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不輕言創業(1)(1 / 3)

相信許多爸爸媽媽是不相信你能創業成功的,他們不肯把我房子賣掉來資助你創業就是證明。以前,我剛想創業的時候,跑去請求我爸爸資助我5萬塊錢。“你有沒有搞錯?創業,你很厲害嗎?你有這麼好的工作不做,想著創業!老板對你這麼好,你還想創業?”我遭到他劈頭蓋臉的一頓訓斥。

那些願意資助你創業的爸爸媽媽是偉大的,但這畢竟是少數。

而且對爸爸媽媽來說,他們都五六十歲了,他們的錢是用來養老的,用他們的錢來創業,風險是非常大的。所以我不主張用父母的錢來創業。

創業有風險,基本功不紮實,就不要輕言創業;沒有足夠的資金,也不要輕言創業。

做生意不容易,把生意做大,更不容易。我相信,做生意是需要天分的。沒有這個天分,你還是不要輕易創業。創業會帶給你很好的前途,但也會帶來很大的痛苦。

基本功不紮實,千萬不要創業

我畢業後,工作幾年,也攢了一些錢,然後我就想著去創業。

那是20世紀80年代,內地剛剛開放,而在香港,創業的風潮席卷了全港上下,市場經濟非常活躍,年輕人的創業激情和這幾年的內地差不多。所以,我按捺不住心中躍動的激情,也想嚐試一下創業,想賺更多的錢。

今天想來,我那時候的想法是很幼稚的。我為什麼想創業,而不願意再給別人打工?就是因為我想賺大錢,我不願意再聽別人管。寧為雞首,不為牛後,中國人的傳統思想又在我身上呈現了。當然,這是不對的。沒人說,給別人打工、做一名優秀的經理人,就是失敗的。難道自己做老板就是成功的嗎?沒有任何人敢這麼說。這些年來,我倒是看到,在全世界各行各業出現的成功經理人並不比老板少,他們的財富也不一定比老板少。另外,辦公司、開創企業,就是以賺錢為目的嗎?這也是不對的。賺錢固然是企業存在的前提,企業不賺錢,對不起國家,是社會財富的極大浪費;甚至有人說,企業不賺錢,和犯罪無異,在一定程度上,我也同意這句話。但企業絕不能僅僅滿足於賺錢,我們說過,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要生產出適銷對路的產品,要為國家繳納稅收,要為員工提供薪水和福利,要為股東創造利潤,要為所在的社區提供服務等。總之,企業創立的宗旨絕不隻是為了賺錢。

我那時的想法非常簡單,今天看來,那也是我不成熟的表現。

正因為如此,後來的創業夭折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第一次創業,我是和一位朋友一起做的。他是我以前的上司,比我大十幾歲,能力應該說比我強,經驗也很豐富。但他不是全職的,白天他還有另外一份工作,大部分時間是我在企業裏進行具體的管理。我們出的股份是一比一。我們約定好,賺錢了,也是一比一分配。

但到分錢的時候,他卻分了三分之二,隻給了我三分之一。

平時在賬目上,他還做手腳,那時候我不怎麼看賬,對財務也不是很懂。而他在企業運營和財務管理上比我有經驗,我當初非常相信他,而他竟然欺騙我沒有經驗。等我發現問題後,我們就開始吵架。吵的次數多了,於是我想分開了。但對於分錢的時間,我們當初沒有約定好,這是一個重大疏漏,我又吃了這個虧,後來我離開了公司,卻沒有分到錢。

所以有心創業的朋友,一定要以我為教訓。要是創辦合夥企業,就一定要把雙方的責權利寫清楚,利潤分配的方式和時間都寫詳細,不要怕影響感情。否則等到將來分錢的時候,很容易出現問題。當初就界定清楚,至少不會出現將來連朋友都沒得做的後果。

和那個朋友分道揚鑣以後,我隻好又去做打工仔,腳踏實地地給人去打工。我有一個優點,就是無論給自己幹,還是給別人幹,都能踏踏實實,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為所在的企業最大化地創造利潤。所以我雖然屢次創業失敗,但總能夠東山再起,不至於一蹶不振,原因就在於我養成了良好的職業習慣。給別人打工也鍛煉了我的技能和水平,了解了經營一家企業所需要的全部本事。對於還不具備經營企業的水平就貿然去創辦企業的年輕朋友,我的建議是一定要慎之又慎:你有經營、統籌一家企業的全部本領嗎?你會做營銷嗎?關於企業發展你有一套戰略規劃嗎?你有朋友、客戶、供貨商值得信賴嗎?你有足夠的啟動資金嗎?假如企業半年、一年不贏利,你能承受嗎?你的項目市場情況如何?你做足了市場調研嗎?你的員工全力支持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