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邊到處都是采集珍珠和貝殼的人。研磨金粉的工匠們在店鋪裏麵肩並肩地工作著。這種情況也為全天下的百姓都知道的,但是沒有人感到奇怪。這是第二件事情。
【原典】
先王患賤之淩貴,而下之僭上也,故冠服器皿皆以爵列為等差,長短大小莫不有製。今也,工商之家曳紈錦,服珠玉,一人之身循其首以至足,而犯法者十九。此又舉天下皆知之而未嚐怪者三也。
[注譯]
上一代的君主擔心身份低賤的人會超越貴賤等級的劃分,地位低的人混淆地位高低的區別。因此,帽子、衣服和用具都是根據等級進行分級的,各種物品的大小和長度都設定了相應的標準。現在的情況如何呢?
手工作坊的坊主和商人的家人都會穿著絲綢和綢緞,佩戴珍珠、美玉和寶石。如果從頭到腳依次查看一個人,十分之九的人都存在違反製度的行為。全天下的百姓都知道這一點,但是沒有人感到驚訝。這是第三件事情。
【原典】
先王懼天下之吏負縣官之勢,以侵劫齊民也,故使市之坐賈,視時百物之貴賤而錄之,旬輒以上。百以百聞,千以千聞,以待官吏之私價。十則損三,三則損一以聞,以備縣官之公糴。今也,吏之私價而從縣官公糴之法,民曰公家之取於民也固如是,是吏與縣官斂怨於下。此又舉天下皆知之而未嚐怪者四也。
[注譯]
上一代的君主擔心國家各級官員會以朝廷的權威之名欺淩和掠奪百姓,因此要求市場上的所有商人根據貨物的價值登記價格,並且要求每十天上報一次,物品的數量有多少,每件物品的價格是多少都需要向官府一厘不差的報告,以便官員根據商人報告的價格為自己購買物品。
朝廷購買東西的方式則不相同,10%的商品以70%的價格購買,30%的商品則以20%的價格采購。今天的情況如何呢?
官員私下購買東西,卻按照朝廷購買東西的價格標準。百姓認為國家購買東西本就是以如此低的價格購買,這就使得官員和朝廷都受到了百姓的憎恨。這也是天下每個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卻沒有人趕反對。這是第四件事情。
【原典】
先王不欲人之擅天下之利也,故仕則不商,商則有罰;不仕而商,商則有征。是民之商不免征,而吏之商又加以罰。今也,吏之商既幸而不罰,又從而不征,資之以縣官公糴之法,負之以縣官之徒,載之以縣官之舟,關防不譏,津梁不嗬。然則,為吏而商誠可樂也,民將安所措手?此又舉天下皆知之而未嚐怪者五也。
[注譯]
上一代的君主不希望有人壟斷全天下的利益,因此規定官員不可以經商,如果官員開始經商的話,就會受到懲罰;不做官的人可以經商,經商的人必須繳納稅款。這使得經商的人不可能逃脫交稅,經商的官員也會受到更重的懲罰。現在的情況如何呢?
由於國家的寬大處理,經商的官員沒有受到懲罰,同時又不繳納稅款。他們還按照朝廷向百姓購買物品的標準購買物品,讓國家從民間征調的人力和物資運轉,讓國家征調的船隻幫他們運輸貨物,關卡的工作人員也不檢查,也不過問,渡船和橋梁的負責官員也不加詢問。
官員們經商真的很高興。但是麵對這種情況,老百姓們又該怎麼辦呢?這也是天下百姓都清楚明白的事情,但是沒有人感到奇怪。這是第五件事情。
【原典】
若此之類,不可悉數,天下之人,耳習目熟以為當然。憲官法吏目擊其事,亦恬而不問。夫法者,天子之法也。法明禁之,而人明犯之,是不有天子之法也,衰世之事也。而議者皆以為今之弊,不過吏胥骫法以為奸,而吾以為吏胥之奸由此五者始。今有盜白晝持梃入室,而主人不知之禁,則逾垣穿穴之徒,必且相告而恣行於其家。其必先治此五者,而後詰吏胥之奸可也。
[注譯]
類似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不勝枚舉,天下百姓都親耳聽過,親眼看過,但是他們認為情況原本就是這樣的;執法官員看到這些事情的時候,也是對他們視而不見,置之不理。
法律是君主頒布的法律。法律明確禁止做一些事情,但是有些人卻故意違反法律,這是對國家法律的蔑視,這也是隻有在國家衰落的時候才會發生的事情。然而,議論這些的人都認為,當今社會的弊病就是那些官員為了個人利益而玩忽職守,以權謀私。我認為官員濫用職權,違法亂紀,就是從上述五點開始的。
現在,如果有一個盜賊在白天的時候拿著一根棍子去別人家裏搶劫,而房子的主人卻對到這不加禁止,那麼那些翻牆打洞的盜賊必定會在他們圈子裏相互轉告,告訴對方在這家可以偷東西。因此,如上所述,如果我們要審問官員教化的具體情況,就必須禁止上述五件事情的發生,否則就不會出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