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築創作學的框架形成
建築創作的內涵和外延,深刻而廣泛。正如吳良鏞先生在《世紀之交的凝思:建築學的未來》一書中所指出:“建築與更廣闊的世界的辯證關係最終集中在建築的空間組合與形式創造上”,“建築學的任務就是綜合社會的、經濟的、技術的因素,為人的發展創造三維形式和合適的空間”。
美國著名建築師路易·康曾經指出:“建築師的地位何在?他是一個傳遞空間美感的人,這是建築藝術的實際意義。思索有意義的空間,並創造一個好的環境,這就是你的發明創造。”
此外,挪威建築理論家諾伯格·舒爾茨也曾提出類似觀點,他認為建築師的直接任務仍然是使人類環境得到具體的形式,他的專業就是精通而且具有能力去創作形式(有別於通常所說的“外觀形式”)。顯然,建築創作理論框架的形成,必須基於一個原點,即如何建構“有體有形”的人類活動空間和室內外生活環境。建築創作的影響因素很多,過程複雜,但是抓住了人類環境的“空間組合”和“三維形式創造”這個原型起點,就是抓住了其理論框架的“牛鼻子”。
1)框架原點
所謂“有體有形”的人類環境的空間組合和形式創造,這正是建築師所獨有、區別於一般工程師及其他專業的看家本領,它需要借助一定的技術和藝術的處理手法及表現技巧才能實現。毫無疑問,建築的這種“空間組合”和“形式創造”乃是設計作品的創作過程和結果的直接呈現。雖然它隻能定位於建築創作理論框架的淺表層次——可稱之為“表達層”,但以它為起始原點,卻啟示和引發了整個建築創作理論框架的形成。
2)框架原型
正是由於建築創作在表達形式層麵上的這一重要原點作用,所以常使人產生一種“原型誤解”,以為設計創作隻需掌握“技巧”、駕馭“形式”(當然這是無可非議的)就能創作出好的方案、做出好的設計。殊不知脫離促使形式產生的原動力——“構思”(Conception),脫離導出設計構思的基本意圖——“立意”(Intention),則很容易陷入為形式而形式、為技巧而技巧、為表達而表達的窠臼,使設計創作流於蒼白和膚淺。這種偏頗在我國建築院係一些學生中常有所表現,現實建築創作中所暴露出的某些形式主義傾向和建築語言的混亂或貧乏,就其設計方法論而言,也常常可以歸結於對這類“形式”以上相關創作層次的盲然和忽視。由此,我們對建築創作層次的理解及其理論框架的建構,已經由上述的原點——“表達”,推演、引申到“立意—構思—表達”三位一體,從而構成了其理論框架的一個初步原型。
3)框架雛型
不過從“表達”推演到“構思”、“立意”層麵,建築創作的理論框架模型還遠遠沒有完成,“表達”、“構思”、“立意”都要受到某種創作觀念、思想和哲理的支配,而且整個建築創作過程都與其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人和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地交織在一起。如果說“觀念”、“思想”、“哲理”是建築創作的統領和靈魂,那麼“生活”,特別是創作者對創作對象和條件的直接或間接生活體驗和把握,則是建築創作的真正源泉和土壤。由此,又使上述創作三層麵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變成“生活—思想(哲理)—立意—構思—表達”五個層麵。這就是我在《一個“創作圖式”的表述》(詳見後文)一文中所提出的觀點,它實際上已經為整個建築創作理論框架的形成提供了一個雛型。
4)框架整合
其整合的內容,一是充實,二是理序,當然也綜合地考慮了一些提法的調整。最主要的是針對建築創作的認識論,增加了如何理解建築本質的有關建立建築基本概念的篇章,而且把它放在整體理論框架開宗明義的第一篇,以此作為闡釋建築創作理論的一個認識論前提。此外,全篇還增加了方法論、創造論、建築鑒賞與評論以及創作素養等方麵的內容。至此,針對建築創作的內容和過程、內涵和外延所建立的理論框架模型已全部形成,它們是:概念篇—生活篇—思想篇—立意篇—構思篇—技藝篇—方法篇—創造篇—品評篇—素養篇。
上述十大篇章的理論架構,實際上構成了建築創作的“理論十書”,其每一篇章都可獨立成篇而又相互聯係,從而構成一個較為完整的建築創作理論係統。大體上說,前三篇主要解決建築創作的認識論問題,後七篇主要解決建築創作的方法論問題,當然這種“認識論”和“方法論”不是截然分開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體現了理論認知和創作方法的有機統一。
(三)建築創作學的理論構成
1)概念篇(建築創作·概念)
講“概念”不僅是要建立對建築及其創作的一般概念,更不是以引導人們背誦幾條定義為目的,最主要是要真正確立對建築的本質認知、辯證認知和整體認知,並揭示其和建築創作實踐的密切關係。隻有深入理解建築本質,才能深層次地把握建築創作。人類對建築概念的本質認知,經曆了從“掩蔽體建築學”、“藝術建築學”、“功能建築學”、“空間建築學”直到今天的“環境建築學”、“生態建築學”等階段,這是一個長期的實踐、認識和積澱過程,需要我們站在曆史的高度,從建築概念的本體性和開放性、曆時性和共時性、綜合性和係統性、廣義性和狹義性等多側麵、多視角地去領悟。我對建築的理解是一個由“外表層”(實形)、“內表層”(空間)、“基質層”(物構)、“本體層”(環境)和“核心層”(人)所構成的“五環圖式”(詳見後文《“五環圖式”話建築》),由此建立一種對建築的整體性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