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乎,我變成了一個懷揣夢想的人,一個人要是有了夢想就容易執著,就容易固執,就容易一意孤行。
胡亂的大量閱讀讓我多了不少談資,有個大學同窗很喜歡跟我探討文學藝術,他的名字叫魯賓,和我一屆,專業是視覺藝術。
要說魯賓應該比我更前衛,他喜歡那種先鋒的、後現代的文學戲劇作品,而那些作品中往往充斥著危險的情色、血的複仇,還有無盡的絕望。似乎魯賓就喜歡這些陰森和虛無的氣氛,他告訴我,在某些方麵來說,當文化爛熟開始腐化之後,接下去衍生出的作品就應該是這種麵貌,孤獨、憂鬱、不安,普通人想避開而魯賓卻被那種虛無的東西所吸引,我認為,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魯賓生活太富足的關係,所以他才執迷於思考架空的問題,也許隻是因為另類好玩而已。
在我還不知道什麼是LV什麼是Hermès的時候,魯賓就已經擁有了,而且他還開著一輛二手寶馬車上學,在校園裏別提多拉風了。
魯賓的家裏的確很有錢,魯賓有一張信用卡,他曾經向我炫耀過,可以隨便刷卡買自己喜歡的東西而從不過問價錢。
人總是沒有十全十美的,論長相,魯賓長得的確是差了些,可以說相當醜,黑臉、齙牙,鼻子向上翻著,有人說他像火星人,也有人說他更像是曆史書裏的朱元璋畫像,隻可惜這樣大富大貴的麵相一般口味的女同學是接受不了的,即便魯賓開寶馬腰裏係著Hermès皮帶。
大概就是因為這樣,後來無望獲得愛情的魯賓不得不把精力投入在文藝上,更多的是為了排遣內心的壓抑和對性的渴望。
我的情況與魯賓恰恰相反,我家窮,不會開車,更買不起LV包包,而魯賓卻非常羨慕我,羨慕我什麼呢?因為我擁有讓女孩子隻要看上一眼就能過目不忘的英俊臉龐和一張富有幽默感的嘴巴,因此,我跟魯賓可以說是優勢互補的一對兒,於是我們順理成章地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第一次去酒吧是在大學三年級的暑假,也是魯賓帶我去的,在酒吧裏能夠認識很多漂亮女孩,因為大多數女孩都喜歡被我逗得哈哈大笑,她們不排斥富有幽默感的男生,再加上我一米八的個子、勻稱的身材和一張帥氣而又棱角分明的臉,願意主動和我接近的女孩也不少。不過我也清楚,酒吧那種地方是找不到一個含苞欲放的純情女孩的,即便偶爾遇到心儀的對象,我們之間也隻是擁抱一下至多親個嘴兒,絕沒有更深一層的感情交往。
迷迷糊糊中大學四年就這麼結束了,身邊很多戴厚眼鏡片、穿球鞋和尼龍襪子的,看起來像是國之棟梁的書呆子們抱著厚厚的書開始複習考研,我沒有繼續念書的興趣了,因為我覺得那些教授講師不一定就比我看的書多,我在他們那裏根本學不到有用的東西,如果他們真的有真才實學,也就不會窩在教室裏吸粉筆末了。
大四開學後我找了幾份兼職,因為我的文筆很好,有不少雜誌願意選用我寫的文章,雖然不能說投稿必中,但每個月寫稿的收入也能有幾千塊,別小看這些錢,在當時,物價還沒有膨脹得像發麵饅頭那個樣子。
男人手裏有了錢就忍不住揮霍,很快,我對晚上約朋友一起出去泡吧開始上癮,每次泡吧時魯賓總在我身邊,每當寫稿寫得沒有靈感的時候,我就叫上魯賓去泡吧,就是在這段時間,我在酒吧裏認識了Kelly。
一個叫作“猩紅邂逅”的酒吧,不是周末,所以客人不多,我和魯賓緊挨著坐在一起,他正吐沫橫飛地談論著最近看的一部法國文藝片,就在這時,有一個衣著幹練但不失時尚的女孩從角落的沙發上站起來,拎著一個橘紅色的單把小皮包朝洗手間的方向走去,魯賓的餘光掃了她一眼,然後瞪大眼睛對我說:“嘿,顧直,看見沒?”
“大驚小怪的,看見什麼了?”我沒發現稀奇之處,拿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酒。
“鱷魚皮的Kelly,這小妞兒忒奢侈了!”魯賓嘬著牙花子,“嘖嘖嘖,顧直,我跟你打一個賭,你要是能把那個小妞兒逗笑了,我就把我剛說過的那部文藝片的碟片送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