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李嘉誠尊重小兒子的選擇(1 / 1)

一次,李嘉誠到外國探望讀大學的兒子。那日,天下著雨,他遠遠看見一個年輕人背著大背囊,踏著自行車,在車輛之間左穿右插。李嘉誠心想:“這麼危險。”再看清楚一點,原來是兒子李澤楷。

最初,兩兄弟到外國讀書,李嘉誠沒打算買汽車,隻買了兩輛自行車給他們代步。自那次目睹險境,他才放棄這個磨練兒子的方法。

1987年,21歲的李澤楷大學畢業。此時,家族在加拿大的事業正轟轟烈烈展開。李澤楷去了加國,卻不是像其兄一樣打理家族生意,而是進入一家投資銀行從事電腦工作,做一名靠工薪度日的打工族。

估計這也不是父親的安排。李澤楷獲得加拿大國籍,這也許又不是李嘉誠所希望的。從李澤楷的兩次選擇,可見他不羈的性格,又可見李嘉誠對兒子的寬容。

1990年,做了4年打工族的李澤楷,在父親的指令下回港。李澤楷順從父親,也許是他厭倦了異國打工生涯,也許認為父親的公司裏更可“隨心所欲”,大展拳腳。

李嘉誠並不以為小兒子的實習期已結束,隻安排他到和記黃埔做普通職員,跟隨行政總裁馬世民學藝。馬世民則安排他到旗下的和記通訊公司工作,這與他喜歡的電腦工程基本對口。

最初的日子,李澤楷向父親抱怨薪水太低,還不及加拿大的1/10,是集團內薪水最低的,都抵不上清潔工。李嘉誠說:“你不是,我才是全集團最低的!”李嘉誠從集團支取的袍金才5000港元。李澤楷在美國讀書時,較少透露自己是李嘉誠之子,亦不想單靠父親接濟,想自食其力,曾在麥當勞做夜間兼職,又試過做高爾夫球童賺外快。就因為做球童時,常常 背負沉重的球棒袋,結果一扯——傷右邊肩膀,現在無論站立或坐下,他會時不時拉一拉右邊肩頭筋骨,並表示示最討厭別人打高爾夫球,他父親卻天天做的運動。

當年與李澤楷是大學宿舍同房的ToddBonner形容:“他並不希望自己與眾不同,他希望過一些平常的生活,我們能夠成為好朋友,是因為他一點也不像富家子。”ToddBonner後來加入盈科,是集團高級副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