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兵蛋子跟20年前比起來,差了很多啊。”金老來到一處亭子,感慨著說道。
金老仿佛在追憶往事,唏噓不已道:“聲譽也不如以前好了。現如今對軍人的負麵新聞屢見不鮮,仿佛當兵的沒一個好東西。我不否認軍隊係統裏有渣滓,但若是沒有這些兵蛋子,洪水來了誰衝在前線?敵人來了誰抗敵?哎,說到底,這年頭的輿論對我們軍人的影響還是很大的。”
楚一飛微微點頭,說道:“金老,隻要我們行得正,站得穩,就不怕那些莫須有的攻擊。”
對於軍人,接觸社會有些年頭的楚一飛也不像小時候那樣始終是高大鐵血的形象。他有了自己的思維能力,更有了足夠的分辨力,知道任何組織都有好人壞人,不能因為有壞人就全部否認,而金老做出這樣的感慨,恐怕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罷了。
“哈哈,我一個活了一把年紀的老家夥跟你一個小青年討論這些做什麼?走,喝酒去。”金老擺手,拉著他向食堂走去。
部隊的夥食的確如外界傳聞的那樣,好得不像話。當然,楚一飛不知道是因為吃飯的是軍區老總還是如何,反正這頓飯差點沒把楚一飛的舌頭吞下去。酒也是上好的,包括香煙都是貢品。每一樣都是有錢也買不到的好貨,如今的楚一飛吃喝嫖賭樣樣精通,對於好酒好煙他自然來者不拒,一頓飯下來,他跟金老合夥解決了兩斤白酒,一包香煙。這讓坐在楚一飛旁邊的彥麗受盡折磨,吸了足足三個小時的二手煙。若不是金老在場,彥麗絕對會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捅死楚一飛。這個家夥,實在是太可惡了。煙霧還往自己這邊噴。簡直就是人渣。
一頓飯下來,楚一飛醉眼迷離,連近在咫尺的彥麗是男是女都快分辨不出來了——如果不是她的黑皮緊身衣將胸前的飽滿完美地勾勒出來的話。金老的酒量卻是好得離譜,一斤下去,除了麵色泛紅之外,基本沒有其他異常。極少這麼喝白酒的楚一飛則是頂不住了,都說軍人喝酒生猛,看來的確不是吹噓。
吃了飯,楚一飛就強打精神跟金老告辭了。回去的路上由彥麗開車,她冷峭的臉蛋上寫滿怒意,楚一飛借著酒意調侃道:“怎麼,看見我喝酒你很不開心嗎?”
“鄭重警告你,下次對著我噴煙,我會撕爛你的嘴巴。”彥麗冷漠地說道。
“是嗎?你倒是撕啊?”楚一飛笑眯眯地說道。
卡擦!
彥麗猛然打方向盤將車停在路邊,轉過頭,雙目冷冽而決然,冷冷道:“你再說一遍?”
“——”楚一飛被彥麗這股彪悍的氣勢嚇壞了,腆著斂道。“我這不是跟你開玩笑嘛,哈,不要生氣,女孩子一生氣就不漂亮了。再說,你要是撕爛我的嘴巴,我還怎麼給你治療疤痕?”
彥麗表情稍稍一緩,漫不經心道:“你真有辦法治好?”
