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錢她還要留著出門打工用,以後去看女兒還要給女兒買東西。
萬一有別的事,也需要錢應急,如果這錢被母親收繳了,她要用錢的時候母親是不會拿出來的,那她又將身無分文。
戴小華和尹嘯川分手後回到家裏,她就隻有不到九千塊錢了,今天買衣服和其他的東西又花了幾百,身上還有八千多。
她早就盤算好了,有五千要留在半邊,不到萬不得已堅決不能動,這三千多她要留一千準備著零用,那就隻能給母親兩千多。
不過想來有這兩千多,母親也會喜歡的。
所以她回答母親說:“他們給我拿了三千。”
戴蘭蘭這一次倒沒抱怨尹家給少了,不過實在說,在那時候的戴蘭蘭眼裏,三千的確算是比較多了,她這一輩子還沒有一次看到過這麼多的錢。
“錢呢?”她問。
戴小華買了衣服回來就把錢分開放好了,她把那兩千多塊錢拿出來遞給母親。
戴蘭蘭數了數:“你不是說三千嗎?這怎麼才兩千多?”
戴小華便向她彙報了錢的用途,當戴蘭蘭聽說她還給寶珠買了一個大布娃娃的時候,又抱怨開了:“你有不得錢,有兩個錢就把錢當廢紙,胡亂用!尹家還少了的錢?還要你給娃娃買玩具……”
戴小華解釋:“昨天是寶珠的生日……”
“她的生日又咋樣?我幾十歲了,你給我做過生日沒有?一個一歲的小娃娃還做生日!你眼裏就隻有娃娃,沒有我這個媽!”
戴小華不作聲了,戴蘭蘭便說:“這錢你自己收著還是我幫你收著?你自己收著,隻怕過不了幾天就沒有了……”
戴小華明白她的意思,說:“媽,您幫我收著吧!”
戴蘭蘭便順理成章地把這錢收了起來。
幾天後,母親雖然仍然時不時地抱怨,但沒有像那天那樣大的火氣了,隻是問她以後怎麼辦。
她說想出去打工。母親一聽又鬧起來。
在戴蘭蘭的思想裏,出外打工掙錢天生就是男人的事情,女人就是在家養雞、養鴨、種土地、帶娃娃、守家的,在外麵跑的女人都不是什麼好女人。
她覺得,戴小華離了婚,在別人眼裏已經名聲不好了,如果再跑出去打工,那背後議論的人就更多了!
看見母親又生氣了,戴小華隻有暫時不提說出去打工,畢竟為她離婚的時候母親還沒有氣過,現在還是順著母親一點。
……
有一天,戴父幫人換工後興衝衝地跑回來,說鎮上辦了個絲廠,交八百塊錢就可以進絲廠當工人了,廠裏還要培訓,不會的保證教會,問戴小華去不去。
戴小華一聽動了心,在鎮上進絲廠,離娘家不遠,離尹家也不遠,回來看父母和去看女兒都方便,還能掙工資,這倒是兩全其美的好辦法。
戴小華便對父母說,她要去。
戴父於是跟戴蘭蘭說:“你給女子拿八百塊錢,讓她去報個名進絲廠。”
戴蘭蘭吼道:“進啥廠?進啥廠?生就是農民的命,還想吃國家糧!那工資是那麼好掙的?你還真以為交八百塊錢就能當工人了?”
戴父說:“是隊長說的,他女子已經都報了名了,錢都交了,隻等培訓了。”
“隊長!隊長家有錢!你能跟隊長比嗎?隊長的女子還是黃花大閨女,你女子能跟人家比嗎?”
戴父說:“這跟黃花閨女不黃花閨女有啥關係?隊長說了,二十五歲以下,十六歲以上的年輕人都可以去,我們女子年齡剛好合適……”
“我沒錢!”戴蘭蘭打斷了他。
戴父急了:“女子那天不是給你拿了兩千多嗎?”
“不曉得!我沒看到哪個的錢!”
“你你你……”戴父氣得說不出話來:“隊長說了,這錢十年後要退,女子交八百塊錢進了廠,每個月就掙工資,十年後還退給你八百,這是多好的機會!人家隻收兩百個人,人夠了,你拿再多的錢都進不去了!”
集資辦廠是改革的春風吹到這偏遠地區後催生出來的一種致富方式,鎮上沒有公款辦廠,於是就來個集資,把村民們的錢集中起來,就有了資金辦廠。
這實際上是要擔不少風險的,對辦廠沒有任何經驗的鎮幹部們能不能辦成功,他們自己都沒有把握。
但農民們是不懂的,他們隻知道,拿八百塊錢放在廠裏,兒女就是工人了,覺得這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所以得到這個消息後,不少人家到處借錢,一心想把子女弄進廠裏去。
不管戴父說什麼,戴蘭蘭就一句話:“我沒錢!想進廠自己想法。”
戴小華看父親著急,她忙勸慰父親:“爸爸!您別急,我去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