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篇:傷(1 / 2)

四十五度仰角,透過青色樹葉看天光。

半是層巒疊嶂,半是心之海洋。

我同時看見,暗夜與日光,陰翳與鋒芒,並存於世上。

就像我看見你的微笑模樣。

左心房滿是希望,右心房卻仍蒼涼。

我無法為你解讀什麼是永恒,怎樣愛得很漂亮。

隻能泡一杯熱茶,陪你肩並肩哼歌,溫暖到天亮。

分你一半的傷。

大約是二〇〇五年春天,有位周刊編輯在MSN上找到我。

並不是約我寫什麼專欄(那時的我尚未發表一篇作品)。

那時候博客還很流行,她在網絡上對我說:

“你的博客,看得我哭了。可以采訪你嗎?”

有點汗的就是,那時開在歪酷上的博客,花花綠綠,故作瀟灑。

還有兩隻花蝴蝶飛來飛去,很幼齒的模樣。

而惟一讓人感覺動容的文字,可能便是我對那段剛剛逝去的愛情的紀念。

奇怪的是,很快又一家都市潮流報紙整版刊登我的博客內容。

那時候的我,竟然覺得四處張揚自己的愛斷情傷,竟是一件很榮耀的事情。

於是,在那段時間,經常有朋友捧著報紙雜誌,用難以置信地口吻問我:

“這個說‘身體可以給任何人,愛情隻留給她’的白癡,是你嗎?”

原來很多東西可以不藥而愈。

就在很多個沉溺過去,在博客上肆意書寫的日子過去之後。

就在一次次對著記者編輯傾吐陳年情事的網聊結束之後。

就在黑夜白天交疊更替,春夏秋冬流年運轉了幾個輪回之後。

有關她的戀愛主題詞,便如腦海中的生僻單字。

深刻變灰白,灰白又不見。

慢慢的,忘記曾經抵死相愛的臉。

於是我想,終究是可以自行了斷吧。

我們所執念的人,所難忘的事,不過是自己設下的牢固結界。

所謂遺失的美好,純粹的紀念。

然而我們都忘了,既然紀念,便不該傷筋動骨,不該反反複複。

既然紀念,便是那一生中僅有的幾次,隱匿在黑暗中的,黯淡回魂夜。

而白晝裏,隻有傻子才不懂言笑晏晏。

那些真實情緒,是你向未來勘探的好奇和美好。

誰不是,好了傷,結著疤,大聲笑。

既然好了傷疤,為什麼還要記著痛?

愛和付出的時候。

誰又不是兢兢業業,予取予求?

精於算計或是現實勢利的孩子,會遭到鄙視。

我們卻早已知道,很多關於愛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