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對遊戲的基本認識(3)(1 / 3)

味覺是孩子最早發展的一種感覺,當嬰兒生下來,他就要吃奶,舌頭接觸到奶汁,就會感受到奶的冷暖和味道了。隻是,在孩子的語言能力還沒有發展之前,他隻可以用動作或表情作出反應。例如他不肯吸吮奶瓶,或發出哭聲,就表示他對奶汁反感。到孩子長大了,學會說話,父母就要教導他把味道的感覺表達出來,讓別人明白他的感覺。這樣,孩子便不會把甜的味道說成酸,鹹的味道說成苦了。

(10)味覺的訓練。

很少玩具是可以進食的,所以,我們要用食物來做教材。可以用豆腐和胡蘿卜來教孩子分辨軟和硬,雪糕和曲奇餅來分辨流質和鬆脆,其他如葡萄幹的韌、蘋果的爽脆、棉花糖的黏軟、燉蛋的香滑也各有明顯的特質。孩子吃的時候,父母可在旁邊加以指導。

此外,孩子對食物的味道,即甜、酸、苦、辣、成等都很敏感。孩子在吃東西時,父母可在旁指導:“這麻婆豆腐有點辣,你看看喜歡不喜歡?”孩子嚐過後,就知道辣的味道是怎樣的了。

孩子認識了多種食物的味道後,父母可以與他們玩一個猜謎遊戲。父母可以問:“甜的、柔軟的、冷的食物是什麼?”孩子會說出多種答案,如咖喱、雪糕、椰汁糕、涼粉等。這遊戲會幫助孩子認識味道,和增強他們的記憶力。

以上各種感覺的訓練,用遊戲方式進行,最好在孩子2—3歲時就開始,當然,對4~5歲的孩子來說,也是相當有趣的。

受過這種訓練的孩子,會有更強的觀察力,表達能力強,記憶力好,反應敏捷,口齒伶俐,有了這些基本條件,學習起來就比其他孩子優秀得多了。

3.利用遊戲促進創造能力

當我們說要訓練孩子的創造力時,並不是說要他去做一些沒有人做過的事,更不是要他發明什麼新東西。對孩子來說,隻要他有能力去做一些以前未做過的事,並從中獲得一些新經驗,那就是我們說的創造能力了。

舉例來說,一個3歲的孩子,第一次用蠟筆繪了一個太陽、一棟房子和一棵樹,這一幅圖畫便是他的創作了。

對父母來說,孩子的創作未必是驚天動地的大事,但在創作過程中,孩子要動腦筋,運用機智,付出體力,花費時間,才能把“創作”完成。由於他們是經過了努力才完成這個創作的,所以他們會感到一份成功的滿足感。這與我們編織好一件毛衣,或結算妥當一盤賬目時所得到的成就感是沒有兩樣的。

明白了這一點,父母便不要介意這件“創作”的好與壞,更不可以大人的審美眼光來批評孩子的“創作”,因為我們注重的,是孩子懂得利用機會去發揮他的創作力,在創作過程中確實花過心思,和在創造完成時能得到滿足感。

既然創作對孩子的學習能力這樣重要,現在我們就談談如何利用遊戲去幫助孩子發展創造能力。遊戲可大略分為兩種,一是團體性的,一是藝術性的。

(1)團體性的遊戲。

①戲劇性的遊戲。

很多孩子都喜歡穿大人的衣服,晚禮服、高跟鞋、領帶、發夾、帽等對他們甚有吸引力。孩子一穿上這些衣服,就會幻想自己是某故事中的主角或某類人物。如果有兩三個孩子在一起,更會安排一出戲劇,誰扮演什麼角色,誰說什麼話,他們都會有所安排。由於這套戲不是表演給人看的,所以孩子都放膽去演,盡情去體會這個新體驗。

父母發覺孩子在玩這類遊戲的時候,最好不要去打擾他們,也不必坐下來做觀眾,這隻會使孩子有所忌憚,失去自然。但父母不妨一麵繼續做他們的活兒,一麵側耳去聽聽孩子們說什麼;因為這個時候,孩子正在反映他們的感覺,說出平日不敢說的話,表現平時沒機會表現的行為來。

②表演性的遊戲。

這類遊戲較適合年齡大一點的孩子玩(即5歲以上),因為他們的知識較豐富,也懂得運用不同的東西來作表演,所以節目內容也較為有趣了。

通常孩子的表演對象都是父母和兄妹,而故事內容則是他們熟悉的,或是與日常生活有關,或是從故事書和銀幕看過的。他們用來表演的道具可能很粗陋和幼稚,但請勿忘記,我們注重的不是“創作”的完成品,而是孩子在創作過程中得到的經驗。

孩子通常喜歡用家中的洋娃娃來作故事的主角,有時自己也會動手去繪製不同的人物,或索性從畫報雜誌中剪出合用的,貼在紙皮上。有些更有創意的,竟會把人物畫在手指頭上,這樣便可同時操縱兩個人了。這類表演,其實和皮影戲和傀儡戲差不多。

另一種表演方式,就是利用鞋盒作表演舞台。把一個故事繪在一卷紙上,一個場麵一幅圖畫,然後把紙卷起來,放在鞋盒中,盒外穿一個洞,看戲的人就從洞中窺視,孩子一麵在盒子外麵卷圖片,一麵說故事。這種遊戲相信很多父母在幼時都玩過,隻是我們的父母不大欣賞我們的作品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