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祛濕藥為主組成,具有化濕利水、通淋泄濁等作用,治療水濕病證的方劑,統稱祛濕劑。屬“八法”中的“消法”。
濕邪為病,有外濕、內濕之分。外濕者,每因居住濕地、陰雨濕蒸、冒霧涉水、汗出沾衣,人久處之,則邪從外侵,常傷及肌表、經絡,見惡寒發熱、頭脹身重、肢節酸痛,或麵目浮腫等。內濕者,每因恣啖生冷,過飲酒酪、肥甘,則濕從內生,多傷及髒腑,見脘腹脹滿、嘔惡泄利、水腫淋濁、黃疸、痿痹等。然肌表與髒腑表裏相關,外濕可以內侵髒腑,內濕亦可外溢肌膚,外濕、內濕又常內外相引而相兼為病。故本章主要適用於外濕、風濕、內濕等各種濕邪病證。
濕邪侵襲,常與風、寒、暑、熱相兼為患,且人的體質有虛實強弱之分,邪犯部位又有表裏上下之別,濕邪傷人尚有寒化、熱化之異。因此,濕邪為病較為複雜,祛濕之法亦種類繁多。大抵濕邪在外在上者,可從表微汗以解;在內在下者,可芳香苦燥而化,或甘淡滲利以除之;水濕壅盛,形氣俱實者,又可攻下以逐之;從寒化者,宜溫陽化濕;從熱化者,宜清熱祛濕;體虛濕盛者,又當祛濕與扶正兼顧。本章將祛濕劑分為燥濕和胃、清熱祛濕、利水滲濕、溫化寒濕、祛風勝濕等五類。
燥濕和胃劑,適用於濕濁內阻,脾胃失和證。症見脘腹痞滿,噯氣吞酸,嘔吐泄瀉,食少體倦等。以苦溫燥濕與芳香化濕藥如蒼術、藿香、厚樸、白豆寇等為主,配伍砂仁、陳皮等理氣和中之品組成方劑。代表方如平胃散、藿香正氣散等。
清熱祛濕劑,適用於外感濕熱,或濕熱內鬱,或濕熱下注所致的濕溫、黃疸、霍亂、熱淋、痢疾、泄瀉、痿痹等病證。常以清熱利濕藥如茵陳、滑石、薏苡仁等,或清熱燥濕藥如黃連、黃芩、黃柏等為主組方。濕鬱上焦,加杏仁等宣肅肺氣以化濕;濕阻中焦,加白蔻仁、厚樸等化濕燥濕;濕偏下焦,加茯苓、豬苓、澤瀉等利水滲濕。代表方如茵陳蒿湯、八正散、三仁湯、甘露消毒丹等。
利水滲濕劑,適用於水濕壅盛所致的水腫、泄瀉等證。此時當以利水滲濕法為指導組方,常用甘淡利水藥如茯苓、澤瀉、豬苓等為主組方。若水濕泛溢肌表者,酌配連翹、防己;濕阻氣機者,酌配大腹皮、檳榔;氣化不行者,酌配桂枝;中氣不足者,酌配黃芪、白術之屬。代表方如五苓散、豬苓湯、防己黃芪湯等。
溫化寒濕劑,適用於陽虛不能化水或濕從寒化所致的痰飲、水腫等。此時當以溫陽化濕法治之,常用溫陽藥如幹薑、桂枝、附子,與健脾祛濕藥如茯苓、白術等為主組方。代表方如苓桂術甘湯、真武湯、實脾散。
祛風勝濕劑,適用於風濕在表所致的頭痛身重,或風濕侵襲痹阻經絡所致的腰膝軟麻痹痛等證。常用祛風濕藥如羌活、獨活、防風、秦艽、桑寄生等為主組方。代表方如羌活勝濕湯、獨活寄生湯。
凡功能化除痰涎,製止咳嗽、平定氣喘的藥物,稱為化痰止咳平喘藥。化痰的治療方法屬於消法。
痰涎與咳嗽、氣喘有一定的關係,一般咳喘每多夾痰,而痰多亦每致咳喘,故將化痰、止咳、平喘合並介紹。但其中有的藥物以化痰為主要功效,或雖屬化痰而並不用於咳嗽氣喘;有的則以止咳平喘為主要功效,或雖屬止咳平喘卻無化痰作用。常見化痰藥物有半夏、天南星、白附子、白芥子、白前。
凡以祛痰藥為主組成,具有消除痰飲作用,治療各種痰證的方劑,稱為祛痰劑。屬於八法中的“消法”。
《素問·至真要大論》“堅者削之,客者除之”、“結者散之”,《金匱要略》“病痰飲者當以溫藥和之”等論述,是其理論依據。
痰飲形成後,又可成為新的致病因素,淩心犯肺,留滯中焦,蒙蔽清竅,流竄經絡,四處為患,導致其它疾病的發生。其病證隨病位的不同而表現各異,臨床常見有咳嗽、哮喘、胸脘痞悶、脅肋脹痛、惡心嘔吐、胃中嘈雜、眩暈、頭痛、中風、失眠、心悸、怔忡、驚狂、癲癇、麻木不仁、肢體疼痛、或瘰癘、痰核證等病證。
痰病成因複雜,症型繁多,常見有脾不運濕,濕聚成痰;寒邪內盛,津凝為痰;火熱內盛,煉液為痰;肺燥傷陰,灼津為痰;痰挾風邪,形成風痰等。其治法又同中有異,正如費伯雄說:“濕則宜燥,火則宜消,風則宜散,寒則宜溫,氣則宜順,食則宜消”。故祛痰劑,又分燥濕化痰,清熱化痰,潤燥化痰,溫化寒痰,治風化痰五類。
燥濕化痰劑適用於濕痰病證。濕痰多因脾虛不運,濕聚成痰所致。濕痰產生後,又易犯肺。臨床症見咳嗽痰多,色白易咳,胸脘痞悶,惡心嘔吐、肢體困重、或頭眩心悸,舌苔白滑或膩,脈緩或弦滑等。代表方如二陳湯、溫膽湯等。
清熱化痰劑適用於熱痰病證。熱痰多由邪熱內盛,煉津成痰,症見咳嗽痰黃,黏稠難咯,麵赤煩熱,舌紅苔黃膩,脈滑數,或為胸痛、眩暈、癲狂、驚癇、神昏、抽搐等。治宜清熱化痰。代表方劑如清氣化痰丸、小陷胸湯、滾痰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