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卸磨殺驢的事太多了,於是才有了鋸箭法這樣一個辦事公例。如果違反了這個辦事公例,天真地想把問題徹底解決。可能箭頭還沒有出來,自己的小命就先賠進去了。
——李宗吾
宗吾先生的厚黑學中有著名的辦事二妙法理論,可謂一針見血,字字珠璣。第一法為鋸箭法,宗吾先生打了個比喻說:“有人中了箭,請外科醫生治療,醫生將箭幹鋸下,即索謝禮。問他為什麼不把箭頭取出?他說:那是內科的事,你去尋內科好了。”他還舉了張柬之為中宗複唐,後卻遭中宗殺害的例子。總之,他想告訴人們,千萬不要急功近利地去拔出箭頭,不然後麵等著你的恐怕是卸磨殺驢的悲慘結局。提到卸磨殺驢,我們不得不提一個要急於拔出箭頭的人——商鞅,成功地拔出了箭頭,卻慘遭卸磨殺驢,終被五馬分屍,車裂而死,比驢死得還慘。
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厚黑之人的影響很大。後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後聽說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欲收複秦之失地,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秦孝公寵臣景監,商鞅三見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種君主之策。隻有霸道得到秦王的讚許,並成為秦國強盛的根基。公元前359年,商鞅任左庶長,開始變法。正當商鞅輔佐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複,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禮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製禮”。於是,在周顯王十三年和十九年商鞅先後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製,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這時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老師公孫賈。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複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變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前340年,率秦趙軍敗魏國公子昂將軍,魏無奈割河西之地與秦,將人民遷居至大梁。
顯然,商鞅是要根本革除弊政,將深入秦國體內的箭頭拔出。箭頭是拔出了,變法也成功了,秦國亦強大起來。但後果也來了,由於商鞅急於見到成效,以至太過刻薄寡恩,設連坐之法,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尤其是軍功爵製度,造成秦國貴族多怨。秦國公族趙良曾勸說商君積怨太深,宜“歸十五都,灌園於鄙”、“不貪商、於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商鞅不聽。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謀反,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結果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連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斃”;欲逃往魏國,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帥,亦不願收留。後來商鞅回到商邑,發邑兵北出擊鄭國,秦國發兵討之,殺鞅於鄭國黽池,死後被秦惠王處“車裂之刑”於彤,滅商君之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