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映得城市昏黃,人行道一個女人匆匆跑過。
“你看那個人。”
“那個人怎麼了?”
“她衣服上的字。”
“我…是…殺…人…犯,我叫……嗯……夏天樂?”
“切,殺人犯會在自己襯衫印自己是殺人犯?”
“當然不會。哇哦,這襯衫真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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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的花來了,來不及觀賞,匆匆趕來做飯。
身上穿的還是那件寫著“殺人犯”的襯衫。外麵的太陽大,一路跑回來,襯衫已經濕透了。
上班時被機器割了手,如今傷口發炎,疼得厲害。
已經過了十二點,客廳裏二老等著吃飯。
我不敢停下手裏的活,擇菜、洗菜、炒菜……
伯父說想吃紅燒魚,有些煩瑣,但還是要做的。林星如果還活著,定是會做紅燒魚給伯父的。
有客人來了,客廳裏熱鬧起來。
好像是林之洲,他進門時叫了聲“小叔”。他的聲音溫溫柔柔的,一聽就能聽出來。
“之洲來了。來,我問個事兒,城南東街的房子怎麼樣?”
“挺好的,政府在那邊規劃有醫院和學校,很有發展前景,不過價格當年肯定也會高些。小叔打算買房子?”
“眼看著阿辰也長大了,是該買房子談婚論嫁了。”
“你真是瘋了,我們哪兒有錢。”是林伯母的聲音。
“我們沒錢,她有啊!”
我想,林伯父說這話的時候定然朝廚房望了望。他口中的她,暗指的我。
“小叔,這房子的首付我借給你。”
之後的話,林之洲講的很小聲,“別再折騰人家小姑娘了,這麼多年她也不容易。”
“什麼叫折騰!”
隨即是林伯父暴跳如雷,
“阿星可是你表妹,你這個警察怎麼當的,不幫你表妹把這個殺人犯抓進去也就算了,反而替她說話。”
“法律和輿論都已經給過她懲罰了,我看就不要再……”
“給過她懲罰,阿星就能活過來嗎?阿星學習成績那麼好,一定能考上大學掙大錢的。如果阿星活著,一定會給我們買房的。她那麼孝順,她一定會的。我可憐的阿星啊,怎麼就這麼沒了,阿星啊,阿星……”
林之洲繼續勸著:“小叔就算你想要,人家也不一定答應啊!”
“什麼不一定答應,她可是簽過合同的,她敢不答應。”
“小叔,那紙合同沒有法律效應。”
“什麼沒有法律效應,白紙黑字按過手印的。”
……
是啊,我簽過合同。
那天雨很大,我跪在小區門口請求他們原諒。
林伯父甩下合同:
第一:長期無條件給林家提供經濟支持。
第二:打罵不許還手,不許還口。
第三:出門隻能穿寫有“我是殺人犯”的製服,不許向任何人隱瞞自己是殺人犯的事實。
……
“不簽就走人,別髒了我女兒的輪回路!”
當年我說的是“我答應”。
那是我欠他們林家的,不論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如今,我走出廚房依舊說出那三個字:“我答應!”
林伯母拍著林伯父眉飛色舞:“她答應了,她真的答應了。”
隨後又是拉扯著我的手,激動的熱淚盈眶:“樂樂啊,你真是我們家的大恩人,你放心,隻要你買了房……”
“什麼大恩人!你這個沒見過世麵的老太婆。她是殺阿星的凶手,是殺人犯。這是她應該做的,房子的首付應該她出,之後的房貸也應該她出。不僅房子,以後的裝修、婚車、還有彩禮,都應該她出。聽明白了嗎,老太婆!”
“哦!”
“夏天樂,你聽明白了嗎?”
“是!我出,我應該出。”
我退出去,將燒好的飯端上來。
又是掃地,擦桌子,洗碗,因為還有夜班的緣故,匆匆吃了兩口剩飯,又匆匆出門。
出門時,林之洲將我喊住:
“人真的是你殺的嗎?”
我不明白。當年開庭的事他也是知道的,林家極力要判死刑,也包括他在內,這話問得莫名其妙。
“我是說,你人挺好的,怎麼會殺人呢?”
“但我的確殺了她。”
我的確殺了林星,我願意贖罪,為我曾經所犯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