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治國方略6(1 / 3)

革新法律,肅清貪汙:在李光耀執政之前的新加坡,貪汙盛行,腐敗遍地,人人大罵貪汙腐敗,而人人又都希望自己能有機會“貪汙腐敗”。當時,許多政府公務員都以貪汙賄賂手段謀取錢財,一些人甚至對無權無勢者進行敲詐勒索,更為嚴重的是,當時負責調查貪汙案件的警察因受賄而成為貪汙犯的保護者。

李光耀1959年出任總理以來,一直致力於建立廉潔政府。經過30多年的努力,新加坡已成為世界上最廉潔的國家之一。在1995年出版的《世界各國競爭力報告》中,新加坡成為僅次於新西蘭而排名第二的政府機構沒有腐敗作風的國家。

現在,清廉、正直已成為世界對李光耀政府的一致評價。對此,李光耀曾說過:“貪汙腐敗曾是殖民當局的宿疾,如果我們失職或者變得貪汙腐化,就同樣會被人民所唾棄。”

作為總理,李光耀以身作則。他常常一身白衣白褲,不打領帶,以示自己的人生清白。李光耀還為內閣成員規定了工作服,即白色短袖襯衣,要求內閣成員時刻不忘清正廉潔。李光耀擔任總理後,首先就把自己的父母兄弟召集到身邊,告訴他們從今以後不應指望從他那裏得到特殊照顧,他們應該完全像普通民眾一樣對待自己。作為政府總理,李光耀常常告誡下屬:“新加坡的生存,全賴部長和高級官員的廉潔和效率。”

李光耀將中國古代大思想家孔子的“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引申為“正民、正人,必先正己”。他說:“廉潔的政治環境,是我國最寶貴的資產。在這樣的環境裏,掌管政府、主要機關和大學的人,都是一群廉潔、可靠、能幹,並且致力於為國人創造一個更美好前途的人。”幾十年來,李光耀雖大權在握,但他清正廉潔,兩袖清風,不僅在一般群眾中家喻戶曉,就連反對派也難以挑剔。李光耀認為,有效地反對貪汙和保持廉潔,對於經濟發展和政治穩定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從國際影響看,新加坡是一個依賴國際貿易的國家,為更多地吸引外資,就要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就必須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和在其管理下的公平有序的市場。從國內影響看,為有效地實行管理,就必須獲得廣大公民的信任和支持,否則,黨和政府就沒有強大的基礎,無法抵禦反對派的進攻。為此,李光耀對黨員和政府官員有嚴格的要求。他多次指出:“要當一名公務員,就必須具有奉獻精神。誰要想賺錢,就請離開政府去經商。誰要是不聽勸告,敗壞黨和政府的聲譽,將要受到嚴厲的懲罰。”“如果我們允許你們把手放進別人放錢的抽屜裏,那麼,我們在政治上就全完了。”

李光耀政府一上台,就大力推行了一連串的公眾運動,以改造社會,他強硬地將中國人習以為常的“情理法”改為了“法理情”。

不要小看這一小小的“文字遊戲”,為此,李光耀付出了不少的精力,“法理情”的觀念使新加坡實現了“徹底的法治觀念”。

在政府建設方麵,李光耀及其政府十分強調“廉能”一詞。李光耀認為,廉就是不貪汙,能就是高效率,廉潔鎖住濫用權,效率開啟建設門。而且,廉與能也是相互聯係的,不廉政者也難以勤政,懶、饞、占、貪、變,是一個人由好變壞的規律。

為此,李光耀認為,要建成一個廉潔的政府,一定要選擇一批有才能的政治領導人,他告誡說:“以為任何人被選為國家領袖,新加坡都會繼續生存的想法是愚蠢的。新加坡不可以沒有良好的人才領導,我們不能讓別人說我國部長的素質比不上跨國公司人才的素質。”“政府絕不能落入平庸之人的手中。否則,隻要5年,新加坡就會垮台。幾十年中建立的社會組織、工業、銀行體係、商業、觀光業,在幾年內就會被解體。”“和劣幣驅逐良幣的道理一樣,壞的領導人會驅逐有才能的人於高位之外。另一方麵,在政府裏或在大企業中的好領導可以吸引、招徠良才,增加解決問題的能力。”

