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定有一條公例:“用厚黑學以圖謀一己之私利,是卑劣之行為;用厚黑以圖謀公利,是至高無上之道德。”
——李宗吾
宗吾先生倡導以厚黑謀公利,做善事,可謂大智慧。因為對付壞人決不能用仁義道德,而是要用更高超,更狠辣的手段,這樣才能製服對方。可以這麼說吧:要對付痞子,就要用痞子的手段。
金庸先生的武俠小說可以稱得上是盡人皆知了,眼花繚亂的金庸劇裏麵有一個人物關乎我們今天的話題,這個人遭到過許多金庸迷的非議,也深為另一撥金庸迷所推崇,同時,他也是金庸先生的大愛,當然,也很有厚黑學研究價值。他就是金庸先生十五部武俠小說中唯一的一個小混混主人公——韋小寶。生長在麗春院的小痞子韋小寶為什麼能在唐吉坷德似的漫遊曆程中屢建奇功,歸根到底還是因為他的“痞”。因此,看慣了金庸式正人君子的讀者或是觀眾就驚呼:“這個小痞子什麼功夫也沒有,什麼大道理也不懂,還這麼厲害,瞎編!”武俠小說可不就是“瞎編”唄,這就是戲劇的虛構性嘛。可是,情節是虛構的,道理可是真實的。金庸先生的文學造詣正在於此,雖然他的虛構有時的確有些莫名其妙,但他對人物的性格和命運以及人生道理的把握則是相當準確的。
是的,痞子在實戰方麵遠勝於武林高手,這就是一部《鹿鼎記》告訴我們的道理。我們可以在書中隨便抓個例子來看。韋小寶初出江湖的第一個力作,就是殺了欲捕茅十八歸案的清廷軍官“黑龍鞭”史鬆,救了“江洋大盜”茅十八。茅十八非但不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反而怒不可遏,大加斥責。因為他使用了為江湖英雄不齒的下三濫手段——撒石灰迷了史鬆的眼睛,然後一刀結果了他。後來韋小寶又用“撒石灰”一類手段弄瞎了武功深不可測的海老公的眼睛,幫康熙降伏並刺殺了天生神勇、讓人望而生畏的“滿洲第一勇士”、朝中權臣螯拜,從而一舉揚名天下,成了皇帝身邊的紅人,成了有權有勢的朝中重臣。
撒石灰、撒香灰這些痞子手段為廣大武林人士所不齒,肯定也不會有武功套路,隻要順手抓起一把灰對準敵人的眼睛揚過去就成了。手段無須練習,它是在妓院出生長大的韋小寶天生具備的拿手好戲。說它是武功顯然不合適,因為它不來自武學秘籍和武學名家,也沒有師授傳承,且為江湖英雄所鄙視。說它不是武功也有不妥,因為它在打鬥中效果顯著,選準了時機一用,就能降伏對手,取敵性命,而已經一命嗚呼的敵人也再沒有機會指責你不循規蹈矩,不是正派功夫了。從實用的角度看,這的確是最管用、最厲害的招數和“功夫”。
故事中的茅十八崇尚與尊奉的是江湖上不成文的規矩——用真實的本領與對手正大光明地決鬥。他要用自己學到的正派武功招數和功夫打敗對手。但他的“遊戲規則”卻無法說服韋小寶。在韋小寶看來,不論用什麼方法,都是要殺人的,為什麼不用更有效的手段呢?他可不論什麼招數與功夫,既然有更便利的方法可以弄死敵手,又何必苦練什麼功夫!他在說書先生講的曆史演義裏聽熟的改朝換代、勝王敗寇、弱肉強食的故事和在妓院中浸染的人情世故都告訴他:目的是第一位的,為達目的無所謂手段;而得到最後勝利的一方總是受人讚美和推崇的,他們就是那些韋小寶所熟知的“曆史演義”的主人公,也是韋小寶在麗春院裏迎來送往的那些大爺。痞子韋小寶的痞子心理就是不循規矩、不重套路,隻求簡單快速達到目的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