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心中戀歌(1 / 3)

王詠梅走進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遲到了。

她總是遲到。要坐那幺長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幾個紅燈,再加上塞一陣子車,她就非遲到不可。

教堂裏昏昏暗暗的,隻開了左邊一角落的日光燈,不是做禮拜的時間,隻有唱詩班在練習。

詠梅是唱詩班的一員,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頭,悄悄地坐在最後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氣,才敢抬起頭來。

詩班指揮並沒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揮棒,聚精會神地指揮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舊十架”的詩歌。

詠梅放心一點,也——好失望。

在詩班裏,她幾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嗎?連遲到了都沒有人過問,包括指揮!

她輕輕歎一口氣,開始附和著唱。

燈光並不明亮,指揮的形象卻那樣清晰、那樣強烈地呈現在詠梅眼中。

他是個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頭發很濃、額頭寬闊、眼睛很亮,不是有一股藝術家的傲氣,他會顯得文弱。他不是什幺美男子,更沒有使人眼花繚亂的時代氣息但是,很特別、很吸引人,他勝在氣質。

尤其當他指揮若指揮棒的時候,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彷佛他指揮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偉大的詩班。

詠梅竟悄悄地仰慕著他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隻是悄悄的!

事實上,詠梅隻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從來不茍言笑,除了和那個獨唱的女高音。

詠梅知道那個女高音叫葉愛琳,是一間大公司的秘書,很洋派、很高傲,當然也很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發型、那次次相異的時裝,和臉上並不濃豔的化妝!

葉愛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親熱,他們總是有說有笑,練習完了又總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詠梅很妒忌!

葉愛琳看起來比文先生年齡大呢!

為什幺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這“先生”兩字把他叫老了,看樣子,他絕不會超過二十三歲!

他可能還是大學生,要不然一定剛畢業,他渾身都是學院味道!

詠梅怔怔地望著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終不移到她臉上。

她好失望,也好無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無法和葉愛琳比,不隻是她,就算至唱詩班四十個人都無法和葉愛琳比。

詠梅呢?外表看來,她隻是個普通的女孩子,校園裏到處見到的女孩子。

她臉上沒有化妝,頭發永遠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頂多天熱的時候用一條絲帶束起來。身上的衣服離時髦就差得太遠了,在這初春的天氣裏,她總是穿套頭毛衣、穿打褶短裙,練習的時候還會穿條半舊的牛仔褲,她怎能跟葉愛琳比呢?

自然,她不難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膚,透明得好可愛!可是——

這年頭的人都喜歡五彩的豔光,不是嗎?

葉愛琳永遠吸引住文先生的視線!

還有,葉愛琳的女高音唱得那幺出色,她幾乎是唱詩班的支柱,唱低音的詠梅在她旁邊隻像塊黯然無光的石頭罷了!

誰會注意一塊石頭?

她來這間教堂參加唱詩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幺遠,她家附近的教堂比這兒更大,偏偏她不辭勞苦地搭巴士趕來,隻有她知道是為了文先生!

但——絕對是沒有希望的,不是嗎?

十九歲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滅時,是會很痛苦的!

詠梅知道這點:大學一年級的女孩子也會有理智,但理智卻敵不過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這種失望遠可以忍耐到幾時?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厲害!

兩個鍾頭的練習結束了,大家都站起來預備離開。明天是禮拜天,教徒們都願在家養好精神來參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禮拜。

葉愛琳走到文先生旁邊,不知道說了什幺話,她獨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兒收拾樂譜什幺的。

詠梅遲疑了一台,隻是這幺不到一分鍾的時間,近四十個人都走光了。詠梅懷疑,這個詩班的人特別多,來得特別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來預備走,她從沒試過單獨和文先生相對,她已經開始緊張——雖然這單獨相處之間兩人絕無關連,但整間教堂哀不是隻剩了他們倆嗎?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樂譜收拾好,抬起頭來,亮亮的眼睛閃了閃,怎幺大家散得這幺快?練詩的詩歌本散得到處都是,明天要做禮拜啊!

他預備自己去收拾,這時,他看見文文靜靜,顯得有點怯生生的詠梅!

“唉——你,”他指指詠梅,不很客氣的。“幫我把詩本收拾好!”詠梅兌得血液一直往頭上衝,她哪會計較他的語氣客氣與否,這是他第一次對她說話啊!

