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沈墨的手記(2)(3 / 3)

傳達室裏,房東給我講述了我們趕到之前發生的事,我一一作了記錄。如下:

1.7點20分左右,房東劉玫到了傳達室。她說平日都是這個時間來這裏上班,她家離得並不遠。

2.7點25分左右,付曉衝進傳達室大喊出事了。據劉玫描述,當時付曉看起來受了極大的驚嚇,額頭破了,有血流出來。之後,付曉慌裏慌張地說三樓有個死人。房東確定付曉不是發神經之後,立刻就和付曉一起上了三樓,在看到屍體後就報了警。

3.報警時間按照110接警中心的記錄是7點36分23秒,劉玫報的警。她說付曉當時嚇得走路都困難。

4.報警之後,按照接警中心的記錄,7點38分04秒劉玫掛斷電話。劉玫掛了電話之後,付曉提出去醫院包紮一下傷口,說自己頭上的傷是之前下樓時滾下樓梯摔傷的。劉玫說當時自己心裏也很亂,也沒留意付曉具體說了什麼,然後付曉就走了。

5.因為她和付曉的聲音並不小,之後三樓其他的租戶也都出來了。301的小情侶見到屍體後,驚恐地下了樓;306的男人昨天喝多了,誰都叫不醒,所以夫妻倆就都沒出來;304的屋子一直敲不開門,應該是沒人在家。

6.然後劉玫就下樓等著我們趕過來,不少周圍住的人好奇想上去,都被她製止了。

這就是房東描述我們來之前的經過,具體是否如實,還要參考其他人的話,尤其是付曉的。我已經給付曉發了條短信過去,讓他處理完傷口就立刻趕回來。

以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這個案子付曉和房東都還不能排除嫌疑。付曉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這種身份在什麼案子裏都會被列為首先的懷疑對象。而房東的主要嫌疑,我個人認為來自時間上。在得到付曉的通知後,上樓梯的時間應該不超過兩分鍾,付曉向房東說發現屍體到兩個人上樓,按照房東的描述時長應該在五分鍾左右,也就是說房東劉玫看見屍體的時間按照推斷應該是7點32分前後。按照常理,房東劉玫作為一名女性,在見到那麼恐怖的現場之後,在三到四分鍾的時間裏就冷靜下來報警,未免有點太過冷靜了。我想我在這種情況下能不能做得到都很難講。故此我裝作無意地詢問了一下房東的一些個人情況。

我衝著房東笑笑:“這個公寓是您個人的?”

房東說:“是啊,怎麼了?”語氣冷硬。

“沒有,隨便問問。”我笑笑,試著緩和氣氛,“那您之前是做什麼工作的,我看這個公寓好像是剛建成不久啊。”

房東語氣不善:“問這麼多幹嗎?我之前是做什麼的和案子有關係嗎?”她這人好像不大好相處,幾次見麵我就沒見過她好好說話。

我收起笑容,說:“算是例行詢問吧,方便的話希望配合一下。”她越不說我就越好奇。

“無業。”

我問:“無業?您一直沒有工作?”

“嗯。”房東哼了一聲。

看得出,房東是有所隱瞞的,但是目前看這些還與案子無關,我也不能強迫詢問。所以我轉變方向繼續了解情況:“這樓裏租戶們的個人情況你都了解嗎?”

房東看了我一眼,說:“不怎麼了解,我是出租房子的,又不是搞審查的。但是一般我都會簡單地詢問一下,免得閑雜人等給我惹麻煩。你和那長毛小子來租房的那天,要不是因為下雨,我肯定得讓你們留下身份證信息。而且我知道你是警察,所以也就沒管你們要。至於別的租戶我都是必須留身份證複印件的。真晦氣,也不知道死的這倒黴蛋是哪兒來的!”對於如此凶案,她給我的感覺一直是煩躁大於驚恐。

我說:“那你有存檔個人信息吧,身份證複印件之類的能拿給我看看嗎?”

房東點點頭,回身在床邊桌子的抽屜裏拿出了一個檔案簿遞給我,我接過來翻看,裏麵確實有租戶的身份證複印件,都粘在每頁上,下麵是交租的情況和每一戶的聯係方式。我一頁一頁地翻看,繼續問:“三樓租戶們的情況你了解誰的,能不能盡量說一下。”

房東依舊很不耐煩:“303那個長毛小子不是你朋友嗎?”

我點點頭,說:“嗯,我是說其他人,希望您能盡量配合我們,提供線索和幫助,我們好盡快辦完案,也免得打擾您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