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時間與價值量的決定(2)(2 / 2)

同時我還必須指出,商品的價值量決定於再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與價值的質是抽象勞動的觀點是不相矛盾的。

(第三節)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質量以及質量的發展

一、不同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由於商品的價值量是由再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研究某一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還必須研究不同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及其這些不用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之間的內在聯係與發展規律。

既然價值量由生產和再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那麼,生產和再生產某一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不變的,還是可變的?馬克思在《資本論》裏已十分明確地回答了這個問題。馬克思說:“如果生產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不變,商品的價值量也就不變。但是,生產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隨著勞動生產力的每一變動而變動”。這也就是說,不同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會隨著生產力的變動而變動。

由於不同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會隨著生產力的變動而變動,因此,過去生產的商品,也要由現在已經變化了的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這一點馬克思也早就有了論述,馬克思說:“如果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改變了,例如,同一數量的棉花在歉收時比在豐收時代表更多的勞動量,那就會反過來對原有的商品發生影響,因為原有的商品始終隻是本類商品的一個樣品,它的價值總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計量的,因而也總是由現有的社會條件下的必要勞動計量的”。“假定一個商品代表6個勞動小時。如果一些發明使這個商品用2小時就可以生產出來,那麼,連已經生產出來的商品的價值也會降低一半。現在,這個商品所代表的隻是2小時社會必要勞動,而不是原先6小時社會必要勞動了”。原有的商品的價值量怎樣由原有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計量到由現有的社會條件下的必要勞動計量的動態過程,我們將在下一章中詳細論述。

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質量

為了更好地研究不同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如何隨著生產力的變動而變動,我們提出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質量的概念。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質量是一個從價值角度反映某一時點勞動生產力的指標。

勞動生產力,通常也稱為勞動生產率,是指勞動者生產某種產品的能力或勞動效率。一般用單位時間內生產的產品數量或生產單位所需的勞動時間來表示。例如,一個工人過去8小時生產4支牙膏,現在8小時生產8支牙膏,這就表示他的勞動生產率提高了1倍。某一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質量由該時點的社會勞動生產力所決定,一般可用單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生產的使用價值量或生產單位使用價值量所需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表示。勞動生產力提高了1倍,也就表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質量提高了1倍。

勞動生產力“是由多種情況決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練程度,科學的發展水平和它在工藝上應用的程度,生產過程的社會結合,生產資料的規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條件”。同樣由某一時點勞動生產力決定的該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質量,也由上述多種情況所決定,其中包括該時點工人的平均熟練程度,科學發展水平和它在該時點工藝上應用的程度,該時點的生產過程的社會結合,生產資料的規模和效能,以及該時點的自然條件。這裏順便提醒一下,嚴格地講,理論科學的發展隻影響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質量的發展,不直接決定該時點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質量,應用科學的發展水平和它在工藝上應用的程度,才直接影響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質量。

三、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質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