“別開玩笑了,我可是神醫,不就是滿後背的疤痕嗎,又不是什麼絕症。”楚一飛坦蕩蕩地說道。
“我送你回去。”彥麗麵色逐漸平靜下來,繼續開車。
楚一飛心想,我還真不信你一點兒也不在乎後背的疤痕,你總不能一輩子穿黑皮衣吧?沒穿過晚禮服、長裙的女人不算是一個真正的女人啊。雖然看你這性格這工作到目前為止也未必脫離了女孩的階段,可好歹還是會走到那一步的嘛。
送楚一飛回柳家,彥麗也一言不發地離開了。
————
下午的時候,譚月呆在宿舍的書桌上捧著一本《魯賓遜漂流記》細讀,這本在許多人眼裏的確稱得上是通俗小說的開山之作,但此書所飽含的內容,卻並沒多少人深入去了解。每個人的視角和理解不大盡然,對這本書的理解自然也不會相同。有些人是看這本書離奇的故事情節,而有些人則看這本書裏折射出來的道理。譚月顯然是後者,她不會浪費一分一秒去琢磨那些虛幻的劇情和段子,哪怕這些情節極其吸引人。如果她一個人就能做主,她始終不會將時間浪費在這上麵。
“譚月,晚飯我們一起出去吃?”一名同寢室的女生走過來詢問,譚月淡淡地搖頭,委婉地拒絕了。
說起來,這個女生長的也很漂亮,隻是跟譚月這級別的禍水比起來肯定是有差距的。在跟譚月當了一年半的室友之後,她基本了解譚月的性格。理論上,譚月的性格並不像外表那樣冷漠無情。如果自己有麻煩,她會伸出援助之手。甚至於,她比許多看似隨大眾有親和力的女生還要好說話。譬如洗手間髒了,而其他女生不願去清理的時候,譚月並不介意去做這件事兒。又比如,許多女生不願意去打開水,她們覺得這很累,並且很容易燙傷自己。但譚月的開水,向來都是自己打的,哪怕是同寢室的女生有誰實在敢不回來而又要回來洗澡,讓譚月順便幫她打水,她也不會介意。整體上而言,如果跟譚月接觸久了的話,大多都會看清她的本質。
所以,即便譚月仍然是那樣對誰都冷淡,可這並不影響同寢室的女生對她的好感。而她們對譚月的評價就是,她理智得有點兒不近人情。如果有同學讓她幫一些根本沒用的事兒,譚月會毫不留情麵的拒絕。怎麼說呢,在她的同學來看,譚月不怕得罪人,一點兒也不怕。她就是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事。你喜歡,就相處,你不喜歡,就離開。她從不奢求跟誰做朋友,也從不主動跟誰結交。她仿佛可以一輩子生活在自己的圈子裏不出去。
當然,這名女生跟她接觸久了之後,也看出譚月今天有點兒精神不集中。像往常,譚月看書是極其認真謹慎的。不論什麼書,她都有寫隨筆的習慣。可今天她看書卻似乎心不在焉,非但沒寫隨筆,而且經常盯著某一頁不翻動。這在往常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所以她才邀請譚月去吃晚餐,雖然她知道譚月會拒絕,但多少也算是一次溝通了。
溝通能舒緩人的壓力和陶冶心情,這名女生認為自己唯一能幫助譚月的隻有這些。因為在其他所有方麵,她都知道不如譚月。
“你是不是有心事啊?”這名女生坐在譚月臨近的桌子旁邊,關心地詢問道。
“有。”譚月合上書本,揉了揉眉心,清心寡欲道。“正在努力排解。”
“其實——有時候有麻煩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找人聊天,或者跟朋友出去玩。我們恰好吃了晚飯會去逛街,不如你跟我們一起去吧?”這名女生微笑著邀請譚月。
“不用了。”譚月淡淡地說道。“我不是一個容易合群的女人,這一點我清楚。我去,隻會讓你你們玩的不開心。你去吧,我一會散散步就好了。”
“那晚上給你帶點零食回來?”這名女生堅持不懈地說道。“我心煩意亂的時候就吃零食排解減壓。”
“你見過我吃過零食?”譚月唇角微微翹了起來。
“也是哦。”這名女生歎息一聲。“我都不知道你的生活有什麼樂趣。”
譚月微笑,沒做解釋。
下午五點,寢室隻剩下他一個人了,按照正常的飲食習慣,現在是她吃午餐的時候,清理了一下書桌,將晚上準備閱讀的書籍和一些信息都陳列在書桌上,等吃了晚餐,散一會兒步,她就會回來繼續閱讀。而老師布置的任務,包括她大學裏的全部課程,譚月基本上都已經自學完成了。
一個不化妝不逛街,不約會不攀比的女生,她有什麼理由不比其他女生優秀了?
是的,她幾乎是全校最受關注的女生,同樣,她也是最低調,最內斂的女生。她走在校內,關注度絕對高過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風情萬種的女生。哪怕她穿的僅僅是最普通的衣服,也能吸引無數的目光,除了她驚豔的容貌,還有她的品格和內涵。所以,她今天去食堂的路上,又會受到無數人的關注。包括吃飯的時候,她的周邊都會坐滿了男生。當然,沒有哪個男生會靠近她三米以內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