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華傳統文化與現代市場經濟(1 / 1)

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內核:天人合一的思維方式,以智取勝的行為方式,重義輕利、義利統一、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出汙泥而不染的道德理念,和氣生財的經營方式,勤勞節簡、小富即安的生活方式、寧做雞頭不做牛尾的個人主體性特征。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內核也即中華民族主體性的內核,並構成了中華民族主體性的特征。天人合一的思維方式為知識經濟、創意經濟、創新經濟奠定了思維方式基礎;以智取勝的行為方式為對策代替博弈奠定了行為方式基礎;重義輕利、義利統一、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出汙泥而不染的道德理念為知識市場經濟時期用道德理性取代小商品經濟時期的經濟理性、誠信原則取代狼性原則、藍海戰略取代叢林法則奠定了社會理性與個人處世方式基礎;和氣生財的經營方式為和諧經濟奠定了經營方式基礎;勤勞節簡、小富即安、高儲蓄率的生活方式和寧做雞頭不做牛尾的個人主體性特征為創新精神、創業經濟、創業工程奠定了個人主體性基礎、社會資金基礎。不患寡而患不均、相對利益高於絕對利益的個人權利訴求、心理平衡方式與社會分配方式雖然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形態下會導致平均主義,但其中所包含的要求平等的內核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將被揚棄,成為效率與公平相一致、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社會心理基礎。法律本來要以道德為基礎,司法審判離不開道德審判。在一個人情大於天的社會裏,也必然更加講究麵子與道德。重人情也許不利於抽象的、純理性的法製建設,但卻為建設具體的、人情與法治相協調、道德與法理相一致的法製社會提供了良好的社會條件。如果說中國封建社會的超穩定結構是宏觀方麵的德治與法治交替運用、儒家與法家各領風騷的結果,那麼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然要求微觀方麵法律與道德的相輔相成。市場經濟是有序經濟,市場自由與競爭是充分的,但不是完全的;官商勾結固然是“官本位”和小商品經濟、不健全的市場經濟相結合的產物,但這是經濟轉型過程中必然出現、也隻有在深化改革和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過程中才能解決的現象,是經濟形態、經濟模式問題而非文化問題。在文化層麵,中華民族曆來“官”和“商”的界限還是分得清楚的。官商文化,西方比東方有過之而無不及。至於權謀文化、厚黑文化、迷信巫術,既不是中華民族獨有的文化,也不是中華文化的主流;這些文化糟粕也許可以和主流經濟學“經濟人”的經濟理性更好地嫁接吻合,但同中華民族占主流的傳統道德文化格格不入。

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內核就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內核,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內核就是對稱文化。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先天優勢之所以能轉變為後發優勢,就是中國傳統“天人合一”的思維方式和知識經濟與經濟全球化的碰撞,產生出五度空間的、對稱的、係統論的思維方式,並以此為出發點,進行文化的、經濟學的、管理學的、經濟發展模式的創新,並帶動製度的、管理的、技術的、產業的創新。通過這些創新,可以使中國經濟後來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