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戰鬥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士兵之間的格鬥。“兵”這個字的原意就是這種格鬥的器械,比如據中國第一本字書《說文解字》的解釋,兵這個字的意思就是“械也”。根據儒家經典《周禮》一書的說法,西周時期中國軍隊的製式兵器統稱為“五兵”:戈、殳、戟、酋矛、夷矛。後世沒有這種統稱,到了元代民間開始流行“十八般兵器”的說法,主要的一種說法稱這18種兵器是:刀、槍、劍、戟、棍、棒、槊、钅黨、斧、鉞、鏟、鈀、鞭、鐧、錘、叉、戈、矛。
古代把各類武器按照有效距離的長短而籠統分為“長兵”和“短兵”,包括了格鬥武器和射遠武器。我們為了敘述的方便,本節主要介紹格鬥類兵器,姑且按照格鬥時的使用方法,分掄擊類、啄擊類、刺擊類、砍擊類這樣幾大類來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