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陳德愚在建興中學及升鍾湖的所有案情上報到縣“革委會”和縣公安局後,公檢法三位一體,步調高度一致,很快便有了結論——陳德愚不僅反黨叛國,是典型的右傾修正主義分子,而且還是一名罪惡滔天的漢奸。
證明他罪名的全部證據便是從山洞裏搜出的那幾頁手稿。手稿是陳德愚用俄文書寫的,其內容大致是說:西方經濟學中關於財產私有的觀點並非洪水猛獸。一個人想從別人那裏獲得自己所需要的東西,往往會先給別人所需要的東西,最終大家都得到了好處。此論調並非西方獨創,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的古典哲學家老子便有了“將欲取之,必先予之”的說法,二者是完全一致的。
檢察院由此認為陳德愚是在大力鼓吹西方資產階級私有製,同時斷定他用俄文書寫一定是在給蘇修寫信。更為嚴重的是,在手稿末頁一塊空白處,居然用漢字赫然寫著“修正主義萬歲”幾個字。而認為他是漢奸的證據則是,在被抓捕時,他居然高呼日本天皇,兩名警察和那位中山裝都證明說是親自聽到的。
中山裝便是李元成,陳德愚是在與他當庭對質時才知道他是區公所文書。陳德愚本想說學術不能與政治混為一談;他想解釋他喊的“天黃”是狗而不是日本“天皇”;他想弄明白“修正主義萬歲”那幾個字究竟是何人所為。可是有他說話的地方嗎,有他解釋的機會嗎,有人采信他的辯解嗎?他幾次申辯都被李元成粗暴打斷。他並不認識李元成,因而無論如何也讀不懂李元成那滿臉的幸災樂禍。
種種跡象表明,他已難逃此劫了。他向辦理此案的法官請求,希望能單獨見一次李元成,法官說可以。
“請問李文書以前認識我嗎?”陳德愚顯得平靜而輕鬆,他真想知道個中緣由。
“我幹嗎要認識你,你是誰,我是誰?你我可是持有不同階級立場的人。是別人向區上舉報的,我是奉命行事。”李元成用手摸了一下別在上衣口袋裏的鋼筆,擺出一副居高臨下的姿態。
“那幾個字是你寫上去的吧。”陳德愚直視著他。
“什麼字?不要亂咬哦,你自己幹的事還想抵賴嗦?”李元成神色慌亂,不停地用手摸鋼筆。
“如果不是你寫的話,那就請你將那幾個字再抄寫一遍,免得我冤枉了你。”
“你——我,我憑什麼寫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哼。”李元成一直避開陳德愚追問的目光,支吾著轉身便走,剛走到門口卻被陳德愚大聲喊住。李元成一驚,轉頭卻看到陳德愚滿眼不共戴天的怒火。
陳德愚明白寫那幾個字的人是在蓄意栽贓,但最初並不清楚何人所為,動機何在。當他看見由法官轉交給他的李元成手寫的證明材料時,才認出那幾個字就是李元成的筆跡。他後來就此向主審法官提出抗議,法官還沒聽完便大聲嗬斥:“我看你都變成亂咬人的瘋狗了,小心再加一條誣告罪。”
數罪並罰,陳德愚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押往廣元縣朝天區曾家山煤礦勞動改造。從抓捕到押送廣元,時間不過一周,連最基本的法律程序都沒有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