她緊張地走向前,幫著他一本本把唱詩本收好。

距離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簡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歡他寬闊的額頭,喜歡他挺直的鼻梁,莒歡他亮亮的眼睛,喜歡他顯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顎,這樣的男孩在這個時代已不多見了!

“謝謝你!”收拾完了,他對她微笑。

很普通一個禮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臉都紅了。

“不——不必客氣,文先生!”她細聲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頭。

“走吧!一起走!”他隨意說:“你住哪裏?”“九龍塘!”它的頭垂得更低,今夜真幸運,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燒。

“那幺遠?你不該來這裏做禮拜的!”他意外地皺眉。這個小女孩渾身都是羞澀,很清新。

“沒有人規定我不能來,是嗎?”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當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個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樣。你得坐好久的車,是嗎?”“我喜歡這裏,我認為值得!”她放鬆了一點,他不是想象中的那幺嚴肅。

“你在念中學,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學一年級!”她搖搖頭。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來像個念中學的小女孩!”“你——也在讀大學?”

她鼓起勇氣反問:“文先生!”“畢業了,在做事!”他說:“還有,別叫我文先生,這是最別扭的稱呼!”“但是——我總得稱呼你!”地無端端又臉紅。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見!”揮揮手,他大步溶入前麵的街道。

那種燃燒的感覺一直陪伴詠梅回到家裏。

天!多幺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說話,遂她到巴士站,這不是奇跡嗎?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睛無法閉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說話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態,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種灑脫、超然的模樣,她愈來愈興奮。

文仲也和她有說有笑,文仲也當她和葉愛琳一樣?不,當然不,她的心冷卻下來,葉愛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詠梅呢?隻不過幫它做了一點事,怕在禮貌上應付她而已,是嗎?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無法和文仲那樣的人相提並論!

房門輕輕在響。她聽見女工阿彩的聲音。“小姐,你的電話!”她收拾起那牽連著文仲的亂七八糟的思緒,從床上起來,忽忽忙忙出去接電話。

電話放在樓梯轉角處,阿彩已在樓梯消失,她拿起電話,一定是那個同學打來的。

“我是王詠梅!”她說。

“詠梅,我!”一個男孩子聲音,很活潑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瓏,安迪是同學,不同係的同學。這幺活潑好動的男孩子怎幺老要縷著她呢?麻煩!

“有什幺事?”它的聲音穩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個人躲在家裏做什幺?”安迪說:“我來接你好嗎?好多同學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經上床!”她搖搖頭。

“上床?”安迪大叫一聲,“十點鍾上床?詠梅,你不是在騙人吧!”“我從來不騙人,”詠梅在安迪麵前成熟得像個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會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並不失望。“我們不是跳舞,隻是大家在一起聚聚,聽聽音樂什幺的,你來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氣!”她輕輕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換條件?隻有安迪那種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來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來嗎?”安迪追問。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幺高興,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你自己答應的,不許黃牛!”“不黃牛,再見!”她放下電話。

回到臥室,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追求她,不是嗎?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麵前,麵不改色地說“我喜歡你。”她不能明白,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

換了她做男孩子,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當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

如果她這幺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說“我喜歡你”.文仲會怎樣?

天!雖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臉紅了,她怎能說喜歡文仲,葉愛琳呢?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個身,從床頭櫃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她有為日記的習慣,她要把今夜記下來。

她咬看原子筆,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紙張,怎幺寫?他今夜對我說話?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見了我,對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簡直是自作多情,連自己都會臉紅。寫——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他第一次對我說話。不,太庸俗了,紀念什幺呢?他以後不再對她說話?

足足有半小時,她咬看筆頭發呆,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也不能算友情,嚴格地說來簡直毫無意義——她不願這幺想,她不會殘酷地破壞自己的幻想,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

她扔開筆,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端詳一會,終於滿意地放下筆。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隨你的畫筆在上麵抹上什幺顏色,不是嗎?

空自的一頁最美,裏麵藏著一個隻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

※※※

十點鍾,詠梅準時到了教堂。

她穿看淺黃色的套頭毛衣、淺黃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詩班集合的小房間裏套上白色的話袍,她看見文仲正在一邊忙著,她不敢上前打招呼。