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影響力是不可替代的基石(2)(1 / 3)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當過和尚、討過飯,後來參加了農民起義,驍勇善戰,晉升為軍官。他做事小心謹慎,但敢作敢為,得到命令,執行很快,辦理得很好。打仗的時候,他總是身先士卒,得到戰利品,全部交給上司;得到上司的獎賞,他都會說:

這是大夥兒的功勞。然後會把那些獎勵品分給大家。就是這樣,他在軍人中的威望日益提高。大家覺得他勇敢、能幹、大方,有見識,講義氣,人緣好。他就是這樣一步步提升自己,並最終成為起義軍領袖,開創了大明王朝。

上司不要搶下屬的光彩,因為現在做任何一件事情,都不是靠單打獨鬥,都要靠團隊協作才能取得成功。假如你搶了下屬的光彩,搶了本來屬於他們的榮譽,他們就不跟你玩了。假如有一天你離開公司創業了,想拉以前的下屬,他也不會跟你走。因為他知道,你喜歡搶他們的功勞。所以,平時要真心真意地對下屬好。這樣,你帶出來的團隊才有戰鬥力。

常言道:“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善待下屬,就會讓下屬對你產生一種“知己者”的感覺,並為報答“知己者”而努力拚搏。

上司要時刻牢記功勞都是下屬的,沒有他們的努力自己是不會取得成功的。隻有你把功勞讓給下屬,並充分地肯定他們的成績,你才會得到他們的信任,這樣你也會得到更多的真正屬於自己的利益。若企圖奪取下屬的功勞,隻會讓自己“因小失大”並最終一敗塗地。

老板會讓沒用的人離開

我相信天下的老板都是偏心的。具體表現之一就是,對於犯錯誤的員工,處理方式很不一樣。有什麼不一樣呢?比如說,你是一個對公司有貢獻的員工,你偶爾犯了錯,可能大事小處理;但要是你平時表現不好,那就小事大處理,有時候,即使是一個芝麻大的一點小錯,也可能致使你被掃地出門。如果說管理方麵有什麼潛規則的話,這應該算一條吧。

其實有時候,站在老板的角度來看,企業員工之間鬧矛盾,老板是沒有精力去搞清楚究竟誰是誰非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老板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地客觀公正。在這種情況下,絕大多數老板會怎麼做?我想很多老板會依據很簡單的一條:誰真心真意地愛護公司,誰真正地以公司為家,誰是真的把自己當成企業的人,誰更具企業主人翁精神,老板就會偏向誰。

我舉一個例子,這是兩個朋友之間的事,但和企業裏員工之間的矛盾有點相似。

我每年都會捐很多錢給不同的機構,去做一些慈善事業。有一次,一家我曾捐助的企業的主管找到我,讓我不要捐給另一個機構。他對我說:“佘會長,佘會長,不要跟他玩,不要捐給他。”

第二天,另一個朋友來說:“佘會長,我跟他吵架了,你不要捐給他,不要跟他玩。”他們都說了自己的理由,都想拚命說服我,對方是不可信的,是不值得交往的。我對他們說:“有沒有搞錯啊?

我是捐錢給你們,也沒有指使你幹這幹那,你反而叫我不要跟他玩,你開玩笑吧?是我捐錢給你,不是你捐錢給我!我還沒有叫你不要跟誰做朋友呢,你卻叫我不要跟誰做朋友,有這樣的道理嗎?再者,你們兩個今天吵架,就勸我不要和對方好了,我要是聽從你們其中一個人的話,那假如你們明天又和好了,我豈不是很難做人?你們吵架也好,打架也好,都不關我的事。我捐錢給你們是為社會做好事,你們吵架和我沒有關係,請不要指揮我怎麼做,更不要影響我對社會做貢獻、做好事的心情。”

舉這個例子的目的,是想說明:員工吵架,鬧矛盾,與老板、上司是沒有關係的。如果讓老板、上司來評判、處理,是做不到真正的客觀和公正的。老板和上司通常會怎麼處理?還是依據你們平時的表現。

站在管理者的角度,不能讓員工影響你的情緒,管理應該超脫。如果下屬吵架了,請我來評判,我會怎麼做?我通常會在心裏評判一下他們兩個對公司的價值。如果真的不好分清誰是誰非,又無法調解他們之間的矛盾,彼此能力又不相上下的話,我會試著把他們分到兩個不同的店裏去,不讓他們在一個環境裏工作,減少彼此直接接觸的機會,又能發揮競爭性,幫公司賺錢,這就一舉兩得了。

如果店很小,那就把他們分到不同的房間裏去工作,推動他們去良性競爭。

如果企業很小,而這兩個人又無法和解的話,也就是說他們發揮不了1+1≥2的功效,有時還可能給組織帶來負麵影響的話,作為管理者,我就會考慮要犧牲一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