家的工業化進程。
6.鼓勵學習當地語文。第一,創立語文局,促進當地語文的學習。第二,裝備視聽輔助工具,設立語言訓練中心。第三,建立多種多樣的成人及社會教育。第四,鼓勵各民族群眾開展文化交流,以形成複合文化。
李光耀對教育的重視體現在時時刻刻。為了保證新加坡人民自始至終受到良好的教育,在1963年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聯邦時,加入的條件之一就是新加坡對教育行政有自主權。而且,李光耀還敦促政府成立了成人教育局,對離校的中小學生和其他人進行職業教育,並把教育和就業聯係起來,全麵提高國民素質。
在教育原則上,李光耀強調要貫徹孔子的“有教無類”思想,徹底打破英國殖民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教育特權”的偏見。李光耀多次對內閣和民眾說:“無論是三輪車夫的兒子,還是百萬富翁的兒子,他們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力。”他認為,普及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是全麵提高人口素質,造就一代有用人才的根本途徑。沒有發達完善的基礎教育,高等教育隻能是搖搖欲墜的空中樓閣。
新加坡建國之初,可以說是一窮二白,在這樣的國力下,李光耀大力推進免費普及初等教育的困難可想而知。然而,有遠見卓識的李光耀認為,盡管國家的財力、物力有限,但對於立國的千年大計——教育,不可有絲毫的放鬆,要盡可能地利用一切人力、物力、財力,把教育抓上去。那時候,幾乎所有學校都設上下午班,由兩班教師負責教導,同時實行教師一麵執教一麵受訓的製度。
李光耀政府為推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投資,直到今天,人們仍為他們的不惜血本而驚歎。自1959年以來,新加坡政府在每年的國家預算中,都要增加教育經費。1959年新加坡的教育經費為6000多萬新元,1986年則上升到17.9億新元,占政府總開支的8.1%,27年內增加了近30倍。
新加坡不僅實行免費中小學教育,政府每年還對各級各校的學生提供十分可觀的教育津貼,真正使每個國民在發展智能、享受教育方麵有平等的機會。具體津貼情況如下:小學生1535新元,中學生2132新元,國家初級學院學生2608新元,職業與技術訓練學院學生4836新元,大學生則從10900~37900新元不等。此外,政府還對教育基礎薄弱的馬來族學生在中小學免費的基礎上實行大學和職業教育免費政策,直到他們的教育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後才改為實行政府補貼政策。
在從小學到大學的教育過程中,李光耀主張根據學生的成績與潛能實行“分流”。即經過幾次考試,判斷某一學生適合向哪個方向發展,適合讀文科的上文科班,適合讀理科的上理科班,從而使稟賦不同、興趣各異的學生接受不同的教育,充分發揮他們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