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勞動平等”基礎上的製度安排(3)(1 / 2)

雖然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會出現種種不同的生產資料預付類型,但不會影響勞動委托代管製的建立、並成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企業製度中的主流。這是因為實施勞動委托代管製是社會主義社會製度本質所決定的。

(第三節)與負價值熵相應的物質財富分配的內容與途徑

上一章我們對勞動與勞動力作了進一步探討,從研究負價值熵的來4,以及不同對象在創造與負價值熵相應的物質財富中的作用。這一節將主要探討在“勞動平等”下物質財富的分配途徑以及與這些分配有關的一些現實問題,這也是一個製度安排的重要的現實問題。

一、與負價值熵相應的物質財富分配的主要內容

前麵已經論證了促進價值發展的勞動與創造價值的勞動不同,促進價值發展的勞動隻會使社會的價值總量“縮水”,同時又會使創造價值過程中每單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使用價值量增加,而這一增加量構成了與負價值熵相應的物質財富。這一矛盾運動反映了與負價值熵相應的物質財富是社會共同勞動的產物,因此這些物質財富的分配也不能簡單地從單個企業的價值變動來看,而表現為社會的物質財富的分配。

與負價值熵相應的物質財富分配,主要有以下五大種情況。

1.以創造價值為主的勞動者的勞動力價值發展的物質補償。

即使一個勞動者的勞動強度沒有增加,熟練程度變化不大,再生產一個相同的勞動者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量不變的話,隨著社會發展已意味著再生產一個相同的勞動者所需的物質財富在增加,即使這個量是那麼的微小。但實際上如上一章分析的勞動者在勞動的過程中,在創造價值的同時,也是一個促進價值發展的過程,兩者是同時產生的。或者說,任何促進價值發展的成果,最終都必須通過創造價值的過程來實現。所以,在這一生產過程中,勞動力價值必須隨著價值發展而發展。因此,用於勞動力價值發展的物質補償實際上由兩個部分所組成:一是作為整個社會勞動總過程中的一部分,對過去形成這一勞動力的勞動投入進行物質補償;二是在現在的生產過程中促進價值發展勞動的報酬。這兩者的性質是不同的,前者是社會對過去勞動的價值留在現在生產過程中的“保值”的認同,後者是社會對現在勞動的實際貢獻的補償。而且,兩者補償途徑也不同,前者通過每單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能換得更多的使用價值量獲得;後者主要通過提高該勞動者的相對報酬而獲得。

2.參加生產過程的生產資料價值的“保值”補償。由於正常的投入生產的生產資料在投入時的價值量與轉移到新的產品中後實現時的價值量有一個差距,這意味著這些資金所代表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在“縮水”。這一“縮水”在生產過程中會得到補償(如前文分析,這裏的補償在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性質是不同的,這裏不再重複),這一補償是通過新生產的商品實現的單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能換取更多的使用價值而獲取的。

2.直接生產過程的促進價值發展的勞動的物質報酬。一個技術人1,如果隻是由於勞動的分工,按社會平均水平參加腦力勞動的話,那麼他的情況與第一種——以創造價值為主的勞動者沒有區別,或者說生產過程中的腦力勞動者從勞動的分工講,首先是一個創造價值的勞動者,隻有當他的創新能促進價值發展時,才能得到更大的報酬。社會主義社會的管理者也如此,隻有創造了創新管理模式促使社會價值發展的,才能得到更大的報酬。促進價值發展的勞動的物質補償來4於一個企業的超額利潤。企業超額利潤逐步回歸平均利潤的過程,是整個企業獲得的物質補償量向第一、第二種情況回歸的過程。

4.企業外的與生產過程有較直接關係的促進價值發展的勞動的物質報酬。這種情況,隻是在第三種情況上的進一步社會分工而已。企業與企業外的研究單位的分配關係,隻是通過市場轉移了第三種情況中的物質補償。當然也就會分成兩種情況,如果是企業的正常勞動所必需的,那麼像第一種情況一樣。如果研究單位的成果能幫助企業得到超額利潤,這一物質報酬來4於企業超額利潤的轉移。在這裏技術轉讓、專利買賣等是常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