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這個意識後,我重新站在考官的角度上梳理了一下政治課本。每到一個知識點,我都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出題人,我會怎麼考這個知識點。
再就是論述題。我也產生了新想法。政治老師指導說(估計當時的政治老師都會這樣教育學生),在做論述題時,要盡可能多寫,多涵蓋知識點。但我一站在考官角度上,就想到,哪個考官願意讀這種答案?我斷定老師教的是一種低級的考試技巧,針對的是那些沒有掌握好知識的學生,而更高級的考試技巧是,用清晰的邏輯結構、簡練的語言把論述題的答案寫成一篇篇小作文,讓考官讀起來舒服。當時,我甚至都達到一種“變態”的境界,能夠感受出出題人是嚴格還是寬鬆,從而決定在做選擇題時標準嚴格些還是寬鬆點。
這兩個考試方法的效果隻能用可怕來形容。二模我政治隻考了 五十多分(滿分 100),三模考了 83 分,是全年級第一名,提高了近30 分,高考仍考了 80 分,列全年級第二。
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
美國心理學家羅傑斯提出了“來訪者中心療法”。他認為,心理醫生的專業知識掌握得再好,如果他不能站到來訪者的角度上,設身處地地為對方考慮,感他所感,想他所想,治療很難有好效果。
把這個概念放到高考中,就可以明白:如果學生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看考試,就很難理解考試的規律。並且,如果不進行這種換位思考,學生就很容易和考官較勁。譬如,一個學生可能會想,雖然我的字寫得亂了點,但總能看得清楚,閱卷的老師會理解我的。但如果他站在閱卷老師的角度上思考問題,立即會明白,看到一個亂糟糟的卷麵,肯定不會愉快,而看到整潔的卷麵,心情立即會不一樣。這樣一想,你就會真正明白整潔卷麵的價值。
形成“要站在考官的角度上”這個意識後,我又重新反思了每一科的考試方法,當時的小頓悟相當多,也找到了許多考試方法。不過,我是 1992 年參加的高考,現在這麼多年過去了,已記不得太多了。記住也沒什麼價值了,畢竟現在的考試,應該會與那個時候有很大不同,生搬硬套肯定是吃虧的。但是,換位思考和“考試軌道論”肯定依然有特殊價值。
最後,我想向畢業班的學生和家長說一句,能上北大、清華等名校固然好,上不了也沒所謂。我的同班同學中,隻有我一人考上北大,但很多人現在遠比我成功,比我活得更好。
如果說,對高三要有一個整體看法,就是不要拘泥於一次考試的得失,那麼,我們對人生也應該有一個整體觀。即便在高考中遭受了什麼挫折,我們都要永遠努力,永遠向前進。這樣的話,高考中的成敗得失放到整個人生中,就顯得並不是那麼重要。
教孩子知識,不如給孩子愛
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模式,是孩子與其他人建立關係的基礎,也是孩子的人格和情商的基石,這比知識更重要。
國內知名的心理學家曾奇峰說:“一個人的現實人際關係,是他內在的客體關係向外投射的結果。”
這句話中所謂的客體關係,指我們心理中內化的“我與重要親人的關係”。“我”是主體,而重要的親人是客體,這個關係就被稱為客體關係。
一般而言,最重要的客體就是父母,而這個客體關係,主要是指一個人內化的自己與父母的關係,它基本在一個人五歲前完成。
這個客體關係有三個部分:“內在的我”、“內在的爸爸”和“內在的媽媽”。它們之間關係的性質,決定著我們長大後與其他人交往的方式。如果童年時,我們與父母的關係模式比較健康,那麼我們長大後與別人相處時也會比較健康。如果童年時,我們與父母的關係模式不正常,那麼我們長大後就難以與別人健康相處。
因:父母不喜歡她
果:上司不喜歡她
廣州女孩阿雲每進入一個公司時,上司和同事都比較喜歡她,但是,工作沒多久後,上司和同事都開始疏遠她,她最後會在公司中成為孤家寡人。
這種情形,完全拷貝了她童年時的人際關係模式。她的父母忽視她,而將大部分的愛給了她的弟弟。她內在的客體關係中,“內在的我”不相信會得到“內在的父母”的愛,而且一旦要與弟弟競爭的話,她永遠都是失敗者。結果,在現在的現實人際關係中,她也不相信能得到上司的愛,而一旦要與其他同事競爭,她一樣永遠是失敗者。但是,這種人際關係,其實是她“營造”的。
其實,每進一個公司的一開始,她的上司和同事多數都對漂亮的阿雲頗有好感。但因為早已經形成不良的客體關係,她不相信她能贏得上司和同事的好感,接下來會有意無意地做很多事情——常見的是拖延和遺忘,最終把她在公司的關係變得和她童年時在家裏的關係一模一樣。
做父母的,總想著要“教育”兒女,培養兒女的素質和能力。但實際上,在兒女年齡比較小的時候,遠比這一點更重要的是他們與兒女的關係。這種關係會被兒女內化到他們內心深處,不僅成為他們人格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會成為他們情商的基礎。很多沒有得到比較好教育的孩子,長大後卻能屢屢突破各種限製,最終獲得事業和家庭上的成功,其主要原因是在他們童年時,父母與他們的關係非常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