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其他理財產品(1)(2 / 3)

7.不要“當場”購買

你最好將理財產品說明書拿回家,經過認真研究之後,再作出投資的決定,不要頭腦一熱就當場購買。

8.多同銷售人員交談

如果銷售人員對理財產品的特點都說不清楚,你就一定不要購買。

9.注意看理財產品說明書上的“小字”

在看理財產品說明書時,你的眼睛不要隻盯在“預期收益率”【一般比較醒目】上,而是要看看那些不太醒目的“小字”【比如風險提示】,那些“小字”往往才是真正的奧妙所在。

10.要記住:銀行理財產品不是銀行存款,是有風險的

信托產品

信托產品是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實際上就是“私募基金”。

【一】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概念和特征

1.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概念

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確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運用信托資金的行為。

2.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特征

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具有以下3個特征:

【1】投資人資格限製。投資人若是自然人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第一,投資單個信托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第二,個人或家庭的金融資產總額在認購信托計劃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第三,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自然人投資人稱為合格投資人。

【2】委托人數量限製。在上述合格投資人的基礎上,進一步規定單個信托計劃中,自然人的合格投資人的人數不得超過50人。單筆投資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除外,合格的法人投資人人數也不受限製。

【3】發行方式限製。信托公司發行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時,不得進行公開營銷宣傳。私募發行方式是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發行方式。

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上述特征決定了它是標準的“私募基金”。

【二】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分類

按照運用資金的不同方式,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主要分為以下4種類型:

【1】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將信托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證券市場的信托產品。

【2】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是指委托人將資金委托給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雙方的約定,將信托資金運用於股權投資的信托產品。

【3】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是指信托公司將信托資金運用於貸款,以實際獲得的收益向受益人支付利息的信托產品。

【4】權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權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是指信托公司將信托資金投資於能夠帶來收益的各種權益的信托產品。這些權益包括基礎設施收費權【公路、橋梁】、公共交通運營權、房屋出租權等。這類信托產品通常有政府的支持和保障。

【三】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1.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關係人

【1】委托人。委托人即信托計劃的投資人,應該是合格的投資人。

【2】受托人。受托人是依法設立的信托公司。

【3】保管人。信托計劃的保管人是具有資質的商業銀行。

【4】投資顧問。投資顧問是信托計劃的實際投資管理人,通常是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顧問公司。

圖7.1

2.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特點

【1】滿足投資人個性化的需求。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是麵向少數特定對象募集的,投資策略更有針對性,能夠滿足投資人個性化的投資需求。

【2】規模小,運作靈活。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一般規模較小【幾千萬元到幾億元之間】,在投資管理方麵會更加靈活。

【3】不必公開披露信息。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隻需要定期向投資人和管理部門披露有關信息,而不必公開披露信息。

3.選擇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1】看投資顧問的曆史業績。市場上很多的投資顧問來源於“公募基金經理”,他們都有曆史業績可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