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你是學會計的,太保守了。雖然你說得有道理,但我對這個學院的前景非常有信心。隻要項目好,就不用愁招生問題。
三年後,這個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三年前我的分析對了:學院到現在都沒有利潤,一直在虧損,已經資不抵債了,讓我幫助他尋找可以收購這個學院的人。
我問他:都資不抵債了,你是怎麼扛下來的?
他說:幸虧這是一個教育機構。我雖然虧損,但現金流還能夠維持。學員都是先交費後上學,這幾年就是靠現金流支撐。
這個朋友的經曆告訴了我們一個事實:企業沒有利潤甚至由於虧損多而資不抵債,雖然日子很難說紅火,但不一定扛不下去。在艱難扛過一段時間之後,也許會有新的發展轉機。
(2)股東繼續入資,支持企業發展
在股東對企業未來發展有信心的情況下,股東可以為企業注入新的資本。如果老股東沒有錢繼續向企業入資,隻要企業未來的前景被其他投資人認可,新的投資人就有可能對企業注入新的資本,進而繼續推動企業發展其業務。
但是,在企業資不抵債、有新的股東入資的情況下,企業的股權結構可能發生較大變化,企業的治理結構甚至於企業的核心管理層也可能出現重大調整。出現這些變化本身可能就是對企業未來前景的不確定性因素。
(3)進入破產重整程序,謀求新的發展
按照百度百科對破產重整的定義,破產重整是企業破產法新引入的一項製度,是指專門針對可能或已經具備破產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經由各方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關係人的參與下,進行業務上的重組和債務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脫財務困境、恢複營業能力的法律製度。
這就是說,如果企業還有繼續存在的價值(如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有不錯的市場等),可以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在對債務進行適當安排、緩解債務壓力後,對企業進行適當調整,以期能夠實現企業的新發展。
我們下麵看一個關於華晨集團進入破產重整的新聞(資料來源:人民網,2020年11月20日)。
人民網沈陽11月20日電(湯龍)2020年11月20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格致汽車對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晨集團”)的重整申請,這標誌著華晨集團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法院的裁定書顯示,華晨集團存在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具備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原因。但同時集團具有挽救的價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華晨集團作為遼寧省屬國企,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四家上市公司,並通過旗下上市公司華晨中國與寶馬合資成立華晨寶馬公司,有中華、金杯、華頌三個自主品牌和華晨寶馬、華晨雷諾兩個合資品牌。
10月下旬,華晨集團發行的10億元私募債到期僅支付了利息,本金未能兌付,引發關注。11月13日,格致汽車依法向法院提起華晨集團破產重整申請。
華晨集團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重整隻涉及集團本部自主品牌板塊,不涉及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及與寶馬、雷諾等合資公司。作為寶馬在中國最重要的合作夥伴,集團重整後有望實現重生,盡最大努力挽回債權人損失。同時華晨寶馬仍然是其未來穩定的利潤來源,而且還將不斷推出新產品,擴大規模。
這種債務重整的製度安排至少說明,華晨集團雖然已經資不抵債,但有關方麵認為這個企業仍然有繼續存在下去的價值。
(4)在現金流量趨於枯竭、股東入資和重整無望的條件下,企業可能進入破產清算階段
對於一個處於資不抵債狀態的企業,如果股東出於各種原因不願意向其注入資本或者企業找不到恰當的投資者,企業也不具備重整價值而不能進入破產重整程序,企業就隻能自己咬牙做現金流量,以維持企業的常規周轉。
但如果企業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入不敷出、逐漸枯竭,在股東入資、重整無望的條件下,企業最終走向破產清算就是必然的了。
所以,處於資不抵債狀態的企業,並不一定意味著企業隻有死路一條。
在這節裏,我與大家厘清了資不抵債的主體是誰—是特定企業的資不抵債而不是合並報表的資不抵債。本節內容給我們傳遞了一個清晰的概念:資不抵債並不可怕。企業有沒有在資不抵債條件下生存和發展的前景,關鍵取決於這樣幾個因素:一是企業現有業務有沒有保持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大於零的能力:二是有沒有股東(可能是老股東,也可能是新股東)對企業感興趣並追加投資:三是企業有沒有進入破產重整的價值。
這節我們就到這裏,下節我們繼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