李光耀將他的觀點變為政府同人的共同態度。1993年4月11日,新加坡貪汙行為調查局局長楊溫明回答中國香港《亞洲周刊》記者的提問時就表達了與李光耀相近的觀點。他認為,要成功地肅清貪汙,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政治領袖必須是一些絕對誠實和清廉的人,並且肯為國家徹底消除貪汙而獻身。楊溫明還介紹說:“我們的政治領袖自1959年上台執政後,就在對付貪汙方麵采取了異常嚴厲的立場,負責調查貪汙的機關可不受任何幹預,自由執行任務。”

新加坡公務員采取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製度,應聘條件極其嚴格,道德水準和基本素質要求很高。而且,公務員的職務升遷采取公平競爭的辦法,經專門委員會評議、考核,以政績為根本而升遷,絕不以年資為標準。

新加坡公務員來源有兩大類:一是每年從高中畢業生中挑選200名品學兼優者,由政府提供獎學金、助學金,送他們到國內外名牌大學學習,畢業後成為公務員;另一類從在職人員中選拔德才兼備者,送往國外名牌大學深造,回國委以重任。通常,低級公務員來自前者,高級公務員來自後者。

有了這樣一批高素質的公務員,再加上可操作的製度,這樣就為政府的廉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1994年7月7日,美國紐約《星島日報》曾刊發了曾淵滄寫的一篇文章,介紹了新加坡造就廉能政府的做法,我們選摘片段,相信大家能從中得到啟發。

“新加坡建國的時候,李光耀和他的人民行動黨接管的是英國留下來的腐敗政府和貪汙成性的官員。”

“要一下子將大多數官員都調走或解職是不可能的,那樣,將會造成政府的青黃不接;而要使這些已經貪汙成性的官員改變行為,也不是一兩個政治家在短時間內能夠做到的,因為,政府領導人不可能逐個去監察各個官僚機構。

“李光耀想了一個一般人難以想到的解決辦法,這個辦法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其他任何一個國家采用過。李光耀的辦法是通過報章公開頒發獎學金,以非常優厚的獎學金將一批德才兼備的高中畢業生送到國外讀大學,畢業歸國後任用他們為官,而且在很快的幾年內就將他們提升到很高的位置。我們以‘坐直升機’來形容他們的升遷是毫不過分的。

“年輕人有理想,有服務社會的胸襟,有豐富的創造力。隻要有不太差的智商,再加上一定的學識,在年輕的時候就可以處理大事,指揮大的行動。而且,他們疾惡如仇,隻要他們成為既有學識又有權力的官員,他們不但會克製自己成為一個清廉的好官,而且會想出種種辦法,來防止手下官員的貪汙腐化。

“由於官員有很多不同的階層,所以,要反貪汙腐化,就必須在各個階層都安排一批有才能、有理想、有幹勁的年輕官員,讓他們來製定反貪汙腐化的方法和條款,並由他們親自執行。

“十幾年前,我也對新加坡政府如此輕易地提拔那些所謂的‘獎學金獲得者’為高官持反對意見,因為這一做法造成其他官員升遷不易。現在回過頭來看,我終於理解了李光耀急速培養這些‘獎學金獲得者’的用意。當年,李光耀手下的貪汙腐敗官員是那麼多,如果不快速培養一批肯幹有理想的年輕官員來取代、控製他們,這個貪汙腐化的巨大官僚機構恐怕至今也打不破。”

李光耀政府挑選公務員的方法也是獨到的。在新加坡,負責選育人才的部門是財政部公共服務司和公務員委員會。前者是國家公務員中央人事管理部門,主管公務員的大政方針和公共服務條件。真正負責公務員招募、聘任、晉升、調動、解職、紀律處分及獎學金、助學金的是公務員委員會。就是說,“實權”掌握在公務員委員會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